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优秀)_思修法律基础试题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9:32:4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青岛理工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优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思修法律基础试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卷

一、论述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

1.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不少于300字)

2.大学生应当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不少于300字)

二、材料分析(25分)

眼下,在全国很多高校诚信缺失成了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恶意拖欠学费、用虚假材料骗取助学金、考试舞弊、剽窃论文、伪造个人简历、随意毁约等等,这些行为给学生个人、学校乃至全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近日,安徽某学院为了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拟定了《诚信协议书》,与全院万名大学生签定在校期间诚信协议。这份“诚信协议”中,除甲方(学院)权利、义务及乙方(签约学生)权利加以详细规定外,其对乙方义务的规定特别引人关注,也引起该校学生的诸多议论。乙方义务包括:守纪诚信: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勤奋学习,掌握最新科学文化知识;生活诚信:同学之间以诚相待,宽以待人,严于律己,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学习诚信:不抄袭作业,考试不作弊,不代考、替考,不剽窃论文;交费诚信:不弄虚作假,按时足额交纳,不恶意拖欠;信贷诚信:申请贷款时不提供虚假材料,如期还贷,珍惜个人及学校的信贷信誉;就业诚信:如实填写履历,不造假,慎重签约,一旦签约,则不得违约。乙方如有失信行为,则被视为思想品德不达标,将直接影响在校期间的评优评奖、申请助学贷款、就业推荐等。另外,与“诚信协议”配套的还有一张诚信记录卡,该卡由辅导员填写、保管,签约学生的不诚实行为会被如实记录在卡,毕业时将与《诚信协议书》一并装入档案。这一作法获得大多数学生的肯定。

请你运用所学的知识点和相关理论对上述材料进行分析,并结合大学生实际谈当代大学生应如何知行统一、坚守诚信意识,努力培养诚实守信的优良道德品质?

三、案例分析(25分)

1990年,年仅10岁的王军母亲去世,1995年,王军的父亲与章某再婚,2000年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的商品房。但王军与继母章某矛盾很深,彼此格格不入,经常吵闹,造成王军父子关系很紧张。因矛盾不断加剧,王军一怒之下与父亲签订书面协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2009年王军父亲死亡,临终前留下一分自书遗嘱,内容为:三居室的房屋归章某及自己与章某所生之子王凯,家里近十几年积蓄的存款共计30万元由王军继承。在执行遗嘱时,章某以王军已与父亲脱离父子关系为由拒绝将30万元存款给王军,并将全部存款取走。王军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遗嘱继承遗产。

请问:(1)刘某与其父是否还存在父子关系?法律根据是什么?

(2)刘父所留遗嘱是否正确?为什么?

(3)对案件中涉及的财产应如何分配?法律根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论述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

1.联系大学生活实际,谈谈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一)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是人与社会关系的直接而具体的体现。明确个人在与他人关系中的定位,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才能为人生价值的实现创造良好的人际环境。(3分)

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应坚持的原则: 平等原则、诚信原则、宽容原则、互助原则。(展开论述)(8分)

联系实际:在大学校园里,同学之间可能有这样那样的不同意见或矛盾,但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要自觉地维护同学之间的和睦和团结,自觉地到在名利面前让一步、在工作和困难面前抢一步,尊重他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同时,协调人际关系,必须坚守做人做事的原则,以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为重,以原则促团结,而不是奉行“好人主义”,当“好好先生”。要明确是非标准,光明磊落,一身正气,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处理好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才能获得真正的友谊,才能真正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4分)

(二)人生的内容是由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构成的,个人与社会不可分离,社会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个人是构成社会的前提。只有科学地把握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才能为人生价值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关键在于把握个人在社会中的定位。(2分)

正确认识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关系

正确认识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统一关系

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关系

正确认识享受个人权利与承担社会责任的统一关系(8分)

2.大学生应当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当代大学生不仅要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而且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才能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重任。(5分)

(1)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

(二)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讲法律。法律思维首先要讲法律,以法律为准绳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某种行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都应当以法律为标准做出判断。讲程序。法律思维要讲程序,从程序出发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程序问题在法律领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程序告诉人们实施某种法律行为时,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做这些事情。讲法理。法律思维要讲法理,为法律结论提供充分的法律论证与法律理由。

培养法律思维的途径: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10分)

(2)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权威和尊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因此,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少应当做到以下三个方面:努力树立法律信仰。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10分)

二、材料分析(25分)

(一)(10分)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诚实就是真实无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守信就是重诺言,讲信誉,守信用。诚实和守信是统一的。就个人而言,诚实守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就单位而言,诚实守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就社会而言,诚实守信是正常秩序的基本保证;就国家而言,诚实守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中,更加需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

(二)(10分)大学生与诚信道德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诚信行为、诚信品质,关系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在一定意义上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大学生要肩负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使命,就必须自觉加强诚信道德建设,把诚信作为高尚的人生追求、优良的行为品质、立身处世的根本准则。

诚信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

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

诚信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

(三)联系实际(5分)

三、案例分析(25分)

(1)王军与其父亲的父子关系依然存在,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不能随意解除。(5分)

(2)王父所留遗嘱是错误的。因为房屋与30万元存款,均是王父与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王父擅自处分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利。(10分)

(3)房屋及30 万存款中的一半归章某所有,另一半为王父的遗产,应归章某、王军及王凯均分。因为房屋及30 万存款为王父与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章某、王军及王凯同是王父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应均分遗产。(10分)

2010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一、论述题(20分*2=40分)(要求:要点齐全,论述充分,每题回答不少于200字)

1、浅谈大学生如何加强法律修养。

2、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应树立什么样的人生观?

二、材料分析(20分):(要求:要点齐全,分析充分,不少于300字)

2011年8月26日,江苏南通的长途车司机殷红彬、乘务员郁维贞在路上扶起了一位被撞伤的老太太。事后,老太太指称司机殷红彬为“肇事者”。殷红彬、郁维贞的遭遇在网上瞬间发酵,而他们迎来的结局却与众不同:所开车辆安装了监控探头,能够实时记录车辆前方和车内情况。下午3点,殷红彬开车到交警中队接受调查。交警检查了汽车没有碰撞的痕迹,然后调出车上的监控录像,结果正如殷红彬所述,公交车没有撞人,至此真相大白。

然而,公众的情绪却并没有因此而轻松起来。“如果没有监控系统呢?”“摄像头比人有良心!”“应该追究诬陷者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感叹在微博等众多网络媒体已经汇起了巨浪,老人家属的解释和歉意被淹没在愤怒的声浪里。8月28日下午,老太太的家人给殷红彬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和歉意。殷红彬表示:“以后遇到这种事还是肯定做,这其实是非常普通的一件小事。如果摔倒在那里的是你的家人,没有人扶他,你会怎么想?”

问题:(1)请分析和评述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

(2)结合材料谈谈大学生应如何加强社会公德修养?

三、案例分析(每小题20分,共40分)(要求:答题要准确,分析要充分)

1.刘军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1990年,其父与李某再婚,刘军与继母李某矛盾很深,彼此格格不入,经常吵闹,造成刘军父子关系很紧张。因矛盾不断加剧,刘军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2008年刘军父亲死亡,临终留下遗嘱——要求把家里近几年所有的存款共计30万元平均分给刘军、李某及自己与李某所生之子刘凯。在执行遗嘱时,李某以刘军已与父亲脱离父子关系为由拒绝分1/3存款给刘军,并将全部存款取走。刘军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遗嘱继承遗产。

请问:(1)刘某与其父是否还存在父子关系?法律根据是什么?

(2)刘父所留遗嘱是否正确?为什么?

(3)对案件中涉及的存款应如何分配?法律根据是什么?

2.2004年10月,王某到百货公司购物。该公司工作人员因疏忽,错将一架价值45000元的尼康相机标为450元。王某并不懂行,看到这架相机后,只觉得非常便宜,且性能优良,便掏钱买下了。事隔一周,商店在盘点时发现了错误,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王某。商店要求王某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这些要求遭到了王某的拒绝。因协商不成,该百货公司便到法院起诉。

问:1.这一买卖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

2.你认为法院对本案应如何处理?

3.有哪些民事行为可以经请求由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4.除了人民法院,还有何种机关可以予以处理?

下载青岛理工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优秀)word格式文档
下载青岛理工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优秀).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