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要求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大学毕业生优秀简历”。
数学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标准
一、校级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宜宾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4、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曾获校二等以上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5、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原则上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无补考。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6、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7、曾担任数学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主要成员的学生干部,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可以直接参加数学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的答辩。
二、综合成绩评定:
1、计算机本科二级(专科一级)加1分,三级(专科二级)加1.5分,不累计加分;
2、外语本科四级(专科三级)加1分,本科六级(专科四级)加1.5分,不累计加分;
3、获得校级以上优秀个人加2分,获得校级三好,优干,优团、优团干、党校优秀学员、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加1分,依次递加;
4、获得国家奖学金加3分,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加1.5分,二等奖学金1分,三等奖学金加0.5分,依次递加;
5、参加个人比赛获得国家级奖加3分,省级奖加2分,校级一等加1分,二
等、三等加0.5分,依次递加;
6、任数学学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职务者等加1.5分,班长、团支书、正副部长等加1分,其余干部加0.5分;
7、公开刊物发表一次加1分
8、综合成绩=加分项目70%+答辩成绩30%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2、大学期间至少获一次校一等以上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
3、至少获一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4、各科考试无补考,无违规违纪情况;
5、艺体类专业和专科,英语必须达到国家三级水平,其他专业必须达到四级,计算机至少通过一级。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