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环境发〔〕5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
正安县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文件
正环境发〔2011〕5号 关于开展环境建设年第二阶段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环境建设各成员单位、牵头单位:
为全面掌握正安县环境建设年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推进环境建设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经县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第二阶段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各乡(镇)、县环境建设年活动各牵头部门。
二、督查时间
2011年2月23日至27日
三、督查方式
实地走访了解、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
四、督查内容
1、是否认真学习领会环境建设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是否继续深入进行宣传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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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牵头单位是否按本单位承担的环境建设年工作的阶段目标
和完成时限开展工作,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领导。牵头单位是否召集参与单位共商制定环境建设年第二阶段工作任务措施,对目前各参与单位的进展情况是否知晓。
3、参与单位是否对参与的内容进行认真分解,是否明确责任
人、责任领导,明确到科(股)室,是否按照已拿出时间进度表开展工作。
4、牵头和参与单位目前其他工作的开展情况:是否与上级主
管部门进一步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对第二阶段环境建设工作是如何进行指导的,上级的工作进展情况是否有所了解;对下是如何指导的,在下放审批权等内容上具体落实情况。
5、对牵头和参与的工作任务完成有什么建议和设想,对我县
环境建设年工作及县纪委监察局工作有什么建议。
6、各乡(镇)、各单位、部门是否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通过召开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企业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查找影响重点工作推进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作风和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及案件线索。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是否边查边改。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企业、群众开展对行政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公认度和满意度测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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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督查组人员及分工
第一组:组长杨国庆(县水利局纪检组组长),成员吕宗武
(县财政局纪检组长)、焦勇(县农林畜牧局纪检组长)。负责督查政府办、政府法制办、凤仪镇、安场镇、新州镇、杨兴乡、碧丰乡。
第二组:组长付芝雄(县住建局纪检组组长),成员杨志东
(县国税局纪检组长)、骆玲(县计生局纪检组长)。负责督查县
财政局、国土局、公安局、瑞溪镇、桴焉乡、庙塘镇、小雅镇。
第三组:组长李韬(县国土局纪检组组长),成员万小云(县
地税局纪检组长)、赵文颀(县公安局纪检组长)。负责督查县发改局、综治办、俭坪乡、和溪镇、格林镇、班竹乡、中观镇。
第四组:组长向长金(县教育科学技术局纪委书记),成员
陈辉(县民政局纪检组长)、程俊宏(县卫生局纪检组长)。负责督查县工商局、住建局、土坪镇、乐俭乡、流渡镇、谢坝乡、市坪乡。
六、相关要求
1、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对照督查内容,紧紧围绕环
境建设年工作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要突出好做法、好经验。
2、各督查小组组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在规定的督查时间
段内自行安排日程。工作用车及各督查小组联络员由组长所在单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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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督查小组于2011年3月1日前将督查报告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由领导小组办公汇总形成《督查通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督查情况纳入环境建设工作考核。
正安县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
201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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