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标准及办理说明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福利发放标准管理制度”。
2013年福利标准
2013年全市月平均工资调整为3872元,2013年有关福利待遇相应调整为: 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3872×2个月=7744元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3872×1个月=3872元
防暑降温费:3872×3%×4个月(6月至9月)=465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丧葬费等工作说明
一、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丧葬费
(一)抚恤金文件依据:
根据红皮文件《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退休政策培训资料》p45—46页。
(二)遗属补助: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津人工[2000]2号,津人工[2002]2号)
(三)所需材料:
1、子女享受的提供在学证明,配偶有收入的需提供收入证明。
2、配偶享受的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性质、出生年月及子女情况证明。
3、父母享受的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性质、出生年月及死者本人兄弟姐妹证明。
4、死亡证复印件
5、退休人员提供养老待遇档案和奖励工资审批表,在职人员提供现行工资表。
二、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
(一)发放对象和原则
事业单位在册职工、离退休人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的人员。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死亡后丧葬补助费应由主要供养人单位发放,只限一人享受。
(二)上报材料
死亡证明复印件;工作人员单位开具的工作人员与死亡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死者本人无工作且没有发放丧葬补助费的证明;死者直系亲属不发放丧葬补助费的证明(原件)。
(三)发放途径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的发放从福利费中列支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此通知后,于本周五前办理有关福利事项。
东丽区教育局人事科20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