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钢城十四中食堂委托经营合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校食堂委托经营合同”。
学校食堂委托经营协议
甲 方:武汉市钢城第十四中学
乙 方:
甲方将学校食堂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乙方饭菜售价应低于市场价,饭菜售价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公示。食堂仅限于为教职工代为用饭卡购买粮油时,价格不高于超市价(超市优惠活动价除外)。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订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一、双方权利及义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经营所必要的设施、场地、设备等。(2)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每学期分期中、期末两次对食堂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若满意度第一次未达到70%,甲方对乙方提出书面警告;若满意度第二次达不到70%,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乙方的权利义务:
(1)签订协议时乙方向甲方缴纳
元保证金。协议到期或解除委托协议时,扣除相应费用,余额全部返还。
(2)乙方经营期间应承担设施、场地、设备等的维修与保养。(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学校食堂经营的食品卫生标准和教育局关于学校食堂的管理制度。
上级部门对食堂进行检查时,若因乙方食堂管理不到位而使学校受到处罚,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认真做好消防、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食堂在生产经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财产赔偿、伤病处治等)。
二、协议期限:
协议期
年,即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三、违约责任:、乙方因违反武汉市青山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及全部经济责任。
2、在协议期内,若无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乙方若中途终止托管,应赔偿甲方在食堂投入的经济损失;甲方不得中途收回学校食堂的经营权,否则应赔偿乙方在食堂投入的经济损失。
四、其它:
1、若因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乙方可自主处理食堂内属于乙方单方所有的财产,但是,不能损坏甲方固有建筑设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中各条款如与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等相矛盾或冲突的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