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全体在职上岗民办和代课教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肥城市原民办代课教师”。
尊敬的省人大、省政府、省教育厅领导:
我们是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2004年被通过考试整编录用(1800名中的900名,之后教育局又通过资源整合、均衡、优化资源配置,在2005、2006年两次清退后继续留用的204名)代课教师中的在职上岗的几十名民办与代课教师,其余的100多名因学校的兼并、重组、生源、计划等原因相继离职,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是我国人口在高涨时期经教育部批准在全国各地县、乡(镇)、村聘用的,大都是在1981年7月底前任教的、亦经地、县政府、教育局批准注册并发给任用“代课证”认可的,民办和代课教师是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人[1992]42号,1992年8月6日指出:“民办和代课教师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几十年来,广大民办和代课教师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条件艰苦的情况下,忠于守职,辛勤工作,任劳任怨,为我国农村教育社会主义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民办和代课教师。
民办和代课教师是遵照国务院关于2006年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要求;陕西省陕教秘办下发了[2003]05号文件,指出:“按照国务院关于2000年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要求,2000年以前,按照、关、招、转、辞、退的“五字方针”,全部解决了1981年7月底前任教并持有省证的民办教师问题。国家关于民办教师的政策规定非常明确,国发办[1997]32号通知要求“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的截止时间不得改变”,“任何地区、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民办教师”。
“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1981年7月底以后,各地县、乡(镇)、村又相继聘用了一些代课教师。按照陕西省关于民办教师的政策规定,这些代课教师的确切身份应界定为代教人员。要严格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做工作’的原则,落实责任,认真解决好这批人员有关问题”。
“分期分批的清理、清退方案,妥善做好疏导和分流工作。对清退的人员要保证拖欠的工资足额发放,积极协助政府出台一些优惠政策,按照他们教时间的长短和县、乡(镇)、村分组负担的办法,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对清退人员重新就业指导,积极开展转岗培训,多渠道安置,重新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要鼓励代课教人员中教学时间较长,有一定教学经验并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面向社会的资格认定,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通过公平竞争重新聘任到教学岗位上工作”。在当时清涧教育等方面只限于公办教师可参于资格认定,民办教师哪有这种资格认定?
清涧教育事业的腾飞,凝聚着民办和代课教师心血,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中民办和代课教师是教育后代的后起之秀,是一支冲锋陷阵的强状队伍,为清涧教育事业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为我国农村基础教育工程做出了历史性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忆往昔,我们满怀豪情,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太阳底下最光辉,而工薪待遇最微薄、社会地位最淡凉的阶层——民办和代课教师。从教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我们任劳任怨,废寝忘食、似辛勤耕耘的牛、埋头驾驭拉车的马,为我县教育事业无怨无悔地培育了一批又一批的莘莘学子,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培养了栋梁之才!
曾记否,我们中间有的被选拔在领导岗位上,有的被评为模范教师,还有的被评为教学能手;通过函授进修,获得了大、中专学历,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发表了诸多次教育教学论文,荣获学校县、地、省级、国家级的奖励与荣誉,得到了国家级及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
回眸艰难困苦的年代,民办和代课教师曾为我国农村基础教育奉献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已是满脸皱纹、白头银发、两鬓斑白,已错过了致富的有利时机,失去了改行求职的本能,难道一语清退就能了决吗?难道这些人就不生活?我们满怀报国之心,义不容辞的走上了园丁之途,兢兢业业,呕心沥血,倾心育人,忠于守职、似蜡烛培育了一批又一批的莘莘学子,为清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倾心育出了祖国未来的花朵。
在当今,时代变迁,已跃入腾飞发展时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给人类社会带了发达文明的经济社会,这标志着教育事业硕果累累,各业并举、蒸蒸日上。
教育在腾飞,中华复兴崛起。根据我国人口确切普查,我国公民生育素质大幅度提高,人口数量逐渐下降,学生择校流失等原因,面临这样的处境,并面临下岗失业的可能,导致在职上岗的几十名教师忐忑不安,现何生存?去向何处?
近年来,尤其是2006年起,我们依据国家教委[1983]04号,三厅三部[1991]20号,两委两部[1992]41号,国务院[1997]32号、陕政发[1983]2号、[1998]13号等一系例文件精神,我们详阅文件,广泛研讨,多次向县人大、政府、教育局反映确切实况,仍然存在着确切遗留问题,至现在还未得到妥善的解决。
2007年7月31日《人民日报》刊登了重庆、青岛“终结民办和代课教师历史”解决方案的实施。延安市2006年也对民办和代课教师作出了处理。(延政办发[2006]79号),衡山县(衡政教发[2005]14号等地陆续解决。
2009年11月23日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社会劳动保障厅联合发出了《关于曾在民办教师教学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通知》。
凡年满60周岁,2003年1月以前曾在农村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的代课人员,离开教师岗位和再没企业单位录用,目前仍然为农村居民的。今后达到规定年龄的此类人员到龄次月享受。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发放养老补助是我国农村60岁以后都能享受到国家普惠式养老金,我们由衷的感谢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惠民政策。我们欣慰的看到了我省解决曾被离岗民办和代课教师问题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从中可以看出,党中央国务院对解决民办和代课教师问题给予充分关注,政策非常明确,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一语清退处理民办和代课教师,是和《教师法》、《劳动法》相抵触的。这样我们几十名在职上岗民办和代课教师感到极其担忧。已到龄的离岗的教师已享受到这一待遇,而我们呢?每人每月工资还只是150元,长期不能和公办教师同等待遇,捉襟见肘,生活拮据,就离自己也养活不了,更谈不上养家糊口。岁月交替,天长地久,民办和代课教师长期受到了家庭社会的歧视,不知度过了多少个春秋。面对这个微小群体弱势,有谁体察?有谁过问?有谁关怀?
民办和代课教师由风华正茂的青年已变为老中年,把毕生最宝贵青春年华献给了祖国的教育事业。我们是人民满意的、辛勤的园丁、社会赞颂的灵魂的人类工程师。
我们衷心恳求省人大、政府、教育厅领导作一确切、妥善、细致的回复解决。为此我们全体在职上岗民办和代课教师通过认真学习、广泛研讨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三厅三部、省一系列文件精神提出此项恳求:
1、在2006年整编后继续留用的几十名在职上岗民办和代课教师能坚持到至今,来之不易,今后去向何处?依照2005年7月1日《陕西省最低工资保障条例》执行,补发我们多年的劳动应得。
2、我们从教几十年,依照《劳动法》规范我们与政府、教育局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3、根据国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给我们民办和代课教师缴纳统筹,使我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4、按照国发办[1997]32号通知要求,陕教秘办[2003]05号文件对教龄较长、取得大、中专文凭的、获得国家特殊荣誉的、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须转为公办教师。
5、2009年11月23日《陕西省曾在农村公办学校任教过的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通知》,概念不同,不得相提并论。在职上岗的现在兑现是否?为何去年处理时每个教师的工龄都要去掉1—3年?
6、10年以下,10年—15年,15年以上应分层次。必须遵照《劳动合同法》在此单位工作过十年以上不得随意清退,(除老弱病残者外)要达到(女45—50岁,男50—55岁)方能退休。
7、必须给民办和代课教师资格认定,并办理相应的《证书》。通过考核,公平竞争,教学时间较长,有一定教学经验的继续留用上岗或为他们转岗。
8、清涧县教育局每年支付367200元,可我们名办和代课教师政府、教育局只付给每人每月150元工资?根据减人不减薪政策规定,在职上岗的民办和代课教师年人均应付给10000多元,而为何只付给1800元?余额去向不明。
9、在普九验收时,教育局将民教的姓名改为公办教师的姓名;的确存在着民办和代课教师。这难道不是欺上瞒下吗?刑事责任谁承担?遗留问题从何说起。
在祖国复兴崛起日新日异、繁荣昌盛、世界人口众多的中华民族已迈向人才强国转变之中的今天,我们已失去了中华民族公民的权力,叫声乾坤无应答。“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期盼上级党政部门为我们民办和代课教师送政策、暖教心、惠民心,将得到请柬的结局。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惠民政策的指导下,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我们在职上岗的几十名民办和代课教师会得到满意回应和完满的解决!
若我们的要求得不到完满的解决,我们将利用新闻媒体不断报到,直至生命的那一刻„„
清涧县全体在职上岗民办和代课教师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