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司法局设立局长接待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华蓥市公安局局长是谁”。
华蓥市司法局局长接待日制度
为全面落实省司法厅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各项措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与沟通,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阳光执法”,促进社会和谐。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接待人员: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实行轮流主持,每逢接待日由一名班子成员主持接待。根据市局领导意见,负责组织有关股室派人参加。
第二条 接待内容:主要受理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职工反映的涉及司法行政职能范围内的问题,了解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直接答复和有效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三条 接待时间:局长接待日实行固定工作日制度,每月15日上午9:00-12:00,遇法宝公休日或节假日顺延。
第四条 接待地点:逢接待日在市司法局3楼由局领导接待来访者,相关科室参与。地址:华蓥市红星路234号;咨询电话:4821127。
第五条 接待要求:
一是参加局长接待日的接待人员要认真负责、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二是对能够当场答复和解决的,当场进行解决和处理;
三是对不能当场答复和解决的,应向来访者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填写《局长接待日受理事项督办单》,转交相关处室办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是对需要经市局研究的问题,填写《局长接待日受理事项督办单》(见附件),交由局办公室按照程序,提请市局长办公会研究后,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是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或其他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要根据问题的内容和性质,交由相关科室及时向上级或其他单位报送书面报告,待回复后,于5个工作日内以答复。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11年8月9日
附件:
局长接待日受理事项督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