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推断致伤工具破获杀人案1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关键词】他杀;颅脑损伤;致伤工具【中文图书号】d919.
4【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7)03—00s2—0
2案 例
2002年2月17日。我州某县诺木洪农场五大
队就业人员徐某(男、71岁)被人发现死于自家土炕
旁。
现场勘查:现场为一座北向
南土木结构的破旧
平房,分里外套间。尸体位于里间靠东南墙一土炕
旁,里间靠西南墙角处有柴禾一堆,在柴禾堆内发现
带血迹的杨树棒一根(长30 1211'1,直径4 cm,重量较
轻)。
尸表检验:尸体呈俯卧位。尸长152 cm。头面部
有大量血迹附着。头左额部见1.5 cm x 3.5 cm挫裂
创一处。左额顶部见2 cm x 4.5 cm挫伤一处。右额
部见1.5 cm x 2.5 cm、1.5 cm x 3 cm挫伤两处。额正
中见1 cm x 2 cm挫伤一处。顶部正中见2 cm x 0.8
cm、2 cm x 2.5 1211'
1、1 cm x 1.8 cm挫伤三处。右顶枕
部可见1 cmx 1.5 cm、1 1211'1×0.8 cm挫伤两处。其后
下方可见0.5×2.5 cm 挫裂创一处,深达皮下。左
枕部可见3.5×2.5 cm挫裂创一处,深达颅骨。其下
方1 cm处见4 cm x 4.7 cm星芒状挫裂创一处。深达
颅骨,局部颅骨可触及凹陷性骨折。左枕部外侧可见cm x 2.5 cm挫裂创一处,深达颅骨。枕部正中,枕
骨结节上方可见4 cm x 5era、1.5×0.5 cm挫裂创两
处,均深达颅骨。右枕部外侧6 cm x 10 cm范围内可
见五处挫伤。分别为2.5 cm x 2 cm、lcm×2 cm、1 cm
x 1.5 cm、1 cm x 3.5 cm、1 cm x 0.5 cm不等。尸体其
它部位未见损伤。
上述挫伤多分布于头额顶部,呈条、片状表皮剥
脱、皮下出血。表现大小不同、颜色深浅不一,其间少
量的挫裂创,创口哆开不明显,深达皮下,创缘挫伤
带宽窄不一,反映出圆柱形表面不光滑致伤物打击的特点。多数挫裂创主要分布在头后枕部,以条状、星芒状创口为主,创口创角钝、创壁不光滑、创内有
组织间桥,深达颅骨,且伴有颅骨骨折,反映出质地
较硬的方形铁器致伤特点。
解剖检验:头皮内面广泛性淤血,左侧枕骨可见cm x 2.5 cm凹陷性骨折一处。颅内脑组织明显水
肿,蛛网膜下腔呈弥漫性出血,左枕叶脑组织挫伤,面积3 cm x 4vcm。胸腹部未见脏器损伤。
检验结束后。对现场提取的杨木棒和后来在嫌
疑人家发现的铁锤上血迹与死者血样进行了dna
同一认定。
讨论
(一)死亡原因
根据尸检所见,死者头部多处头皮挫伤、挫裂创
及枕骨凹陷性骨折,解剖见蛛网膜下腔广泛性出血、[作者简介]靳兰新(1955一),男,大学专科,副处级法医,主要从事法医病理与法医临床检案工作。tel:+86—977—8206258;
e-mail=yhy2500@163.com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7年第14卷(第3期)
枕叶脑组织挫伤,认定死者系被钝器多次打击,造成严重颅脑损伤、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未发现
其它致死性病理改变。
(二)致伤工具推断
该案在尸检前勘查现场时,在其房角柴禾堆内
发现了带血的木棒一根,初步认定为致伤工具。但根
据死者头部损伤较多、轻重不一,呈复合性损伤,当
时分析大多数损伤杨木棒可以形成。少数较重的挫
裂创及后枕部颅骨凹陷性骨折,杨木棒不易形成,应
为质地较硬、有一定重量、接触面具有棱角的物体
(如铁锤斧背类)所形成。故当时推断致伤物为两种
以上。根据上述案情分析意见,重点放在寻找另一种
致伤工具。经对居住在死者前排邻居家仔细搜查时,发现了带血的铁锤一把(锤面长方形,4.5 cm x 5cm,柄长33 cm),初步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后犯罪嫌疑人
交待为了图财趁被害人不备,以木棒多次打击其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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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但因犯罪嫌疑人岁数大(70岁),气力较差,打击
力度有限,未能将受害人很快致死,故又返回自家取
来铁锤朝徐某枕部打击数下,在确认徐某死亡后,犯
罪嫌疑人返回家中将铁锤藏匿。此案中第一种致伤
物杨木棒质量较轻,长度较短,挥动受限,对人体损
伤相对较轻。而后来发现的铁锤,质地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