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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创新努力构筑中小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
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厦门市现有中小学校435所,在校学生30多万人。为了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我市制定了《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小手牵大手”的“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润物细无声”的“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活动,以及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通“青少年维权网”、编印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开展青少年法制动漫比赛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逐步构筑以主课堂为主,课外为辅,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体系,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四五”期间,在我市中小学校中,涌现出一批全国和省、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方英宏等三位同学被推选为2005年“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在全国第六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经验做了专题交流。
一、创新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形式,主动占领课堂教学主阵地
学校是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主阵地,主课堂是学生接受法制教育主渠道。“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设法制教育课,并且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保证普及基本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但在目前的教学实践中,主课堂的法制教育工作仍和这个要求存在很大的差距。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从“三五”普法后期开始,我们就把目光瞄准了主课堂这块阵地,主动探索着一种既不“增负”又易为学生所接受的法制教育模式,即“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
“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是在不改变学校教学计划或教学大纲的前提下,由各学科专业授课老师对所要授课的内容预先进行巧妙设计,在所要讲授的内容
中努力寻找法律知识的切入点或渗透点,在向学生进行一般知识教育的同时,将法律知识教育自然融入学科教学过程的一种法制教育模式。我市先后在17所中小学尝试开展利用主课教材内容中的法律知识结合点,随机进行知识链接式的法制渗透教育。凡是能找到授课内容与法律知识的结合点,我们都要求教师们不失时机地向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制渗透教育。如:小学的自然课老师在教学《火》这一课时,既根据大纲要求完成实验,总结出火的特性,同时让学生联系实际说说火的特性在生活中的体现,抓住学生讲到的森林火灾现象,简要地向学生宣传《消防法》和《森林防火条例》中的相关法律条文,将防火安全法律意识植入孩子们的心中。
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较好地解决了青少年教学与法制教育之间的矛盾。在“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后,为了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更高要求,厦门市在“四五”普法启动后,将“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 模式作为进一步深化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全市中小学校推广。在实施“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做法:一是围绕普法的目标,根据各学科主课内容和各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找准渗透点,编写教学方案。依法治市办与市教育局联合组织了一批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和法律工作者,对现行的语文、历史、政治、自然、音乐、体育等十几门教材进行逐课分析,从中寻找出法律知识结合点;将有关法律知识按照不同学龄学生理解能力,编写统一的法制渗透教学方案。并利用暑假等时机组织对老师按学科分类进行基本的法律知识培训,帮助老师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努力使学生法制渗透教育系统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二是以点带面,典型指导,分类推广。2001年6月起,依法治市办、市教育局、司法局分别在曾营小学和禾山中学召开试点现场会,请试点学校的老师和学校领导现身说法,介绍渗透心得、做法及收获。在此基础上,对全市中小学开展法制渗透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普法机构把“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作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项制度,纳入“四五”普法规划之中;教育部门把这项工作和成效作为文明学校考评的一个重要内容,各校主动把这项工作作为教学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各学科老师提出要求。三是组织研讨、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交流经验,帮助老师掌握法制渗透教育的基本规律,确保教育的效果落实。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使“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有章可循、持之以恒。2004年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确定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示范校的通知》,确定了13所学校为厦门市“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示范校”。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切实推广、深化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的实践,逐步将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纳入文明学校评估体系;各校要制定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的工作计划,组织各教研组根据学科特点和具体课程,分析教材,寻求法制教育的最佳切入点与结合点,在不改变教学计划或教学大纲的前提下,将法律知识教育融入学科教学过程。
二、借助“学生带法回家”平台,构造“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早在1997年,我市就着手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的试点总结推广工作。“四五”普法期间,“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成为我市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的一项重要形式。“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开展至今,经过不断总结和探索,已经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
首先是运作规范。由市统一编印发到每个学生人手一本带法专用本,供学生抄写带法内容,记载家长学法后的心得及签字和老师查阅后的评语,也为检查这项工作落实情况提供可查依据;带法时间规范:我们要求每所中小学,从开学的第二星期起,每周五下午布置学生带法回家向家长宣传,每周一把带法本交给班主任查阅讲评;带法内容由学校所在区普法主管部门提供,主要涉及是每年向市民普及的“共学法”内容,教育部门专业法律法规及与青少年法制教育相关的内容及学校辖区村镇重点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
其次是形式多样化。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和家长文化程度差异性的实际,在带法形式上力求多样和实效性。如对于农村村民,除了直接宣讲法律条文外,要求老师编案例、讲故事,再通过学生讲给家长听,以案释法,既使家长容易接受,又能在幼小心灵里播下“法”的种子,提高学生的演讲能力。高年级的学生除了抄写带法内容外还要求把带法宣传的内容通过漫画形式表现出来,或围绕带法内
容的宣传要点,自己制作法制手抄报给家长看。学校还经常开展“法在你身边”、法制故事演讲会等活动,以促进学生带法释法的能力。
第三是检查督促经常化。我们把“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列入普法验收计划,并作为年度定期检查评比的内容,同时也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校召开家长座谈会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及时改进带法形式和内容,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好这项工作。
实践表明,通过“学生带法回家”活动,使学校、家庭、社会法制教育三位一体化,取得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首先,学生在带法回家过程中,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积累、培养有积极的作用,自身在其过程中也受到了法制教育;其次,通过“学生带法回家”,锻炼和培养学生宣讲法律的能力,也进一步检阅和巩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成果;第三,通过学生把法带回家,使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向社会家庭延伸,起到一人带法、全家学法、社会受益的教育效果,尤其是突破和解决了一直困扰我市的城乡村(居)民普法落实难的问题;第四,家长在带法学法中,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学生法制观念的树立产生良性互动作用。全国先后有10多家媒体对我市“学生带法回家”做法和成效进行过报道。
三、丰富第二课堂,不断拓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渠道
第二课堂是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又一广阔空间。我市通过组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
一是依托社区法制学校、文明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社区是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的又一重要阵地,我们利用在社区居住的法律人才成立志愿队伍,通过设立社区法制学校、文明学校等渠道,同时还针对学生们的特点,开展了法制文艺演出、法制灯谜、法制游戏等深受学生欢迎的活动,利用节假日对社区内的青少年学生进行教育。
二是充分利用学校与共建单位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让学生们走出去,在小交警、小税务官、小法官的执法活动中接受教育;学校们还把共建单位的优秀法律人才请进来,担任综治副校长,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解答法律问题。
三是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自觉自律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使学生由他律变为自律,由他控变为自控,真正成为具有良好行为规范的守法小公民。我市外国语学校根据学生的德育目标及成长规律,在广泛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学校改组和扩建了学生会组织,扩充各种学生社团,实行班长负责制,班干部轮岗制,值周班制度;学生会新设立了校园管理部,下设学生自律委员会、膳食管理委员会、值周管理委员会和宿舍管理委员会。学生自律委员会有校级、年级两级委员会组成。学生可以通过自荐或由各个班级的推选参加应聘。每个班级都有学生参与年级委员会,每个年级都有学生参与校级委员会。学生自律委员会参与讨论和修订《学生管理手册》,定期开会讨论校园内违纪学生的处理,受处分学生有权利获知处分决定,享有三日内申诉的权利等等。
四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进行齐抓共管。我市社会各部门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己任,列入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内容,切实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如市劳教所、戒毒所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培训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参观,组织劳教人员和吸毒人员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现身说法;团市委联合我市公安、综治、检察院、法院、司法、劳动、文化等部门开展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开通维权热线,通过自身的执法活动和法律服务,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帮助。
五是利用学生寒暑假,组织学生法制冬令营、夏令营,让学生参加法制讲座、参与执法活动和各类法制知识竞赛、上街宣传法律等活动,既丰富了学生们的假期文化生活,又起到法制教育的目的。
“四五”普法期间,我市以“依法治校”为载体,通过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学生带法回家”和第二法制课堂等多种形式的法制
宣传教育活动,全市中小学生在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们仍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提高青少年整体素质的要求仍有距离,面临的任务仍十分繁重,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眼于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提高,再接再厉,与时俱进,立足创新,为培养特区一代“四有”人才做不懈地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