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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推进包括新社会组织在内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法律工作者属于特殊的新社会组织,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对于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队伍作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随着我县法律服务队伍的快速发展,从业人员不断状大,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的范围不断拓宽,在市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法律服务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法律服务队伍党建工作也出现了诸如组织机构变化致使党的基层组织不够健全;法律工作者的流动性增大,致使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上的变化,致使一些党员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及作用发挥不够好;以及党建工作与法律服务业务发展和法律服务队伍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等。为了加强党对法律服务机构的政治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法律服务机构的贯彻执行,促进法律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法治磐安”、“和谐磐安”建设服务,必须进一步提高我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深刻认识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法律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一)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核心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能够加强法律工作者党员的党性修养,增强法律工作者党员的宗旨意识,发挥法律工作者党员的模范带动作用,从而使法律服务行业树立起“依法执业、执业为民”的良好风气,为落实以人为本提供政治保障。
(二)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是促进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就是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法律工作者是保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法治力量。*同志强调:“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服务,是律师的职责所在、价值所在。”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能够确保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律师队伍中去,把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等观念落实到法律工作者队伍中去,进一步凝聚法律工作者队伍力量,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当好法律参谋,为各类市场经济主体搞好法律服务,为调节经济关系、防范经济风险保驾护航。
(三)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是提高法律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就是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而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必须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队伍。就目前情况看,法律工作者党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要看到,在新的形势下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有的党员对讲共产主义认为不合时宜;有的党员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心存疑虑;有的与普通群众一起议论,我们不能信奉金钱万能,但现实生活中没有金钱却寸步难行;还有的甚至认为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的说法有些道理;有的党员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少,考虑个人利益多,个别的甚至争名逐利,挖空心思捞“好处”;有的党员党的意识弱化,纪律观念淡薄,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党性讲“交情”;有的党员缺乏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满足于“随波逐流”,遇事往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把入党时的崇高理想置之脑后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是跟党员素质不高有直接关系的。所以,提高党员素质也就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二、我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一是党员人数少。我县现有法律工作者14人,党员3人(其中律师所3人,党员2人;公证处3人党员0;正平法律服务所8人,党员1人),党员总数占法律工作者数的21%。
二是认识有偏差。法律工作者队伍对党建工作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存在模糊认识,担心过分抓党建工作会影响法律机构的业务的拓展,把党建工作与法律服务机构的发展割裂开来,认为自己的主要任务是赚钱,而对党建工作缺乏热情。
三是活动难开展。因各法律机构党员人数少,不能单独组建党支部。所以,法律工作者中的党员平时的组织生活只能并入司法局机关党支部。由于法律工作者的工作具有随机性和突发性特点,组织生活制度与业务工作在时间和人员上时常发生矛盾,影响了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常常不能及时参加局机关党支部的活动,导致正常性的组织活动大大减少。
四是宗旨观念淡薄。在个人利益趋动下,淡忘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和利益格局,滋长轻国家、重个人,轻政治、重技术,轻义务、重实利的错误倾向,把商品交换原则引入党的政治生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利益多元化,导致人生价值观多元化,价值观念发生变化,看重物质利益,觉得“钱挣得越多,人生价值越大”,政治热情下降、宗旨观念淡薄。
五是党的新鲜血液的补充乏力。现在,法律工作者队伍普遍存在着不愿加入党组织的现象。据了解,我县法律工作者人员中已经12年没有人向党组织提出要求入党的申请,有一名已经是预备党员的律师,不要求转为正式党员而退出了党组织。
三、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的对策
一是要不断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要认真组织法律工作者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使每个法律工作者党员树立正确的利益观、金钱观,时刻把党和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做到行不逾矩,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自觉淡泊名利,努力实现共产党人的高尚的人生价值,坚持把个人的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与党的奋斗目标、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紧密联系起来。
二是要针对法律工作者党员活动难的特点,灵活机动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针对法律工作者外出办案多办公室内办案少、工作时间个人支配多集中使用少、人员上下班时间碰面多其余时间碰面少的实际。灵活机动、见缝插针地开展组织生活。可以利用中午饭后、晚上下班前一小时、周六周日时间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召开党的会议。在渠道上,也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这一平台开展“网上党日活动”,比如,内部局域网、电子邮箱、QQ上进行思想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可以有效地解决了人员难集中和面对面批评难开展等问题。
三是要增强党组织对优秀法律工作者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如何把优秀法律工作者吸收进我们党的队伍中来,进一步提高法律工作者党员的比例,是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实践证明,法律工作者是否愿意加入党组织,党的吸引力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党建工作要立足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特点,适应新的形势任务,与时俱进,探索创新,不要落于俗套、流于形式,始终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始终保持对优秀法律工作者的吸引力。要创新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从各个方面关心、爱护法律工作者各方的利益,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要创新活动内容,党组织开展活动,必须紧密联系法律服务机构的实际,灵活多样,注重实效。要创新活动形式,给法律工作者施展才华提供更高的平台、更广阔的空间和更多的机会,帮助他们成就事业,给党外优秀法律工作者带来吸引力。要创新活动载体,通过实行法律工作者党员挂牌上岗、设立“法律工作者党员先锋岗”等措施,不断强化法律工作者党员的“身份”意识,把法律工作者党员的先进性激发出来,把优秀法律工作者吸引进来。要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党员政治坚定、法律知识丰富、与社会接触广泛、参政议政能力强且有强烈的参政议政欲望的特点,推荐和安排更多的法律工作者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吸引更多的优秀法律工作者加入到党组织中来,不断发展壮大法律工作者队伍党员力量,增强党组织在法律工作者队伍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四是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把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作为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按照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大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的要求,建立完善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