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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0年08月18日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荣县宣传杂志社
荣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29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31号)精神,我县于2010年4月被确定为全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100个试点县之一,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构建政府主导下多部门合作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体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从2010年7月1日起,下列对象纳入我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范围:户籍在荣县,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
二、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其中医学检查内容14项,包括实验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见附件3)。试点期间每对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结算标准为240元,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管理方案和技术规范,科学普及优生知识,规范开展优生健康检查,正确进行咨询指导。
(一)优生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向计划怀孕夫妇宣传优生科学知识,增强出生缺陷预防意识,树立“健康饮食、健康行为、健康环境、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预防观念。与计划怀孕夫妇充分沟通,了解需求,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积极引导夫妇接受知识、转变态度、改变行为,共同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孕前准备。通过有针对性的信息传播、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帮助待孕夫妇树立科学的婚育观念,掌握优生知识和技能,促使待孕夫妇自觉采取有利于优生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通过健康促进,消除或减少影响生育的危害因素,预防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果。
(二)免费健康检查。通过询问男女病史、全身体格检查、知情选择的生殖器官检查、实验室检测及特殊项目的检查,以确定有无影响生育的疾病,开展风险评估,对计划怀孕夫妇已获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识别和评估夫妇存在的可能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形成评估建议。
(三)咨询指导。将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受检夫妇,送交《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为夫妇提供有针对性的孕前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
(四)追踪随访。对所有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妇女,及时准确了解怀孕信息,在怀孕12周内进行早孕随访,并作相应记录。了解孕妇妊娠结局,收集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相关信息,为评估服务效果、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基础资料。高度重视高风险人群早孕随访和指导,指导其接受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并及时了解情况,重点做好妊娠结局随访。
三、服务程序
(一)初婚待孕夫妇:在全县各婚姻登记中心登记结婚的初婚待孕夫妇均可到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接受优生咨询服务,领取《免费孕检服务卡》。本人持身份证、结婚证、《免费孕检服务卡》到指定机构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二)符合政策再生育的夫妇:由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开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证明,凭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指定机构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三)符合政策生育的流动人口夫妇:本人提供原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经现居住地乡镇计生办核实后,持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机构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检查机构及时间:
1.检查机构:荣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为荣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荣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体检中心)。
2.检查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责任分工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社会系统工程,由县人民政府主导,县人口计生局牵头,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参与。
(一)县财政局: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协同县人口计生局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项目支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项目持续有效推进。
(二)县民政局:督促县各婚姻登记中心配合县计生服务站在中心设立优生优育咨询窗口,对进行婚姻登记的夫妇进行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并与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实现新婚夫妇基础信息等相关材料、数据的资源共享。
(三)县广电局:通过电视、广播大力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孕前优生健康保健知识,定期开设《优生优育》专题节目。
(四)县残联:配合县人口计生部门搞好优生促进工程的宣传工作,做好不同年龄段出生缺陷发生情况的调研,与县人口计生部门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五)县监察局:负责对项目全过程的监督。
(六)县政府督查办:负责对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动态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七)县人口计生局:负责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会同县政府督查办对乡镇督查考核;负责动员服务对象自觉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八)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认真做好服务对象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对服务对象的医学检查、资料实行严格管理,实行孕期全程跟踪随访;收集服务对象的妊娠结果,进行整理、分析、上报、归档;每月(季)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到县人口计生局申领上月(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
(九)县教育局:负责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识纳入初高中学习内容,提高人群知晓率。
(十)县卫生局负责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专家支持。
(十一)1、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计生办、服务站每月10号定期组织孕前优生健康知识培训,开展优生优育咨询,协助县计生指导站做好对服务对象的随访工作;动员组织服务对象参加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并向服务对象发放《免费孕检服务卡》;负责特殊人群(符合政策的再生育夫妇、流动人口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资格审查及出具相应的证明;每月11日前将本乡镇参加免费孕前健康检查人员名单报县人口计生局。
2、各村(居)计生专干。动员组织服务对象参加孕前健康教育、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将本村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的名单汇总,于每月7日前报乡镇计生办;协助县计生指导站做好上门随访服务。
3、组长(社区小组长)。通过召开户长会、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及时向每户家庭宣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政策;及时收集本组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的名单,于每月5日前报村(居)计生专干;通知服务对象参加孕前健康教育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五、完善保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县政府成立以荣全县长为组长的荣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县计划生育指导站成立荣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指导专家组(附件2),负责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自身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经费。县政府决定安排专项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用于试点工作。县财政局、县人口计生局要加强对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县监察局要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督。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乡镇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适时开展督查;年终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逗硬奖惩,确保此项工程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附件:1.荣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荣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名单
3.荣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项目明细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检验
工作
通知 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