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队管理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巡逻队日常管理制度”。
巡逻队管理规定
一、工作职责:
在管辖区域内全天候巡逻,确保院内正常的治安和秩序,以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为院科研生产保驾护航。
二、工作内容:
针对偷盗、抢劫、诈骗、勒索、破坏、寻衅滋事、流氓犯罪、打架斗殴、损坏财物、干扰办公等影响和危害钻井院治安与秩序的行为进行预防和制止,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三、值勤规定:
1、巡逻队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旷工、脱岗、睡岗、怠工、玩忽职守、酒后上岗等,值班时,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任何事务。
2、休班请假必须由院领导赵书记批准方可离岗。
3、因病、婚、丧等特殊原因,超出假期必须再次经领导批准,巡逻队内部能调集人员替班方可准假,超出天数的工资由所在集体进行统一调配。
4、为了不影响正常的工作,所有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等候批准,除紧急特殊原因。
四、奖惩规定:
1、对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睡岗、怠工、玩忽职
守、酒后上岗等,根据违犯程度给予10—200元的经济处罚。
2、不服从正常的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或者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10—200元的罚款。
3、对于发现恶性事件隐患未及时预防或制止而导致院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失,根据损失情况给予处罚。
4、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享受正常的全额工资待遇;在工作中,事迹突出或有重大贡献者,视其程度,由 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