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调研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乡镇四所合一工作总结”。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调研材料
一、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人员编制是否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履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第八条第三款“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本行政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罗城县有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这些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点多、线长、面广,造成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大,罗城县成为全市乃至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县。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乡镇安监办除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以外,还须配合县打击非法矿山联合执法大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特别在四把、东门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多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尤为繁重、监管压力很大。目前,东门、四把等两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专职人员均在4人以上(不含兼职),其它乡镇平均配备专职人员2人以上。改革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为6名,队长由副乡镇长兼任,副队长4名,工作人员1名,需同时履行国土、规划、环保和安监工作职责。其中安监办负责人兼任副队长,这样真正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仅为1人,安全生产工作力量将被削弱,人员编制是否满足履职需要。
(二)安全生产工作履职经费是否能保障到位。
由于抓安全生产工作难出政绩,没有抓经济工作见效快、来得实在,还是一个需要不断花钱的工作。这些年来,各乡镇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投入不少经费,基本上能保障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履职需要。改革后,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是否能保障到位。
二、解决措施、意见和建议
(一)人员编制方面
建议在配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编制时,要综合考虑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队中专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确保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履职能力不被弱化。
(二)经费保障方面
建议县财政部门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在经费预算中明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确保用于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提高待遇、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等经费能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