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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县级审计机关审计成果的开发与运用
福建省南靖县审计局 陈妙松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职能,实现审计目标产生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成果开发与运用的程度。当前,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远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笔者拟对我局审计成果开发与运用的现状,结合多年的纪检监察办案实践,重点围绕如何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开发审计成果,使其具备更强的时代特征、运用价值和功能,并对如何拓宽审计成果的使用面、时效性进行探讨,让审计成果真正成为宣传审计、发展审计的强有力思想武器。
一、对审计成果及其开发与利用的理解
审计成果是审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合法的审计活动而取得的直接、预期、有效的最终产品,包括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审计成果可分为微观审计成果和宏观审计成果。微观审计成果通常是指一段时间内完成审计项目个数、查处违纪违规、收缴财政金额的多少;宏观审计成果是指在微观审计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提炼、加工,被县委、县政府作为政策、规章、内控制度加以采用,在宏观调控等管理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这些审计成果主要是通过审计报告、审计决定
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法律文书和向上级审计机关、本级人民政府报送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专报、审计信息以及依法向社会公布的审计结果、审计案例等书面材料予以表现。
笔者认为,审计成果的开发与运用应当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审计人员在审计活动中如何依法去发现问题、收集证据,确保所发现的问题和取得的证据能够为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组织人事等执纪执法部门所使用;二是从加强宏观调控的角度,通过对审计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即审计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再加工,让更多有价值的审计资料与信息能够被党委、政府、检察机关、社会公众、被审计单位以及审计系统内的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者等使用者广泛运用。
二、县级审计机关审计成果开发与运用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笔者经过一年多的审计业务实践,发现审计人员在审计成果的开发与运用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在具体的审计活动中,对发现的问题,习惯于用审计工作底稿进行记录,忽视收集相关的书证和制作调查、询问笔录;二是在撰写审计报告时,对所发现的问题或经验,习惯平铺直叙,忽视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和再加工;三是在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问题的定性处理上,重视对被审单位违反财经法律法
规行为的经济处罚,轻视对相关责任人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经济处罚,忽视对被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党政纪或法律责任的追究;四是注重完成向被审计单位发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向政府或上级审计机关写出审计报告或审计调查报告,忽视审计信息的撰写。同时也发现,审计机关在完成审计项目后,未能开展审计公告之类的活动,审计结论只在有限的范围内发挥作用。
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是碍于情面。县级审计部门监督的对象基本上都是同级的政府部门,实际上就是政府的内审,受此审计体制的制约,如果县级审计部门以揭露被审单位问题为主,就好像是在揭露这些行政长官的疤痕,难免会受到行政干预。与此同时,县级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会碍于情面,从“家丑不外扬”或“保密”的角度的考虑,不敢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具有审计成果需求的社会公众没有得到审计服务,造成审计者和需求者掌握的审计信息资源不对称, 使得审计成果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无形中浪费了大量的审计成果资源。
二是审计质量不高。审计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影响了审计成果的可用性。审计人员受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的限制,职业判断力不强,揭示问题不充分,改进建议的可操作性不强。受审计人员创新能力制约,有的项目如预算执行审计,年年审,年年老一套,发现的问题每年都大同小异,该纠正
的基本都已落实整改,报告的模式相同,只是换换数字而已;受审计人员防范意识不高的影响,有的项目在发现问题后,仅凭工作经验,做做审计底稿,让被审单位相关人员在工作底稿上签个名了事,忽视了对原始凭证的提取,给违规违纪违法者留下了篡改凭证,逃避追究的机会。凡此种种,都会减少或失去审计结果的作用。
三是相关部门间缺乏联动机制。县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成果不能被充分利用,除审计机关自身的问题外,也与同级相关部门之间及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不到位有关。县级审计机关与当地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工作协作配合意识不强,使审计成果发挥作用受到限制,如经济责任审计仍实行先离后审,审计结论只能在很有限的范围发挥参考作用。县级审计机关未能按规定向市级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报告等法律文书,市级审计机关也未能对县级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实施监督和检查,使得县级审计机关在审计活动中揭露出来的问题得不到应有的公开和运用。
四是调研分析力度不够。县级审计机关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很少进行总结,审计回访结束后就进行装订,案卷进入了档案室被束之高阁,本来应该作为经验的东西没有被很好地总结出来,作为经验交流材料或审计案例;或是总结分析一下项目存在哪些问题,安排项目时的目标是否达到,应该吸
取哪些教训等。作为机关内部或审计系统内部都没能很好地利用已有的审计信息资源。
三、县级审计机关深度开发与运用审计成果的对策
针对笔者所发现的县级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审计成果的开发与运用方面所存在的不足和成因,提出以下应对措施:
(一)着眼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审计成果能够被开发与运用
审计人员在审计活动中发现了某个问题,这仅仅是工作成绩,工作成绩要转化为能被使用者所使用,才能上升为真正意义上的审计成果。这就涉及到一个审计质量的问题。
1、依法取证,是提高审计质量的前提
审计人员在审计活动中,对所发现的问题,取证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证据是否齐全,这与纪检监察等办案部门的程序要求是一致的。在这里,笔者想先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应如何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审计成果能够被开发与运用问题。
去年底,审计组受县委、县政府的委托,对土楼投资建设开展了专项的审计调查。调查中发现,下田村主任利用职便,将土楼专项资金25万多元分次借给个人中标的挡土墙工程承建者。审计人员对此依法编制了审计工作底稿,搜集、取得了借条、招投标会议记录等能够证明这一审计事项的原
始资料复印件,并对借条的背书进行复印,加以固定。审计调查结束后,经研究,决定将这一问题移送县纪检监察局调查处理。今年初,县纪委监察局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后发现,25万多元的借条都有村两委的签名,村委会会议记录也有集体研究同意借款的内容。这个问题的出现,不仅涉及到该村主任挪用“专项资金25万多元”这一审计成果能否被纪委监察局运用的问题,还涉及到审计人员应当承担的质量风险问题。对此,审计人员与县纪委监察局办案人员密切配合,通过比对借条原件与复印件的背书,证明村两委的签名是在审计组搜集、取得借条的原始资料后补上的,从而揭露了村主任案发后串供、造假应对检查的问题。
通过这个案例,笔者认为,要提高审计工作在取证方面的质量,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现场审计只是一个收集原始材料和半成品的过程,审计人员想要通过自己的审计活动得到优质产品,即形成优质的审计报告,就必须对自己已经取得的原始材料和半成品进行科学分析和再加工。一份高质量的审计报告,主要体现在对审计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所进行的定性、处理和对被审单位所发表的评价意见。
所谓的审计评价,是指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确定的审计目标,对被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是审计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审计机关是否完成审计目标的重要标志。审计评价水平的高低,既体现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又关系审计机关的形象和权威,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在当前的审计工作实践中,由于审计人员缺乏风险意识,以及受自身综合能力的制约,在进行审计评价时往往会以被审计单位总结用作审计评价,造成审计评价与审计结果脱节。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评价与结果矛盾。审计评价与审计报告中的内容,或与做出的审计决定内容相矛盾。如有的审计评价为:某单位较好地执行了国家财经法规,收支合法。但在审计查出的问题部分则出现偷漏国家税收问题严重、隐瞒财政收入、存在着巨额的帐外资金、“小金库”等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显而易见,审计评价情况存在前后自相矛盾现象。
二是评价靠主观推断。某些审计评价意见,未经过必需的审计检查和测试,而是在对部分情况审计查证后,在主观推理基础上得出的片面结论。如部分审计评价为:某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某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较好等情况,凭主观推断给出评价意见。
三是千篇1律,流于形式。也就是不管什么审计项目,审计评价一个样,没有按照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据审计项目确定的审计目标和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评价,而是作一些单一笼统的评价,如统一评价为帐帐相符、帐表相符等。
审计人员想要克服上述这些不足,在进行审计评价时,除要提高认识,增强素质,谨慎用词以外,还应着重把握好发下几个问题:
一是评价的范围要合理界定。一般对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作出评价:一要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性作出评价;二要对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评价;三要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评价;四要对重大经济决策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五要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作出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对被审计对象遵守财经纪律及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作出评价。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
项、法规依据不充分或问题难以定性的事项不予作出评价。
二是评价的内容要科学公正。在具体评价时,要突出三个原则:一是全面性原则,要全面看待被审计单位的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客观性原则,审计评价建议要建立在审计事实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审计查出的各种问题,防止以偏概全,对审计未涉及或虽涉及但未取得充分证据的事项、政策界定不明的事项不作评价;三是历史性原则,认定责任不能脱离当时当地的客观环境、历史条件和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分析原因,查找具体根源。
三是评价的依据要充分可靠。一要以审计查明的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不能照搬照抄被审计者的述职报告、工作总结;二要以审计监督范围内的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指标为评价事实对象,不能评价不在范围内、不相关的经济指标,评价时引用的法规要适当,经得起事实检验,不能自定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和标准的不予评价。
3、正确处理,是提高审计质量的关键
审计处理处罚权是审计机关享有的重要权限之一,审计处理处罚必须建立在准确的定性之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一是认真遵守行政执法原则。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优于普通法、后法优于前法、提请主管机关决定的原则,选择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处理处罚的依据。
二是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因此,审计处罚依据原则上应适用规章以上层次的法规。
三是适用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审计处理处罚应在审计机关的职责范围内进行,即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和违反审计法的行为实施处理处罚,对非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事项原则上不得依据有关的法规直接实施审计处理处罚。
审计机关对审计查出违规行为,除享有处理处罚权之外,还具有提出审计建议和移送处理的权限。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涉及犯罪犯罪事项、应当给与行政处分事项以及其他需要有关部门处理的事项,审计机关应依法提出审计建议和移送处理书,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创新审计成果的开发与运用形式
拓宽审计信息传播渠道,建立一个无障碍的信息传输网络,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地送到消费者手中,应是审计实务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正确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摆脱“保密”思想的束缚,只要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审计结果,大胆地公开,使政府和具有知情权的社会各界以及纳税人都能够了解审计工作,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状况,了解财政资金的结构和去向,了解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使政府行为真正“阳光”,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推动审计成果流通的制度建设,县级审计机关应当借鉴审计署的做法,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初期可以选择试点项目实行结果公告,并逐步扩大对外公告的数量和范围,保障审计部门如实传播审计信息。比如先选择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在当地电视台向社会公布,让当地领导和公众的了解。
三是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审计,比如说在当地电视台开辟审计视点专栏,随时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计情况和相关政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调查结果等与民众息息相关的信息,让老百姓了解审计。
四是突破传统观点,创新思维和理念,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公开、透明披露审计成果,将会大大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率和利用效果,要以政务公开为契机,充分利用政府内网办公系统公告审计结果,宣传被审计单位好的管理方式、管理手段和内部控制制度信息,使各被审计单位相互学习,取长
补短。
五是创新审计成果的形式,使之更便于信息传播,更便于社会接受和应用。县级审计机关应当在做好审计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和审计统计分析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创新以下几种开发与运用审计成果的形式:①实行审计项目单项专报制度。针对审计业务文书篇幅长,专业性强,不便于领导阅读的不足,可以规定每个审计项目在出具审计法律文书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提炼、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的再加工后,形成一份内容精炼、重点突出、分析透彻、建议可行、通俗易懂的审计专报,及时呈报县政府。②通过审计要情及时报送审计的重要信息。针对审计所接触的大量微观经济活动信息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重大经济犯罪线索,及时编撰审计要情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这种做法同样可以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③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发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的深加工后,使专报内容精炼、重点突出、结构清晰、分析透彻、建议可行、通俗易懂。
(三)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审计成果的开发与运用机制
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审计中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违反廉政规定和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扩大审计报告、审计信息的报送范围,多向其他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审计成果,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结果的作用。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更应当认真研究如何将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由参考作用转变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选拔、拟任、交流、惩处、诫免、提拔管理干部的依据。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治理上的警示作用,及时发现领导干部不规范的经济行为,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更好地保护干部。
(四)加强系统内部联系,拓宽审计成果的开发与运用途径
目前,审计成果在审计系统内部运用上表现得极其不足,笔者认为,当前可以先从以下三方面予以克服:一是审计项目终结后对工作方法、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和提炼,探求审计工作规律,相互借鉴,成果共享,缩短和减少了摸索过程,提高了审计效率。二是通过建立机制,加强上下审计机
关之间、局内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进行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三是培训部门应加强案例教学和经验交流,使审计成果在审计系统内部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