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_疲劳驾驶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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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疲劳驾驶专项整治方案”。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副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使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

(二)重点道路。全市范围内交通流量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311国道,201、324、325省道,省、市级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路段和重点旅游线路等。

(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及其驾驶人,大中型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挂靠营运”车辆。

四、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整治期间,各单位要持续不断地对上述4种重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力度。并通过警力下沉、区域联勤联动、交叉巡逻等措施,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形成全市联动、路网联动的整治态势。按照公安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每月组织4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时间和整治重点分别为:

(一)超速行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1日的9时至次日9时。

(二)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9日的15时至24时。非专用校车超员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整治。

(三)货车超载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18日的10时至20时。

(四)疲劳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25日的12时至15时,21时至次日2时。

五、工作措施

(一)严肃整治超速违法行为(由测速一中队具体负责)。

1、要最大限度地运用测速设备,严查超速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2、要通过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发布监控拍摄的超速违法信息,及时通知车主接受处罚,提高处罚的及时性。

3、要组织对限速标志全面进行排查,凡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事故多发的路段,必须设臵明显的限速和提醒标志。

4、遇有雪、雾等影响安全通行的恶劣天气时,要通过喊话、短信提醒等提示速度限制,并增加勤务班次,警示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车距。

(二)严肃整治客车超员违法行为(由各勤务中队,车管所具体负责)。

1、要严把出站、出城、过境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逢车必查。尤其要重点开展好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在认真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集中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2、要加强夜间、节假日等超员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巡逻检查。

3、要依法从严处罚超员客车驾驶人,对超员人员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卸客转运,费用由车主或驾驶人承担。

4、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02条之规定,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要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

(三)严肃整治货车超载违法行为(由治超中队联合交通局具体负责)。

1、要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超宽超长运输车辆。对超限超载货车,一律引导至治超站点称重,凡超限运输的,一律交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凡超载运输未达到超限标准的,一律依法处罚。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要严格落实记分制度,累积超过12分的,要依法扣留驾驶证。对超限超载车辆,要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措施,消除违法行为。

2、要严格货车的查验审核,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公告不一致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3、发现企业生产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公告不一致的,特别是非法生产超宽超长运输车辆的,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和工信部门处理。

(四)严肃整治长途客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由各勤务中队、源头化管理具体负责)。

1、要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站点,加强对跨市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询问驾驶人驾驶时间,提醒驾驶人按时休息。

2、要重点加强凌晨0时至6时、下午2时至4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对上述时段从事长途客运的车辆,要强制驾驶人落地休息。

3、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排查梳理,凌晨2时前无法到达目的地的,原则上要调整发车时间或客运班线;超过1000公里的超长途班线,要严格控制,力争从源头上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

(五)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违法行为的整治(由勤务中队、车管所具体负责)。

1、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的,第一次违法要严格处罚,第二次违法要通知客运企业办培训班,组织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2、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对客运驾驶人、车主或企业依法处罚。

3、要进一步摸清旅游客车数量、安全状况以及驾驶人配备情况,加强对旅游客车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

4、要督促客运企业完善制度,要求驾驶人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在发车前主动向乘客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并欢迎乘客对自己的驾驶行为进行监督。

5、要大力表彰一批文明安全驾驶人,促进客运驾驶人素质提升、待遇提高,维护客运驾驶人权益,同时对道德水平不高、驾驶习惯不好的驾驶人要列入重点严格教育、严格监管,不能放任,以防酿成严重后果;对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要坚决将其缉拿归案,依法严惩。

(六)严格落实客货运企业黑名单制度(由源头化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

1、根据客货运企业黑名单标准,收集整理客车、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情况及交通违法信息,每月确定一批客货运企业黑名单在新闻媒体公布,督促客货运企业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力度。

2、11月份开始,于月底前向大队报送3起典型案例,由大队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上报商丘交警支队。

(七)深化落实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由处罚室具体负责)。

1、各单位要迅速按照省厅和市局、支队、大队要求,建立交通违法有奖举报经费专项准备金。

2、通过建立手机短信平台、在客运车辆上标明速度限制、核载人数、行驶区间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报纸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等措施,向社会公布,要达到人人周知的程度。

3、全市每个勤务中队至少物建10个交通安全信息举报员,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收集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强力推进有奖举报工作。

4、各单位要制定完善有奖举报程序和办法,迅速开展好此项工作。

(八)严格落实源头化管理的各项措施(车管所源头化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

1、会同安监、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对客货运车特别是挂靠客车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逐一整改,不符合安全营运标准的,一律取消参运资格。

2、督促客运车辆安装、使用GPS系统,卧铺客车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动态监管力度。

3、与辖区客运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客车驾驶人要承诺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违法停车上下客、不运载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客货混装。

4、对本辖区所有客运车辆、旅游车和校车登记造册,加强动态监管,将辖区所有客车、旅游车和校车逐车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5、依托源头化管理台账,组织专人开展网上巡查执法。每周进行一遍网上车辆违法行为巡查,大队每半月巡查一次。

(九)开展网上执法,及时抄告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由车管所具体负责)。

1、对客运车辆、旅游车和校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各单位要按照总队《关于进一步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转递抄告制度的通知》(豫公交办„2011‟227号)的要求,以正式文件形式每周抄告一次。

2、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的同时抄告交通运输、教育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

3、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通过落实“三个指定”(指定领导负责、指定专门机构管理、指定专人落实),切实保证转递抄告制度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三超一疲劳”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认识,要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要针对本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和事故特点,确定整治的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考评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及具体负责人,确定完成时间、目标,考评结果要纳入年终综合考评成绩。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危害性,广泛宣传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和群众的理解支持。要联合本地主要媒体共同策划宣传报道工作,组织记者随警作战,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剖析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深层次原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开通短信报警平台,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在媒体持续播出杜绝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的主题公益宣传广告。

(三)加强检查,狠抓源头。要派出领导带队的工作组,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要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加大对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的隐患整治力度。要加强责任追究,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全面实行责任倒查,追究驾驶人、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以及驾驶人考试、车辆检测人员的责任,对有关的责任人员都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规范执法,严格纪律。整治期间,要教育民警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问题引发警民纠纷,引发媒体炒作,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或者群体性事件。要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加强路面执法民警的教育管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严禁随意拦车检查;严禁罚款不开票;严禁违反程序规定进行处罚;严禁上路执法不佩带执法仪。要进一步严格客运驾驶人考试发证和客货运机动车检验,凡发现不按规定进行考试的,视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要加强民警的自身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交警因公伤亡事件。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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