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诗文朗诵评分标准(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师朗诵比赛评分标准”。
教师诗文朗诵比赛评分标准
一、参赛作品要求
1.朗诵作品的选择可为古今中外优秀经典诗文.2.题材可为抒情、叙事、散文诗或抒情散文.3.作品主题要求积极向上,内容健康真实,富有感染力.4.可配乐朗诵,可配以动作造型.5.朗诵时间限制在3分钟内.二、评分标准 1.仪表形象:(1分)
服饰大方、自然、得体、举止从容、端正,精神饱满,态度亲切。2.语言表达:(3分)
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楚、准确,语言生动,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变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切合诗歌朗诵的内容,能准确、恰当地表情达意,舒心悦耳,娓娓动听。
3.态势神情:(3分)
姿态、动作、手势、表情、眼神能准确、鲜明、自然、形象地表达朗诵内容和思想感情,渲染气氛,增强表达效果。4.朗诵效果:(3分)
朗诵有感染力,声情并茂,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5.时间要求及脱稿:
准确把握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以超过1分钟扣0.2分计算,依次类推,最高扣1分。
脱稿者加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