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梯队人才培养管理规定(实用)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人才梯队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做好公司的人才培养和管理,提供合格的人才输出及备用,避免出现后续替补人员不足现象,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和权限:
1、公司高层领导负责:审核梯队人才培养计划;对提报的培养者及梯队人才进行审核;监督、检查和指导梯队人才的培养。
2、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才梯队培养制度和流程的制定、对培养对象的审核、对公司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集中培训的组织和管理、人才梯队培养效果的评估和考核。
3、各中心及部门负责培养对象的选拔和提报、对象所具备的知识、技能、能力的评估,明确他们缺什么、根据培养对象所欠缺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制定出培养计划、负责培养计划的实施、负责培养对象知识和能力提升的评估;负责对下属人员培养梯队人才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4、梯队人才保持很强的进取心和良好的工作态度,努力学习,积极工作;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并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自己的工作实践中去,努力提升工作业绩;虚心听取培养者的培养和教导,在实际工作中主动向培养者请教,迅速提升业务技能。
四、人才梯队培养的方式和方法
1、人才梯队的分类
1)经营管理型:包括营销、采购、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
2)技术型:包括技术研发、产品研发、工艺配方、检验检测、设备维修等。
2、人才梯队培养的方式
1)经营管理型梯队人才实行逐级选拔、逐级培养、以上带下的方式进行培养,即:高层培养中层、中层培养基层、基层培养员工。
2)技术型梯队人才实行专业对口培养。
3、人才培养的方法
1)集中培训:同一类岗位,凡具有共性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定期举行集中的培训;
2)工作中的传、帮、带:在工作中的实际操作技能和问题处理能力,通过培养者的传、帮、带进行培养;
3)定期的交流与汇报:定期组织同类别、同专业的培养对象进行交流,交流学习心得、专业知识以及思想动态等,向领导汇报各自学习和进步的情况。
五、梯队人才的基本条件及人数设置
1、管理型梯队人才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认同企业文化,品德端正,上进心强、责任心强,纪律性强,团队意识强;
2)知识面广,业务技能较强;
3)学习能力突出,思维有逻辑,工作有条理;
4)善于沟通交流,善于抓问题要点,善于给出解决方案; 5)性格开朗,处事沉稳,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工作业绩良好; 6)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岁。
2、技术型梯队人才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认同企业文化,品德端正,业绩表现良好,业务娴熟; 2)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行业)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3)中专以上学历,年龄25-40岁之间; 4)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意识。
3、梯队人才人数设置
管理型梯队人才按组织机构中层以上干部编制的30%设置,技术型梯队人才按岗位编制的40%设置。
六、梯队人才选拔及培养者的确定
1、梯队人才的选拔
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人才配置情况,确定梯队人才培养的目标岗位及人数; 2)各单位/部门根据梯队人才培养的目标岗位及梯队人才选拔基本条件,推荐合适的梯队人才; 3)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和审核;4)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梯队人才名单。
2、培养者的确定:作为梯队人才培养者的选拔,采取逐级提名、隔级审核、人力资源部考察、公司领导批准的流程进行确定,要求培养者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优良的业绩表现,同时掌握人才培养的技能和方法。
七、制定培养计划
1、梯队人才的知识和能力评估。梯队人才培养人根据人才评价标准对梯队人才目前的知识与技能进行评价,并与目标岗位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进行比较,以明确梯队人才目前所欠缺的知识与技能。评价表见附件。
2、培养人根据梯队人才所欠缺的知识和技能,制定梯队人才培养计划。具体格式和标准见附表。
3、人力资源部根据各个培养人所制定的人才培养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其中同类专业知识或通用能力与素质方面,由人力资源部集中组织培训。不同类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由各培养人单独实施。
4、定期的交流与汇报由人力资源部集中进行组织,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交流的主题和汇报内容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5、梯队人才培养的周期为一年,培育期结束后分别对培养者及梯队人才进行评价和考核,总结经验和不足,以利于下一年度的梯队人才培养。
6、培养人对所培养的人员,有考核权。当发现被培养者消极应付、思想波动时,应予以劝说及调整。当劝说、调整无效时,向人力资源部进行反馈,必要时可以申请更换培养人员。
7、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培养人更换培养对象申请后,没有及时安排,导致人员流失或者培育没有按目标进行,不得追究培养人的责任。
八、梯队人才的评价与选聘
1、梯队人才的评价。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1)考试:培育期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题对梯队人才进行知识或技能的考核,本项占40%; 2)绩效考核:根据梯队人才年度平均绩效成绩进行评价,本项次占40%;
3)越级领导评价:由梯队人才的越级领导对梯队人才一年来的学习情况、工作表现、能力提升等进行综合评价。本项次占20%。
梯队人才最终得分=考试得分×40%+年度平均绩效分×40%+领导评价×20%
2、梯队人才的选聘
1)凡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的人才,在公司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时,可以免竞聘优先聘用; 2)凡评价得分在70—90分的,可在公司内部竞聘时优先聘用。
九、培养者的评价与奖惩
1、评分项:梯队人才的得分即等于培养者的评分项分数;
2、减分项
1)梯队人才在培养期间每流失1人扣20分,全流失的总分按0分考核,特殊情况可采取一事一议。2)梯队人才在培养期间有重大违纪的每次扣5-10分。3)梯队人才在培养期间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每次扣5-10分。
3、加分项:在培养期间梯队人才被评为优秀的,对培养者进行5—10分的加分;梯队人才在培养期间做出小改小革的,对培养者进行5—10分的加分;梯队人才在培养期间得到晋升的,对培养者进行5—10分的加分;梯队人才在培养期间得到其他表彰的,对培养者进行1—10分的加分。
4、培养者总得分=评分项-减分项+加分项
十、奖惩规定:
1、培养期间培养者不作为或者被梯队人才投诉的,每次给予培养者罚款50元。
2、未按计划和规定时间对梯队人才进行培养的,每次给予培养者罚款50元。
3、培养者考核分数低于30(含)分的,给予培养者罚款500元;考核分数在30—50(含)分的,给予培养者
罚款300元;考核分数在50—60(含)分的,给予培养者罚款200元。
4、培养者考核分数在70—75(含)分的,给予培养者奖励100元;考核分数在75—80(含)分的,给予培养
者奖励300元;考核分数在80—85(含)分的,给予培养者奖励500元;考核分数在85—90(含)分的,给予培养者奖励800元;考核分数在90—95(含)分的,给予培养者奖励1000元;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的,给予培养者奖励2000元。
5、在培养期间梯队人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由人力资源部提报,经总经理审批后,给予
培养者100元以上的嘉奖。
十一、本规定至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规定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制作:审核:批准:
梯队人才状态评价表
评价人:评价日期:年月日
梯队人才培养计划表
制定人:制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