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公司对粮食监管的方法是什么_公司粮食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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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公司对粮食监管的方法是什么?

已关闭 [ 标签:监管公司, 粮食监管 ] 熊、貓 2010-10-26 15:

32监管公司对粮食监管的方法是什么?具体怎么实施?有什么流程?我们是银行商品融资抵押粮食,求具体监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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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粮食购销市场全面放开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新形势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把加强对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粮食政策、法规有效的贯彻落实,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作为主要职能和任务之一,由过去计划经济时期主要管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转变为管理全市、全社会的粮食经营企业;由过去只管理国有粮食企业的一些经营活动,转变为管理全市粮食市场主体的准入和行为规范;由过去主要采取行政手段管理转变为依法管理。面对这一全新的职能、全新的工作,全新的任务,如何履行好职责,如何搞好市场监管,监督检查工作到底怎么干?需要我们去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有所创新。加强粮食流通市场分级监管和区域监管,为粮食流通监管指明了一个好的创新工作思路。现根据我市粮食流通领域的实际,就如何搞好区域监管工作浅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加强粮食流通市场分级监管区域监管的意义

建立分级监管区域监管机制,是上级主管部门近几年来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的有力举措,是粮食流通管理的关键性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最大限度提高监管效率,促使粮食流通管理走上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我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配备了专职人员3名,全局持有监督检查证的有15人,除了忙于上级政府、部门布置的工作、举报案件的处理、粮食流通管理系统数据的处理传送外,粮食流通市场分级监管区域监管就成了一项主要日常工作。通过实践,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分级监管区域监管是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粮食流通监管角色缺位、监管手段缺位、人员缺位的问题,对守法程度不同的粮食经营者进行等级评审,实行分类监管,建立起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鼓励粮食经营者向A级目标努力,既可以促进违规违纪者主动向守法经营者学习,逐步规范涉粮者经营行为,同时也可以减少监管工作量,节约行政成本。

二、搞好粮食流通市场分级监管区域监管的关键

1、领导重视是做好分级监管区域监管工作的前提。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是新形势下,国家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项全新的职能,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其重要性的认识有一个必然的过程。如果得不到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工作就会有难度、有阻力,甚至一时难以开展起来。监管工作面向所有的涉粮经营者,分布于全市各乡镇村,面向全社会,面广量大,我局为了搞好此项工作,做了大量的研究和准备工作,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制订了《关于切实开展区域监管分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监管小组,落实了年度巡查计划,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使区域监管分级监管工作有序地进行。

2、高素质的监管人员是条件。监管人员首先要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自己份内的事来抓,认真开展区域巡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及时回访督查,杜绝走过场。第二,监管人员必须获得监督检查证,做到持证执法。第三,对相关法律法规要熟悉掌握,只有通过自己的不

断学习和参加各种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才能在巡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科学制定年度巡查计划是基础。一是合理确定巡查监管对象,兴化领取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多达1620家(其中已注销3家),小船头和不正常经营的占绝大部份,如果都列入巡查计划,巡查工作量太大,巡查计划将难以落实。因此,我们通过调查摸底,选择了正常经营的、有一定影响力的281家作为巡查对象。二是合理确定涉粮者诚信等级,根据泰州市局(泰粮[2007]10号)《关于建立粮食流通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中的“涉粮者诚信等级评定表”的要求,结合上年度巡查的情况及涉粮者依法规范经营的情况在本年度初进行评审确定,分A、B、C级,一年一评,动态管理。三是合理确定年度巡查的频率,突出对重点涉粮者的监管,根据涉粮者诚信等级A、B、C级全年巡查分别1、2、3次,未被评上等级的随时重点监督检查,严重违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四是根据涉粮者经营的品种、范围、类型确定巡查时间,粮食收储类一般放在粮食收购期间;粮食加工类与小麦有关的一般放在夏粮收购期间,与稻谷相关的一般放在秋粮收购期间;成品粮油销售类一般放在节假日期间或节前节后,转化类的巡查可安排在生产旺季。

4、合理组建监管小组是保障。一是全市共分4个监管小组,每个监管小组由3到4人组成,组长由副局长兼任,小组成员相对为分管科室的人员,有利于本职工作与监管工作兼顾;二是将监督检查科(执法大队)的人员尽量分到各监管小组,既可以随时了解掌握面上的情况,便于布置巡查与回访督查以及收集资料归档,也可以指导各监管小组正常开展工作,确保区域监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三是聘请有关乡镇粮贸公司会计为协管信息员,使区域监管工作形成一个网络体系,消除监管盲区。

三、在实际监管工作中碰到的一些难点和主要对策

1、统计制度、经营台帐不健全。除粮食系统的企业之外,是其它涉粮经营者(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这给我们的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抓好宣传教育是实施行政执法的基础,没有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粮食经营者不知法、不懂法,就难以配合执法,甚至有怨言,逃避监管。如果宣传工作做好了,做到位了,依法管粮氛围形成了,监管工作就会水到渠成。因此,我们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迎难而上,耐心说服,搞好宣传,抓好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以理服人,以法行事,促使他们逐步走上规范经营的轨道,对不听劝解、无意整改的进行口头警告或下达责令改正、警告通知书,对拒绝监管、情节恶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行政处罚,直至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2、多头监管粮油市场,容易出现错位、越位、缺位问题。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行的是各部门分工负责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大部分条款不是由粮食局来直接执行的,而是根据职能由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多个部门共同执行的。粮食行政部门一旦发现了问题,大多需要移交到工商部门、物价部门、质监部门或卫生部门等来执行,但处理结果到底如何,粮食行政部门不得而知,影响了执法的延续性与直接性,久而久之就会影响到粮食行政部门的执法积极性。有的执法工作需要几个部门一同参与,而往往因为涉及部门多,难以协调,很难形成经常执法的局面。联合执法的次数少之又少,缺乏对经营者有效的法律威慑。因此粮食局作为粮食流通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主动承担起牵头、沟通、协调的职责,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充分利用粮食流通管理领导小组这一平台,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齐心协力,共同整治粮食流通秩序,严防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发生。同时,建议决策部门授权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充分行使监督检查权,对粮油收购、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都有处罚权,这样,既有利于责任明确,防止监管部门之间相互扯皮,又可避免多头执法扰民的问题。

3、执法队伍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粮食部门行政执法处于起步阶段,实际操作的经验很少,遇到问题、处理案件有些缩手缩脚,尺度把握上心中无底。因些,我们一方面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认真学习借鉴其他执法部门和兄弟市(县)的先进经验,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获得间接经验。另一方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经常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活动,边学边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建立一支政治过埂、作风正派、业务精通、秉公执法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努力提高粮食流通监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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