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指南_保险手册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9:07:3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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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指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保险手册”。

尊敬的员工,您好!

为了让您更确切、更方便的了解和使用各项保险,我公司特编写如下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您公司为您提供保险项目如下(打√项)□养老(包含养老、失业保险)

□医疗(包含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大病保险)□住房公积金

◆如果您的医疗保险是新开账户:

我公司将为您制作一张医保卡。医保卡制卡周期余约为3个月。请您3个月之后自行至我公司领取。您可以3个月后致电我公司查询医保卡是否制作完毕,查询电话:0432-62489399 联系人 杨喆。(由于医保卡中含有您个人账户金额,故请您务必在3个月后尽快来我公司领取)

一、在您办理各项保险时:

◆ 如果您之前没有办理过五险一金: 我公司将为您在吉林市新开各项保险账户。◆ 如果您曾经在吉林市办理过养老保险

请您将您的养老保险帐号,缴费截止时间告知我公司,并且请保持您账户缴费的连续性。如果您的账户有断档,请您于1个月内至社保中心个人窗口将断档补齐,否则我公司将无法为您操作养老保险。◆ 如果您曾经在吉林市办理过社区医疗:

请到您办理社区医疗的部门,办理社区医疗保险的停保,否则我公司将无法为您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如果您曾经在吉林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并且没有办理封存提现手续:

如果您之前有公积金账户,且没有封存,我公司将无法再次为您开立公积金账户。请联系给您办理公积金的负责人,告知其我公司住房公积金账号及公司名称,将您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公司公积金账户中。我公司公积金账号: 111000192261。我公司名称: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办理结束后,请您通知并且将转移单交给我公司福利部,电话:62489399。◆ 如果您曾在其他城市办理过养老保险,需要将外地养老账户转回吉林:

1.必须保证您的外地账户与吉林市的账户缴费时间保持连续。例如:某员工,原在沈阳缴纳养老保险至2009年12月底,现在我公司需要自2010年5月起为其在吉林市缴纳养老保险,则员工需要在沈阳将2010年1月至2010年4月底的养老保险断档补齐,以便保证账户的连续性。

2.您需要自行至外地(指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全国统一样式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请您携带《参保缴费凭证》至吉林市社保中心一号大厅“养老转移窗口”,吉林市社保中心将为您开具《接收函》 4.您需自行将吉林市社保中心开具的《接收函》交到外地(指转出地)社保中心。5.外地社保中心将为您开具《参保明细》

6.请您将外地社保开具的《参保明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交到我公司福利部。

注:1.由于办理养老转移手续比较复杂,周期较长,请您耐心办理。如中途遇到任何问题,欢迎您致电我公司福利部咨询。电话:0432-62489399 2.由于各地社保政策略有不同,部分地区需要员工亲自办理各项手续,部分地区则不需要,请以各地实际情况为准。◆ 如果您曾在其他城市办理过医疗保险:

吉林市医保目前无法将外地医保转移至吉林市,外地医保在吉林市也无法使用,我公司将为您在吉林市新开账户。◆ 如果您曾在其他城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您可以联络您之前的外地人事部门,将您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地封存并且提取,吉林市新开住房公积金账户即可。您也可以将外地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转移至我公司为您新开的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转移方法:请您将您的公积金个人账号(您可在一个月之后致电我公司福利部查询,电话:62489399)及公司公积金账号:111000192261、公司名称: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告知您之前的外地人事部门,他们将为您办理转移事宜。

二、各项保险查询方法: ◆ 养老、失业

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捆绑在同一个账号当中,您可以在参保一个月之后,凭本人身份证至吉林市社保中心窗口查询本人账号及缴费记录。养老保险没有卡,只有社保手册,如果您有需要可以至吉林市社保中心办理。所需材料:一寸彩照一张,工本费5元。◆ 医疗保险

您可以用自己的医保卡至医保中心查询,或者至药房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提示:基本医疗的公司承担部分、工伤、生育、大病是进入社会统筹账户的,您的医保卡中无法体现这些保险的余额,但是不影响您的使用。◆ 住房公积金

您可以登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http://www.daodoc.com/ 点击“账户余额”,用本人的身份证号码查询余额。或者您也可以至住房公积金中心(吉林市七中对面)窗口用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

三、各项保险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 养老:

开立账户后,不能注销,需连续缴费直至退休年龄。◆ 失业:

领取条件:1.需缴纳失业保险至少一年以上;2.离职原因为非本人意愿辞去工作,即被辞退。(辞职人员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领取时限:离职之日起60日内必须办理完所有手续,否则视为放弃本次领取机会。

办理流程:1.离职后尽快联系我公司业务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两周后来我公司领取一份。2.至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届时我们将为您提供进一步的详细流程)◆ 基本医疗

1.本地就医:员工生病需入院治疗的,可持医保卡到医保指定医院入院即可。吉林市指定医院:1.中心医院 2.附属医院 3.吉林市医院 4.四六五医院 5.吉化医院 6.吉化二院 7.二二二医院

2.异地就医:员工在异地发生急诊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住院病历 2.住院收据 3.医疗费用清单(原件复印件)◆ 工伤

如果您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请您于24小时之内与我公司取得联系,我公司将为您至医保中心办理备案。电话:62489399 ◆ 生育

女职工怀孕,需要在怀孕 3个月左右时联系我公司福利部,并携带以下材料至我公司: 1.B超原件一份 2.准生证(一胎证明)复印件一张 3.结婚证复印件一张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医保卡复印件一张(原件也要携带)6.将预计生产的医院名称告知我公司 7.将预产期告知我公司 ◆住房

支取范围:1.购买商品房 2.购买房改房 3.购买二手房 4.购买集资房(以上项目含贷款)

支取条件:1.开户满365天 2.支取间隔满365天 3.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无公积金贷款

员工符合以上条件的,携带:

1.房屋买卖协议 2.贷款合同 3.近3个月的还款明细 4.身份证原件 5.如夫妻购房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 ◆其他

1.如果您的医保卡丢失:

请您立即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至吉林市医保中心挂失并补办,以免造成损失。

2.如果您需要到我公司福利部办理保险事宜,请您尽量提前于我公司相关人员预约,以免耽误您的宝贵时间。

3.如果您遇到关于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公积金的问题,欢迎您致电我公司福利部。电话0432-62489399。

我公司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四、当您从我公司离职时,各项保险处理办法:

1.养老、失业:从我公司减员后,自动转接到吉林市社保中心的个人窗口。如果您找到新的公司给您续交,您可以将自己的养老保险账号告知新的公司,让其为您续交;如果您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则需要您自行至个人窗口,将当年全年的社保费用交齐,以保证账户的连续性。如果您不续交养老保险,即您的账户产生断档,那么当您到退休年龄时,社保将会要求您不齐断档,否则将无法给您发放养老金。

2.医疗保险:您离职之后找到新的公司为你缴纳吉林市医疗保险,请您将医疗保险账号(医保卡上可见)告知您的新公司,让新的公司为您续交。注意:吉林市医疗保险不能转到外地,如果您的新公司在外地为您缴纳医疗保险,则需要在外地新开医疗保险账户。如果您没有找到新的公司,医疗保险并不强制您续交,如果您有需要,可以到吉林市医疗保险中心,参加灵活就业医疗;或者参加社区医疗等。

3.住房公积金:如果您找到新的公司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您则需要将新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的公司账号及您的个人账号告知我公司福利部,我公司将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如果您没有找到新的公司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则请您于离职两个月之后,携带身份证复印件2张,自行至我公司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之后由我公司为您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审批过程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请您一个月后自行至我公司领取住房公积金封存表跟人留存联,根据上面的审批时间向后推半年,半年后,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个人留存联至吉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现金(包括公司及个人缴纳的全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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