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强制休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员工强制休假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规避经营管理中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结合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休假是为加强岗位风险控制,配合特定岗位进行不定期现场稽核和业务核查而实行的一种员工休假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险易发部门及关键岗位的员工。
第二章对象和时间
第四条强制休假的对象主要包括:信贷、财务、联行、柜台操作员、资金营运、守押、计算机信息管理等风险易发部门及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风险易发部门及关键岗位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安排强制休假:
(一)工作质量不高,多次出现差错或失误;
(二)经办的资金、账务、项目等出现异常;
(三)员工行为表现异常;
(四)在业务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或可能造成风险;
(五)为强化管理、防范风险而进行的专项安排;
(六)组织部门确定需要安排强制休假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强制休假时间原则上应掌握在5至7个工作日。强制休假时间可冲抵当年的年休假时间。
第三章业务检查
第七条业务检查是员工强制休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业务检查分稽核审计和业务核查两种形式。
第八条稽核审计部门每年要有计划的对辖内单位的风险易发部门及关键岗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稽核检查。
第九条县联社对辖内风险易发部门及关键岗位进行业务核查中,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上级主管部门派驻稽核检查组,进行专项稽核审计。
第十条负责组织实施的部门要对强制休假的员工按照事前保密、当天通知、当即换人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负责组织实施的部门应指派人员接替强制休假人员的工作。休假人员按组织作出的强制休假决定与顶岗接替人员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岗位。顶岗接替人员在顶岗期间有责任对其经办的业务进行查阅,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组织实施部门视具体情况,由稽核审计部门负责对强制休假人员办理的业务进行检查,或授权顶岗接替人员对强制休假人员办理的业务进行检查,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检查报告。
第十三条强制体假人员应积极配合业务检查工作,接受检查部门的质询,不得抵制、阻挠、干扰,在强制休假期间要做到随叫随到。
第十四条负责业务检查的部门要根据业务检查情况,需延长业务检查期限的,不受强制休假时间限制。
第十五条员工强制休假的有关手续、离岗报告及业务检查结论由组织实施部门负责建档管理。业务检查结论抄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章 管理监督
第十六条强制休假纳入员工年休假管理,休假期限及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员工年休假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强制休假后,取消次年度的年休假:
(一)员工累计休假已超过本人年休假天数的;
(二)本年度内已休过年休假的;
(三)按照员工年休假办法规定,不得享受年休假的。第十八条员工实行强制休假的期限因业务检查需要
而延长的,延长的期限视同正常年休假,待遇按正常年休假待遇执行。
第十九条强制休假期间按在岗工资标准100%的比例计发。经查,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组织人事部门和稽核审计部门共同负责管理本辖区员工强制休假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