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必考_法理学期末必考问答题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9:30:1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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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必考知识点什么是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法的渊源:被认为具有法的效力,法律意义,并能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依据的规范或准则来源。法系: 是具有共同法律传统的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它是一种超越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现象的总称。4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所据以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和体现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人类社会的法所作的分类。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凡是建立在相同经济基础之上、反映相同阶级意志的法,就属于同一历史类型。划分法的历史类型,有助于认识和揭示法的阶级本质及其发展变化的历史规律。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法律规定了人们的权利义务权力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一 简述法的特征 ①法律是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②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③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④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二 简述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物。法律上所说的物包括一切可以成为财产权利对象的自然人物和人造之物。(2)行为。在法律关系客体的意义上,行为指的是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作为或不作为。(3)智力成果。作为客体的智力成果指的是人们在智力活动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它是知识产权所指向的对象。(4)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客体。

三 简述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1法律制度是在私有制和阶级逐渐形成的社会背景下孕育萌芽并与国家组织相伴发展和确认起来的。2法律制度形成的过程是一个行为调整方式,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的过程。3法律制度的形成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发展到成文法的长期过程。4法律道德和宗教等社会规范从混沌一体逐渐分化为各自相对独立的规范体系。5法是一种历史的现象,它有产生发展和灭亡的一般规律。

四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1主体2主体的心理状态3行为4损害结果5因果关系

五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1司法为民2依法独立行使职权3司法平等4司法公平

六 法律免责

1时效2不诉3不可抗力4补救6协议7自助8人道主义9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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