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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宅基地整理复垦 提高土地集约利用 促进农村新社区建设
2008-8-11 14:29:57来源:县农办作者:管理员点击次数:53977次
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能一哄而上,也不能大手大脚,从国土部门来讲,就是要从节约、集约用地和保障供地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研究对策。现在农村中有好多房屋常年无人居住,有些在外打工、经商,在县城或集镇买了房子,农村房子铁将军把门,有的是祖上留下来的老房,自己又盖了新房,但建新不拆旧,仍占着地方,这些既影响了村容村貌、也浪费了土地。还有一些农户建筑结构不科学、不合理、不美观、不实用,既影响了周围耕作质量,也不利于村容整洁。为此,我们从2005年下半年起,专题开展了以鼓励宅基地复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宅基地复垦整理中的矛盾与对策”,和以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到的土地政策问题”两项专题调研。通过调研、走访和召开各类座谈会,听取了基层很多建议,取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也学习和借鉴了省内外很多有益的经验和做法。拟订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实施意见》,撰写了“关于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专题调研报告”,引起了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为下阶段全县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到的相关土地政策的处置提供了思路。
二、稳步推进宅基地复垦整理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打好基础。
我县从2004年开始实施农村宅基地复垦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完成宅基地复垦项目5个,其中2004年1个,2005年4个,已新增耕地面积51.74333公顷。2005年是我县农村宅基地复垦力度最大的一年,全县共立项10个,复垦面积达84.3209公顷。其中4个项目46.256公顷已通过省厅复核认定,三个项目22.8295公顷已通过了县级验收。其余3个项目正在抓紧实施之中,预计今年7月份竣工。2006年,又积极组织各镇村上报立项,有5个农村宅基地复垦项目立项,面积40公顷左右。通过农村宅基地整理复垦,我们认为已经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增加了农民收益。二是改善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改变了村容村貌,保护了生态环境。三是增加了用地空间,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四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积累了经验,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三、搞好“两个规划”衔接,为新农村建设布好局。如何做到“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吻合是摆在各级政府及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由于村镇规划的滞后,造成了农村居民在建房时缺乏统一的规划而显得杂乱无章,村内房屋朝向不
一、坐落无序,道路不畅,既影响交通、也影响村容村貌,更浪费大量土地,造成了农村土地利用率低下。为此,根据“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通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反复比较、多次调整、逐步完善,研究确定镇村布局规划和集中居住区布点工作,形成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合理的耕作半径为依据的布点模式。在规划布局上,突出“三个注重”,即注重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河湖水系,力求平面布局生动活泼、空间布局错落有致,避免“兵营式”排列;注重历史文脉传承,充分体现传统建筑风貌和现代建筑风格的协调;注重传统民居特色显著的村落的原生态保护,对已建成且有一定规模、建筑质量较好的村落,近期先予保留,给予整饰改造。目前正在进行“两个规划”的布点核查工作,力求使两个规划在时间和空间上做到吻合。
四、努力为海盐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好头、起好步。作为国土部门当前:一是“算好大帐”。2001年海盐县详查资料显示:目前全县农村居民点总占地面积5719.26公顷,人均用地为199.28平方米,若将人均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含生产、生活及基础设施配套用地),全县仅次一项就可增加建设用地2800公顷,计42000亩。这是今后我县用地空间的“大帐”。二是“搞好试点”。我们先后于2005年在西塘桥兴隆等三个村和澉浦镇有关村开展了新农村试点。西塘桥兴隆等三个村宅基地整理复垦项目涉及兴隆、永福、八团三个行政村,区域面
积2.921公顷。通过整理,可增加耕地2.921公顷,项目总投资179万元。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也为全县开展这想工作积累了经验。三是“做好规划”。在规划时,建议县、镇必须明确用20年左右时间,通过行政推动和政策鼓励,将农村区域近3000个自然村落逐步调减为400多个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确保农村村庄布点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个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四是“抓好基础”。首先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性工作和前期准备工作。在完成1:2000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的基础上,又对海盐县及8个镇上一轮规划(1997—2010年)土地利用情况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完成了《海盐县2003—2020年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分析报告》以及《海盐县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基本情况评价报告》两个专题报告,为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与此同时,测量、信息、档案、统计、财务、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五是“定好政策”。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管理若干规定》等可操作文件,对入住对象、住宅户型、扶持政策、建设标准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引导广大农民逐步地、自觉地进入集中居住区建房。在资金筹措上,建议采取对建成并验收合格的集中居住区实行以奖代补,每入住一户按一定标准奖励给所在镇、村,专项用于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另外,还可规定土地办理中涉及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减免。集居区内经营性用地按市场化运作,收益用于集居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生产生活用房分离。对入区后仍在种地且耕作半径较大的农户,如多户在同一区域的,由所在村统一规划建设农具农肥仓库供农户使用。有计划推进村级集体资产的量化,让农民分红入股,为推进农村区划调整、逐步撤村建居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