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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众超市(强华自选)员工须知
为着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把企业做好做强,特制定本员工手册。
第一章
劳动关系的建立、解除和终止
一、员工的试用期规定
1、劳动者报到的应当先办理个人健康正。
2、劳动者试工期为3日,店长(领班)同经理考核后,转为1个月试用期(原3日包含在内)。坚持不了3日的,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3、劳动者在1个月试用期内,店长(领班)应当带好班,并在试用期期满后同经理综合考核作出妥善安排。试用期可发工服,超市垫支资金办理劳动者的个人人身意外保险。
二、辞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1、试用期间的劳动者,要求辞职的,提前3日通知超市,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2、员工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店长(领班)或经理;店长(领班)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经理人员。到期辞工人员,应当向超市该门面形式通知经理人员。到期辞工人员,应当向超市该门店归还工服及超市公用物品,并转交给店长(领班)处签收。财务人员结算辞工人员的工资,要凭相应签收单作为发放工资依据。
3、员工在辞职期内,不再安排轮休,不允许请假(病假除外),并继续履行相关协议各条款。
4、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超市即刻解除劳动关系,无须提前30通知。
5、员工未经批准离职的,按擅自离职处理,超市一律扣除未领工资及其相关费用,且保留有追究其法律责任和权利。第2章 员工的管理及奖惩制度
一、考勤规定
1、员工应当服从店长(领班)经理的管理,员工对自己的职务或工作职责有不清楚或不满意的应向店长(领班)反映,店长(领班)没有及时处理或给予答复的,可越级向经理反映,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严禁越级请示。
2、员工上班、参加周例会参加培训或集体活动的应当准时,采取打卡、按手印、刷脸点名方式考勤,迟到5分钟、早退5分钟、旷工1日以上的、请假的,当月不能享受满勤奖。
3、因零售业态的工作性质特殊,员工实行轮休制,并依据员工的岗位和季节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所有员工应当遵守超市规定的作息时间和排班安排。
4、员工上班第2个月起每月安排轮休4日(鼓励员工轮休2日,加班2日,加班费100元/日)并开始享受各种提成,奖励、补贴等。
5、旷工,旷工扣款二日数X3倍X日基本工资。员工有旷工行为的,当月不享受各种提成、补贴费用,仅发基本工资。
6、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安排轮休,不请假(病假除外)不享受销售提成及各种奖励政策,仅发基本工资。
7、请假规定
员工请假,应当事先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1日之内的由店长(领班)审批,员工连续请假2日及以上的,店长(领班)请假1日以上的,由经理审批。
法定节假日:元旦1日、春节3日(除夕、正月初
一、正月初二)、三月三2日(广西特享)、清明节1日、劳动节1日、端午节1日、中秋节1日、国庆节3日,合计13日(法定节假日的实际工资=日基本工资X3倍,法定节假日休息的,没有享受此项福利)。
1、事假,扣款=日数X日基本工资
员工突遇紧急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当于当日上班前1个小时通过有效途经同店长(领班)、经理取得联系并经许可方可休假,并于上班后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2、病假,扣款=日数X日基本工资X50% 员工病情紧急或急诊未能事先办理病休手续的,应当当日通过有效途经与店长(领班)、经理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经许可后方可休假,并于上班当日补写请假单(持当地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出具的病历或病休说明)。
3、婚假,婚假带薪50% 员工结婚的,且在超市连续工作时间满1周年以上的,经经理批准可给予7日的婚假,应当提前10日申请。
4、产假
女员工产假,给予98日假期,男员工给予陪假7日,产假不带 薪,假期结束后,按时回来报到的,工资待遇继接续原来工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5、丧假,丧假带薪50% A、父母、配偶、子女、配偶之父母死亡,丧假3日; B、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弟姐妹(含配偶方)的死亡,丧假1日;
C、其它亲戚、朋友、同事、同村同属过世的请假,属于事假,按事假办理。
6、保密规定
员工对已经定案或尚未定案的培训商业秘密及未公布的会议内容、财务状况、营销方案和个人工资奖金等不得向他人泄露,若发现人为泄露,经核实给予100元处罚,店长(领班)经理所为的,经核实给予200元处罚,并严重警告一次;累计2次的,给予开除处理。
四、薪资规定
1、试用期的劳动者,第1个月内按日核算,可即时核算并发现金。
2、员工薪资按月发放,每月15日为发薪日期,以现金或银行转 账形式支付。发现错漏的,员工应当在3日内向财务报告。
3、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补贴+风险金+分组(个人)销售提成+满勤奖+优秀奖+信息奖
4、年终奖=工作满周年+工作岗位+综合工作绩效考核,发放时间 于次年的元宵节后同当月的工资一起分发。
五、奖励规定
A、员工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保护超市财产,排除重大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抢救伤员,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100元/次/人。
B、满勤奖:100元/月 C、商业信息奖:50元/月 D、优秀奖:100元/月
E、工龄工资:50元/月,每满一周年即提高50元/月,以此类推,一直追加到第15周年。
F、逮住小偷者,奖励50元/次/人
六、处罚规定
1、轻处罚扣款50元/次
A、上班时间吃零食、串岗聊天、办私事、私人煲电话粥、用电 脑、手机看微信、聊天、微信和网购等看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报刊、杂志等;
B、在办公或商场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掷物、追赶等,使 用不文明语言或在客人可看到处做不雅动作。
C、相互议论打听工资待遇的行为;
2、处罚扣款100元/次
A、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超过3次的;
B、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酿成后果严重的; C、不服从店长(领班)、经理,有意不听从店长(领班)、经理 安排,顶撞店长(领班)、经理的;
D、未给店长(领班)、经理知情同意和自行处理职权范围之外的 事情,造成不良影响的。
3、辞退A、连续旷工3日或一个月累计旷工3日的;
B、未付款或未按程序规定拿走超市的财产或商品(包括赠品、弃货、工具、设备、超市记录档案等)。
C、刑事犯罪违反行政法规,受到司法部门制裁的; D、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导致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
E、对待顾客粗鲁、辱骂或者同顾客吵架,导致超市造成极其不 良影响的;
F、员工不准凭借工作关系从厂商谋取个人不当经济利益,如: 接受宴请吃喝玩乐,接受赠送礼物的。
以上予以辞退,支付离职工资。
七、责任规定
1、员工在工作中应当积极勿懒散,工作当中由于疏勿造成商品 破操作、丢失和商场财物损坏及其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坏的,立即进行照价赔偿或及时送医,1日内报告经理,经理综合案情,情节轻重按比例分担责任。
2、同我超市有供求关系的厂商,不准为已方谋取不当经济利益 而向我超市工作人员支付额外开支,如:请吃喝玩乐、赠送礼物等,一旦发现并调查属实,视案情轻重,直致停止合作关系。
3、顾客在商场内丢失(遗忘)钱物的,员工不准擅自据为已有,应当交由店长(领班)进行招领。
4、为着更好地服务于顾客,员工应该同顾客保持3-5米间距。
5、各门店营业时间上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第三章
消防安全与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消防
1、员工都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消防器材和设备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积极配合消防、保卫部门扑救。(周会安排1-2分钟,管理人员讲解灭火器使用方法,并随时抽人复习)。
2、每位员工都负有发现火灾隐患或火情及时报告的义务。
3、如发生火警,应遵循有关人员安排或广播的指示,维护商场内秩序,协助把顾客、物品疏散到安全地带,防止物品失窃,关闭所有电器用具。
4、每位员工都必须严格执行超市的有关消防制度,平时熟悉自己工作岗位附近的安全通道和消防器材的位置。
二、安全
1、安全保卫工作人人有责,每位员工都有高度的警惕性,发现可疑迹象及时报告店长(领班)、经理,有条件的情况下,及时采取措施。
2、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方法或向店长(领班)、经理报告,保护现场,主动提供看到及察觉到的线索。疏散顾客不得围观。
3、如发现商品被盗,应立即向店长(领班)、经理报告或拨打110。
4、卖场安全,人人有责。货架变形、商品堆码斜歪、线路冒火花、地板湿滑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意外事故的处理
1、顾客或员工在超市突然发现生理上的意外事故,如心脏病发作、脑出血、麻疯病等导致晕倒,第一个目击员工应立即赶到顾客身边,先手机拍照,后予以扶持,及时报告店长(领班)、经理协助救护,并且视情况即拨打120,疏散围观顾客。
2、顾客无理取闹或大声吵闹的,影响到超市声誉时,应礼貌地进行说服,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必要的报110。
3、抢劫、盗窃分子或其它破坏分子在超市作案时,员工应当团结一致制服犯罪嫌疑人或拨打110,并疏散顾客,防止事态扩大。
4、停电,员工应当镇定,坚守工作岗位,收银员即时封存收银机。店长(领班)、经理即时加强卖场出入口警卫力量,并按程序发电;若发电机出现故障,采用应急灯引导顾客出卖场。
5、地震以及自然界不可抗力的发生时,店长(领班)、经理及时疏导所有人员有序地出卖场,切勿关门保护生命永远是第一位。
附言:
1、本须知如有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之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为准;
2、本手册分发到在职人员,人手1份;(辞工即收回)。
3、本须知自颁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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