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为乐之星”评选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助人为乐教师评选方案”。
向林中心校感恩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之第一年“感恩·责任”
“助人为乐之星”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发展,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让每个学生找准目标,关注学生日常生活的表现和成长过程,提高学生社会公德心,让学生从小养成助人为乐的好习惯,结合我校实际,特开展“助人为乐之星”评比。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卢蔺 副组长:魏再玲
成员:王玉贵 杨光正 屈元富 张洪彪
刘小琼 刘明英 刘成军
三、评选条件:
(1)在学校中,经常帮助、关爱在学习上或生活中有困难的学生;(2)拾金不昧,捡到别人的东西能够及时归还。
(3)在社区中,能长期帮助一位老幼病弱者,经常到家里进行慰问;(4)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积极参加捐资活动、扶残助残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师生的广泛认可和较高赞誉。
四、评选范围:一至六年级学生,每个年级推荐1-2名学生参评。择优评选出3名“助人为乐之星”。
五、评选办法和要求
1、根据评选条件,各年级在11月14日前推荐出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上报到德育处。
2、11月16日前由组委会评出最优3名学生为“助人为乐之星”。
3、“自强之星”登记表由班主任用微机统一填写一式一份,在11月14日前报德育处(邮箱:379402958@qq.com)。
4、在填写登记表时所填写姓名必须与其身份证或户口簿相一致。5.评选审定表彰(12月5日)。对获得“助人为乐之星”的学生在艺术节闭幕式上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向林中心校 201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