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碑庙镇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意见”。
达县碑庙镇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根据省、市、县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为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乡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养成爱卫生、讲文明、懂礼貌的良好习惯,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就目前我镇突出问题以治理“五乱”为重点,开展我镇城乡环境治理行动。
一是加大治理垃圾乱扔乱倒力度。治理小街小巷、农贸市场及道路、河流周边等卫生死角。突出抓好“四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彻底治理清洁卫生环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我镇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标准,加强卫生保洁队伍建设,落实管理单位和人员责任;组织开展卫生死角集中治理行动。加强公民环境卫生教育,培养公民良好卫生习惯;完善镇环卫设施,按照方便卫生的要求,科学设置垃圾堆放场所;加强卫生巡查,对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理
二是加大治理摊点乱摆撑杆搭棚力度。加强镇农贸市场管理,严禁乱摆摊、乱设点、撑杆搭棚;开展我镇主要街道专项治理,禁止占道经营,进一步完善我镇市场规划、规范市场设置、健全市场功能,结合市场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对摊点乱摆、占道经营、撑杆搭棚的行为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撤除。
三是加大治理车辆乱停力度。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停车、阻碍交通的停放车辆。深入开展交通秩序和摩托
车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无牌、无照的摩托车、三轮车、长安车和其他车辆行驶及非法客运;科学规划车辆停放场所。对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停车、阻碍交通的停放车辆处200—1000元罚款。
四是加大治理施工乱搭乱建力度。严格按照围墙作业。开展我镇镇容清理活动,限期拆除乱建乱搭建筑。堆放沙石、木料的,按指定地点堆放,不能乱堆乱放。对施工未按围墙作业,乱搭乱建、不按规定堆放施工材料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五是加大治理场镇饲养家禽家畜力度。重点治理场镇居民饲养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居民不得在场镇范围内饲养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违反规定的,由镇政府组织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拒不改正的,可处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撤除。
此规定于2009年6月11日起实施,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行动起来,为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人居环境而努力。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相互监督。
达县碑庙镇人民政府
2009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