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政府法制工作”。
2007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新机制,努力开拓,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辽阳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以下简称《五年规划》),大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政府法制监督、行政复议应诉、法制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构建富庶和谐文明新辽阳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在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城市建设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2007年要完成1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任务,科学编制200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
2、改进制发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法。制发规范性文件草案要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专家论证会、听证会、公而草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健全制发规范性文件的听证制度,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和效果评估制度。
3、做好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工作。按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认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正确处理稳定性与变动性、前瞻性与阶段性的关系,根据上位法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修改、废止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中不适应形势要求、不切实际的内容,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政策法制保障。完成市级规范性文件汇编(第二辑)的编印工作,为社会提供政策咨询。
4、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根据上位法的规定,按照以人为本,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备案率要达到100%,备案审查纠错率也要达到100%。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5、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五年规划》的要求,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五年规划》规定的制度建设,注意结合我市实际,注重突出本地特色,切实保证质量和实效。
二、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6、加强对贯彻《纲要》和《五年规划》的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纲要》和《五年规划》规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把依法行政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以依法行政统揽工作全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积极推动工作顺利开展。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扎实开展工作,全面落实责任,确保《纲要》和《五年规划》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组织各级不定期地抽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贯彻《纲要》和《五年规划》的情况,适时进行通报。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及时地总结贯彻《纲要》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实现整体推进。
7、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部署,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协调指导,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项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标准,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评议考核机制。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向乡镇延伸工作,拟于7月份召开乡镇(街)行政执法责任责任制现场会。
8、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努力健全完善并落
实重大行政决定备案、案卷评查、投诉举报、错案追究等制度,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检查、群众投诉举报等途径,及时发现违法执法行为,依法采取措施,进行调查处理,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拟于6月、8月分别对市公安交警支队和市公路处执行《道路交通完全法》、《公路法》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9、不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要求,通过严格主体资格制度,完善考核制度,加强教育管理等措施,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政府法制机构要重点对辖区内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执法和无证执法现象,坚决杜绝合同工、临时工参与执法,进一步净化行政执法队伍。
10、继续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和部门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根据我市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已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在辽阳县、灯塔市实行相对集中处罚工作,并在市、县(市)交通、农业、林业、环保、商业、粮食和卫生等部门实行部门综合执法工作。县(市)的相对集中处罚工作拟于3月底前完成;部门综合执法工作拟于9月前完成。
三、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1、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重依据,公正办案,在法定时间内结案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委员会的作用,对于复杂、重大和疑难案件应当采取集体讨论以及听证、质证或者调查会的方式,当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重点扩大复议听证的范围,并在县(市)区大力推行复议听证制度。
12、积极探索符合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机制和方法。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要探索采取简易的程序加以解决。
13、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根据本地实际,认真总结行政复议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和内部工作制度。要加强对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督促、指导,对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应当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改变、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及对申请人打击报复或者违反《行政复议法》的其他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认真做好行政案件应诉工作。全面认真地落实《辽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规定》,加强对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确保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认真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尊重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决不服的,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继续推行行政诉讼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当年首例行政诉讼案件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将行政诉讼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健全和完善错案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直接责任人员,应当通过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责令公开道歉、诫勉谈话、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等方式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创新形式,拓宽渠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培训
15、坚持法制培训,提高执政能力。政府法制机构要按照《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要求,组织开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007年拟举办4期全市依法行政培训班,分别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县(市)区和乡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创新培训方法,坚持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充分利用先进的多媒体教学手段,把听证庭、行政诉讼案件审判庭搬进课堂,提高教学的趣味性、知识性和科学性。适时组织依法行政理论研讨会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政府领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
觉性。
16、加强理论研究,指导工作实践。组织人员深入研究探讨政府法制工作实践规律,召开一次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和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及法制科长会议,及时总结交流政府法制工作情况和经验。
17、创新方法形式,拓宽宣传渠道。继续与辽阳电视台共同办好《行政执法百家谈》大型系列电视节目。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作用,根据政府法制工作特点,围绕贯彻落实《纲要》、《五年规划》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提升政府法制机构形象,在全社会营造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环境氛围,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按法办事,加快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进程。
五、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履行职能职责
18、努力当好参谋助手。继续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熟悉法律法规的特点,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跟踪研究、情况交流等工作,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当好政府和部门领导依法行政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制顾问室的有效作用,适时召开一次法律顾问研讨会。
19、切实履行顾问职责。政府法制机构要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法律顾问职责,认真协调办理政府领导交办的各类涉法事务,依法客观公正提出合理建议,维护我市改革开放大局的稳定;严格从法律角度为政府和部门各类行政行为、行政决策把关,有效防止和避免行政行为违法、行政决策失误现象发生,进一步维护和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六、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20、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科技尤其是法学等各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增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理论思维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21、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按照《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努力使全市政府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经费条件等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重点要解决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主要问题,为其开展工作、承担重任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2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推进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观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在贯彻落实《纲要》和《五年规划》实践中,超前思维,大胆探索,努力实现制度上的创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