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儿童罪与组织残疾人_残疾人与儿童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8:58:2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拐骗儿童罪与组织残疾人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残疾人与儿童”。

拐骗儿童罪与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1.前者的主观目的基本上是出于个人收养;

2.后者是以暴力、胁迫的方式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的行为;如果犯罪对象是14周岁以上的人,则不成立本罪。

归纳总结

1.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成立拐卖儿童罪;

2.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的,成立绑架罪;

3.不以出卖为目的,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成立拐骗儿童罪;

4.不以出卖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成立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5.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成立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下载拐骗儿童罪与组织残疾人word格式文档
下载拐骗儿童罪与组织残疾人.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