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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调解 保一方平安
李桥镇李庄村人民调解李晴事迹
李晴,现年41岁,现任李桥镇李庄村治保调解主任。1999至2007年他在村先后担任过村民小组长,村“三联中心户“户长,由于工作出色,群众信任,他在2008年村委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中当选为李庄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两年来,他没有辜负群众的信任,以满腔的热情,积极投身维护农村稳定、化解民间纠纷的第一线,先后调处各类纠纷80起,化解民转刑案件5起、劝阻上访6起,为构建和谐乡村、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当地干部和群众的好评。其主要事迹如下:
一、坚持公正调解、赢得了群众信赖。由于他在担任村民组长、“三联中心”户长期间,一心为群众着想,处事公正,取得了群众的信任。从他担任调解主任后,只要村里哪有纠纷,就有他的身影。09年村里往年沉积的18件疑难纠纷没有得处理的,在他的手中化解的一件不留,在村堪称调解“判官”。他在调解疑难纠纷时,为了做到调解公平、公正、他就找一名村主要干部或村老党员参与调解纠纷,确保调解意见的公信力。09年村内两邻居因建房发生纠纷,两家关系原本相处的很好,但其中一家的因建新房占用了两家共用的排水沟的三分之一,使邻家的排水不畅,时间长了就对邻居住房产生一定的影响。当时建房的一家没有在意,不进听取邻居的意见,仍旧下脚建房,邻居对此表示不满,多次找对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当对方房屋建设到一半后,邻居就气愤地跑到建房地点,对建筑工人说到:“你们现在就停止施工,如果继续搞,我就找人来拆,不把我的排水问题解决了,就别想动工。”施工终止后,两邻居为此争论不休。于是两户找到就近的村支部书记解决,由于受影响的一户与村书记有亲戚关系,书记为了避嫌就安排李晴去解决,当时才接手调解工作的李晴,找到村文书兼本组的组长周会计一同去调解此纠纷。他通过勘查核实,确实发现建房一方占用了双方共用的排水道,严重影响邻居日常生活排水和住房安全。为了确保双方共同的利益,恢复两家邻里关系,他以解决双方排水的矛盾下手,主张建房一方从双方共用的排水沟一侧的房屋内安装排水涵管,解决占用的排水沟压力,保证下大雨时排水通畅,不影响双方住房安全。邻居表示只要对方永久保持排水通畅,就不再追究了。但建房一方听到要花费工时和财力,自然不太情愿,但听到李晴提出的解决方案确有道理,当天就请工人施工,当着村干部和邻居的面安装排水涵管,并写下协议保证永久保持涵管排水通畅。看到李晴一人就能轻松的化解这起矛盾时,文书就说:“调解是你的强项,为何要求我也一同来呢。”可计主任却说“当矛盾涉及到利益时,受损方对一个人作出的调解意见就会质疑,哪怕是你站的公正的立场,我也是为了避嫌。”为了保证调解意见的落实,他过了两天就回访了双方当事人,这时邻里双方因建房矛盾解除后,又恢复了往日和睦的关系。两邻居对他说“你是个公正的热心人,要不是你,我的房子就不会顺利建好,感谢你让我们两家合好如初。就是这些话,李晴在村里不知道听了多少回了,在他的心里一直在说,你们的矛盾就是我的矛盾,不把矛盾处理好了,我的心里就安静不下来。就是这样,村内大大小小的矛盾,他就是凭着公正之心,把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村内群众带来和谐之音。
二、危险时刻显伸手、巧止械斗。他居住在李庄村办公室附近,街道发生的大小事他都能及时介入,出现在矛盾的第一线,哪怕是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不是本村人。09年8月一天下午,他去街道看病取药时,看到街道上迎面停了两辆大货车,两个开车师傅走下车来,发生争吵,没过多久就各自从车上,一个手拿砍刀,一个手拿钢钎,越吵越厉害,都各自挥动着手中的利器,随时都可能打起来。吵闹声引起了他和当地群众的注意,他想不管是谁,一定不能让这两个人打起来。因两人都有利器,他就同诊所的王医生商量,乘两人吵的正凶不注意时,他与王医生同时冲上去,同时抱住两人。大喝一声后,附近的群众涌上来帮忙,先后夺下两人手中的武器。他大声说到“你们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非要闹个你死我活才行吗”。这时两人一边挣扎,一边说“我们的事,不要你们管”。他底气十足地说:“不管你们是哪里人,只要是在我村里发生矛盾都归我管,你们的事我管定了。”看到围观的群众与李晴保持相同的态度,渐渐消气了,也闹不起劲了,于是其中一名货车师傅说:今天遇到你们,这个事算了,不在扯了,到此为止。双方像池气的皮球各自回到车上,开车走了。看到他俩没事走了,聚集的人群才散开,想到刚才惊险的一幕,回家后李晴被妻子教训了一顿,他没有怨言,也没有后悔过。两天过后,一名货车司机经过李晴的家中停了下来,主动找李晴说要感谢他,说那天要不是
他出来拉驾,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严重后果。而李晴笑着回答到“凡事发生在我们村里的事,我都管,以后遇事一定要冷静,否则把小事变成大事就后悔莫及了”。此后,这名货车师傅就把李晴当作亲人一样来往,只要经过他的家门口就去进去与他拉拉家常,谈谈心。街道的群众都称李晴是街道的安全卫士,有了他在,群众就有安全感。
三、边界联防联调、促和谐。李庄村与太坪村、石佛寺三村交界,边界的群众日常交往密切,矛盾纠纷就不可避免时有发生。为了加强边界调解工作联系,近两年来,李晴多次到其他两个村学习他们的调解经验,与太坪、石佛寺村在人民调解工作上实行了联调联防,当两地群众发生纠纷时,分别由两地调解主任主持调解,为两地群众无偿化解了数起矛盾,让边界的两地群众没有距离。09年元月19日,李庄村村民唐兴安租用石佛寺闫光仁的粉料机粉代料,由于闫光仁一人使用粉料机,本村的闫光明与闫光仁认识,便主动给闫光仁帮忙粉代料,没想到由于机械开机出了问题,闫光明在帮忙拉皮带盘时,机器发生转动,将闫光明的右手十指卡断致伤,经治疗,闫光明的左手食指折断致残。后来三家因支付闫光明的伤残费用发生纠纷,唐兴安认为自己只请闫光仁帮工,闫光明是给闫光仁帮忙发生伤残的,不承担赔偿。于是矛盾焦点就集中在了闫光仁身上,当闫光明就找闫光仁协商伤残赔偿费用,闫光仁认为是闫光明自动来帮忙的,是他忽视安全造成的,因此双方对伤残赔偿费用引起争议,闫光明一时情急将闫光仁告上东巩法庭。当东巩法庭定于6月29日开庭审理时,闫光明又不想把两家关系闹僵,有些后悔,6月27日当他听说经村调解达成协议后可免去诉讼程序的麻烦,于是他找到村调解主任李晴申请调解。李晴当即联系了石佛寺调解主任,定于6月28日双方在石佛寺调解办公室调解,参加调解人员有李晴、李庄村支部书记、石佛寺调解主任、村支部书记,通过两村联合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由石佛寺闫光仁一次性赔偿李庄村闫光明伤残损失费4800元。协议达后,双方当天下午到东巩法庭撤回起诉,两人又恢复了往日的友好往来。看到两村的群众重归于好后,李晴认为到人与人之间就是要有一座连心桥,自己就想当那搭桥人。
刚担任村调解主任时,他认为村里的事特别多,尤其是找他调解纠纷的群众多,忙的不可开交,通过一年多的努力,他走便了村内各个角落,将大大小小的矛盾一个个化解了,今年他感到工作轻松多了,村内扯皮打架的少了,而他依然对保持着对调解工作的热忱。由于工作业绩表现突出,他在2008至2009连续两年在县被评为优秀“三联中心户户长”、2009至2010连续两年被李桥镇镇委评为“先进工作者”、他就是李庄村乃至东巩人民调解的一面先进的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