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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工作
区经济适用房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经济适用房社区是以经济困难居民为主要对象的保障性居住社区。作为经济适用房社区建设发展较快的城市之一,南京市司法局紧密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和工作实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决策的高度,全力推进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
南京市司法局对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工作高度重视,将加快加强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建设列入南京市社会救助为民办实事十六项工程、2009年法治南京建设十件实事,在探索创新上下功夫,在具体指导上下功夫,在谋求实效上下功夫,全面加强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建设。
一是明确目标要求。着眼于探索创新开展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争创全国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南京市司法局坚持高起点确立奋斗目标和发展方向:提出建立法律援助为中心,社区为基础,社会各方参与的社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健全社区法律援助体系,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大力实施“四个一”工程,全面提升社区服务站综合能力,促进各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社区服务站建设,实现年内建站率达到80%,力争全覆盖的建设格局。
二是加强具体指导。着眼于有效推进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建设,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南京市司法局积极采取
抓具体、求实效的举措。通过座谈调研和发放问卷等形式,对全市经济适用房社区状况进行调研摸底,根据不同情况提出指导意见。针对部分区县基础较为薄弱的实际,积极开展帮带工作,一方面积极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开展。另一方面采取普遍帮助和重点扶持相结合,加大财物上的支持,并积极争取政府财政专项补助。同时健全完善了检查督导机制,分阶段对全市工作站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整改。
三是加大激励力度。着眼于调动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南京市司法局注重发挥奖惩机制的激励作用,通过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对服务站建设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建立具体考核验收标准。将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当中,为评先表彰提供依据。运用经济杠杆手段,对达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的单位进行物质奖励,有效地激发了工作热情。
二、创新机制,不断夯实基础
社区服务站是直接面向困难群众的一线法律援助机构。抓好基层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在推进经济适用房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过程中,南京市司法局注重抓好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保障建设,以三个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为满足困难居民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南京市司法局将加强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建设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法律援助创新发展的一个重点来抓。按照“一区一站”和“四个一”的要求,在23个经济适用房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服务站,实现了一个间房、一名人员、一台电脑、一部电话的标准化建
设目标。将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等作为社区服务站的基本职能,并在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规范化运作模式。同时,注重抓好与社区的协调配合,在发挥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主体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社区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城市建设管理和社区多功能服务,能够代表群众利益的组织优势,双方在法律援助、社区创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多个层面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了“双主体、双机制并轨运行”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保障建设。为弥补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资金不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采取政府主导、社区支持与社会募集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司法局提取一部分、社区补贴一部分、社会募捐一部分”的要求,司法局每年按一定比例提取经费,用于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建设。社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每年支付法律援助服务站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鼓励社会力量向法律援助募捐资金开展专项活动。为建立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南京市司法局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为法律援助服务站提供专项经费保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针对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队伍人手少、专业力量薄弱等问题,在积极争取政府编制的同时,按照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建立健全了社区法律援助人员选拔培养、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通过选聘结合的形式,将具有较强的法律素养,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或培训,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选派到社区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大力推行“一员双岗”制度,定期轮岗交流到工作站工作。面向社会招聘了一批具有法律专科毕业资格的大学生担任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为保护和调动工作积极性,我们还建立了考评奖惩机制,采取组织考核、个人述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奖惩。
三、创新载体,突出实践特色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部署,切实把民生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减压阀、调节器的功能,正确引导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功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功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实践活动,为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是贴近社区服务。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过去的农民变为居民,农村通过“村改居”转为城市社区,生活方式也由过去农村家庭居住形式转变为城市公寓式居住。由此产生的强烈的心理不适,引发许多邻里矛盾纠纷。同时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问题引发的群体上访、累诉缠诉现象不断增多。为适应形势需要,全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以平安社区、法治社区、和谐社区创建为契机,普遍开展了“社区是我家”、“解难题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进家入户开展法律宣传,引导和培养居民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重点排查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建立完善社区居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社区公共事件预警机制,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活动开展以来,已成功调处一批可能影响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为和谐社区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是服务保障民生。社区居民普遍存在孤老寡残多、人口失业率
高、文化水平偏低、经济收入低下等特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法律问题较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十分迫切。为此,一方面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事项范围、简化审批程序、降低经济困难标准等措施,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和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援助贴近群众,服务民生活动,为社区居民承办一批法律援助案件,重点解决困扰居民的涉法问题,使居民感受到活动的实效,增强对法律援助的认同感。其次,通过加强与各级媒体的联系,开展全方位、立方体式的宣传,加大对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引导居民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优化便民服务。各法律援助服务站把便民服务活动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有效载体,不断推行和创新便民利民举措。针对老弱病残群体行动不便的实际,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为畅通申请法律援助渠道,采取以家庭为单位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方便居民申请。通过建立困难群众家庭档案,与特困家庭结对帮扶,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和化解纠纷等多种服务。推行“一站式全程代理模式”,居民足不出社区即可获得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