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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局“五五普法”工作专题调研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依法治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贯彻依法治国的具体举措。深入开展黑河局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黑河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是我局法制部门一直探索和追求的目标。如何加强黑河局各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检验检疫执法威信,促进黑河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六月份,我们对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黑河局五五普法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和黑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与决策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检测部门人员依法施检能力,提升进出口企业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观念为目标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搞好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为开展“六五”普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领导重视,普法工作机制健全
我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总体部署,《黑龙江检验检疫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黑河检验检疫局“五五”普法工作计划》的要求,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督查力度,法制宣传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普法工作中,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使普法工作有规划、有计划,有序地进行。我局认真落实普法目标责任制,普法工作按照普法领导责任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执法工作检查监督、考核评议及奖惩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制度、执法岗位上岗培训、资格考试考核、持证上岗制度等规定有序进行,确保了各个层面的学法、用法、宣传法活动向纵深开展。
(二)以人为本,开展多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按照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抓好重点对象,确定重点学习内容,实现整体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学习。我局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法制学习,特别对宪法、公务员法、关于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物权法、检验检疫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科学发展观、国家新公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二是加强一线执法人员、技术检测部门人员法制培训。重点对“四法、两条例、一细则、一特别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培训。三是加强对进出口企业法制宣传。宣传教育内容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进出口产品相关标准、检验检测标准;俄罗斯法律法规、标准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等。通过对进出口企业的法制宣传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法律素质,树立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观念,切实提高企业质量责任意识和自检自控能力。
(三)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局结合业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活动。半年来,我局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检测部门人员及其他公务员的培训达到100%。领导干部学法2次,执法人员、检测部门人员及其他公务员学法时间不少于75个小时。
(四)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和多种内容的主题活动。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二是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媒体等多种载体,同时在旅货现场设立公示板、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宣传。三是按时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四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向地方部门、口岸联检单位、进出口企业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进出口企业进一步提高维权能力和质量责任意识。
通过“五五”普法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加快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工作体系的建设,为营造安全、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了贡献。
二、黑河局五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五五普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对检验检疫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由于地方政府特别突出服务企业,检验检疫工作的重心往往是放在服务企业和抓检验检疫收入上,检验检疫法制工作力度有所欠缺,检验检疫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薄弱;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制工作不够重视,对单位组织的法律学习存在着应付心理,业余时间也未能做到自学,以至少数干部职工对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模棱两可。
(二)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较单一,效果有待提高。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教育方面,针对性地学法活动开展得少,学法和用法未能做到有机结合,行政执法人员利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执行政策的能力有待提升;在检验检疫法制普法宣传方面,形式较单一,普及面不够广,未能达到深入人心的效果,社会及检验检疫行政相对人对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了解有待增强。
(三)普法工作不能平衡发展,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死角和盲区。虽然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全局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个别人员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各部门工作的特殊性,使部分人员的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普法效果一般。
四、加强检验检疫法制建设的思路
(一)重视和加强检验检疫法制工作机构及队伍建设。要切实重视检验检疫法制工作,健全检验检疫法制工作机构,人员配备与经费保障也要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在人员配备上,要选择年富力强并且有一定法律业务知识的人员专门从事检验检疫法制建设工作。在经费保障上,要保证检验检疫法制机构开展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需要。
(二)进一步加大检验检疫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强学习,着力提高检验检疫干部依法行政水平。要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纳入党组学习计划和局年度学习计划,创新学法方式,注重学法效果。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施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局各部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省局的部署,加强与黑河地方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认真开展职权事项界定和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加强调查研究,紧密结合检验检疫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指标体系,解决执法责任制考核管理缺位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执法监管体系。从内部来讲,要建立以即时监控为中心,以必要的事后抽查和专项检查为补充,相互协助、相互制约、分工合理的检验检疫监控运作机制;从外部来讲,要主动地接受黑河地方政府的监督、政协及民主党派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等来自社会各界全方位的监督制约。同时,要切实加强检验检疫部门内部的层级监督,把上级机关的监督同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执法监管工作的实际,以开放的思维和创新的理念来审视、谋划、构建富有地域特色的监管模式,推动执法监管工作更加具有适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职能监管网络,在工作中有效整合各方面的工作资源,构建“多位一体”的综合监管模式,既要各有侧重,又不能各自为政,要从提高综合监管能力方面多想办法,做到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的有机结合,尽量避免多头检查,重复管理的弊端。实践证明,与其把大量人力物力用在突击检查、集中整治和事后查处上,不如重心下移,全力抓好源头控制,增强执法监管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及时掌握监管工作的动态信息,及时调整监管重点,对原有的监管体系和模式进行适时的调整、完善和创新,从根本上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法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今后,我们将结合黑河检验检疫普法工作的实际,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新路子、新途径和新方法,积极规划“六五”普法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相互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普法效果;争取把普法经费纳入黑河局预算,拓展经费争取渠道,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做好普法工作,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圆满完成。
法规业务综合科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