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合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专职教师合同”。
聘任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济南市xx教育培训学校 单位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城丰路8号 代 表: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
身份证地址(附复印件):
身份证号:
教师资格种类(附复印件):
学历、专业及毕业院校(附毕业证、资格证等复印件):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二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工作或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及岗位。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学历、能力,聘乙方担任的工作岗位及简述岗位职责为。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以及在规定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
(三)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48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根据本单位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职责(详见甲方现执行的规定)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二)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二)维护受教育者及乙方合法权益;
(三)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工资及福利待遇或奖励,享受甲方规定的寒暑假期带补助休假(教师寒暑假甲方除正常为乙方缴纳保险外,普通教师另每月发放1200元基本工资,干部按照甲方规定的待遇执行,寒暑假不享受其它待遇及奖励待遇;参与招生的老师寒暑假除生活补助外,按照实际上班天数给予结算工资);
(二)对甲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各种甲方允许的形式参与甲方民主管理;
(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五)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三)遇到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必须及时出面制止并向上级汇报;
(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对学生或外界散布有损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未经甲方代表手书同意不得代表甲方对外界做任何承诺和宣传,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五)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任何活动,不得利用工作便利及甲方代表手书所赋予的工作职位为本人或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六)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及奖励。每月15日-19日为上月工资及奖励的发放日。
第九条 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人民币,合同期内如调整需双方书面同意。遇寒暑假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其它奖励补助:(1)每年春节、教师节每个节日900元过节奖励;每年中秋节900元过节奖
励;女教职工每年妇女节300元过节奖励;教师过生日每人不低于300元的生日补助;(2)乙方每周必须完成固定课时量,固定课时及超课时均有补助,具体标准按甲方现行规定执行;(3)甲方每月为乙方提供绩效工资,具体标准按甲方现行标准评比,按现行规定发放此项奖励;(4)参与招生的人员奖励标准按每年招办制定的标准执行;(5)行政后勤人员奖励性补助按照现行标准执行;(6)工作过程中院领导每月的进步奖或鼓励奖,根据个人工作情况和表现不定期给与奖励。第十一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或两个月实习期后甲方为乙方缴纳五险。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工资中扣减或扣除下列费用或款项:
(一)乙方从甲方取得的个人收入之个人所得税;
(二)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等个人应付部分;
(三)所有要求甲方代扣的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乙方应付的赔偿或罚款;
(四)所有根据本合同条款或有关法庭判决或仲裁裁决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相应待遇按国家、地方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五、劳动纪律和奖惩
第十五条 甲方依法订立和完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管理和约束。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业职业道德,以及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管理,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商业秘密,履行竞业限制规定,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形象。第十七条
由于乙方玩忽职守、违反教学行为规范,或因乙方与学生及同事之间矛盾引发事故,或值班期间未尽责及工作中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第十八条
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教育和管理,若乙方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纪律处分及(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对于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甲方规章制度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均不必为本合同的终止承担任何责任和支付对方任何资金。
第二十一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可变更、延长或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且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一)有违法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重大教学事故及安全事故的(甲方办公会认定事故性质);
(三)违反学校制度或劳动纪律的;在学生中散布言论扰乱教学的;每学期出现两次以上教学事故的;不正常履行教师教学管理义务的;出现甲方认为应该解除协议情况的;
(四)签订合同时隐瞒个人重要事项(包括身体患有疾病及不适合教师岗位的疾病、或慢性疾病等)的;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
(五)未经甲方代表手书同意自行代表甲方对外界做任何宣传和承诺以及从事商业活动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让学生或家长请吃请喝的;收受学生或家长礼物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五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五个工作日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重大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按月支付给乙方工资。满一个月的按月支付;不满一个月的按天支付。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教学秩序,双方约定:(1)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确需离职的,必须提前六十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3日内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其离职及离职时间(因岗位特殊性,甲方有权决定六十天内任何时间允许乙方离职),自甲方同意乙方离职之日起乙方停止享受甲方一切待遇;(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而离职的,赔偿甲方2000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造成教学事故所产生的责任;(3)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遵循合同规定擅自解除乙方职位的,赔偿乙方2000元违约金;(4)合同到期后7天内,甲方书面或电话、短信通知乙方洽谈签订新合同,否则视为无续约意向。(5)双方约定:合同期内的生活补助在当年十二月份和六月份随当月工资发放,保险仍按时按月缴纳;合同期内的寒暑假期间甲方不准辞退乙方,乙方不得提出离职,否则均视为违约(违约处理方式:甲方赔偿乙方该合同期内寒假或暑假期间应享受的所有待遇,或者是乙方退回在甲方寒假或暑假期间享受的包含保险在内的所有待遇)。
第二十八条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国家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九条 甲方视情况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对其进行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条 双方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以甲方名义从事的一切活动,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其末了事务,结清所有账目,并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三日之内,办理完工作交接,归还甲方所有财产,包括:
(一)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或者在其控制范围内的所有有关甲方及其管理、经营和产品的文件、档案和此文件、档案的复印件;
(二)甲方的外协单位、客户以及其他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和资料;
(三)包含甲方资料和信息的软件、磁盘、光盘等各种信息及载体;甲方为乙方配备的工具、工作服、仪
器、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具等。
七、保密和竞业限制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而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信息。第三十二条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受聘期间依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获得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但同时有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的义务。双方均认为商业秘密是一种无形资产,泄露商业秘密是一种违法行为。
第三十三条 除非甲方书面明确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或机构泄露或传播影响甲业务或与甲业务有关的任何事项的商业秘密或者保密信息。乙方岗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有权在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前3-6个月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十四条 甲方有权要求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和专门的竞业限制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
八、经济补偿、赔偿、违约金与双方约定
第三十五条 因乙方违纪而被解除合同的,甲方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一)甲方招收录用其支付的费用;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二)对学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
第三十八条 双方在本合同期内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事项:
(一)甲方因招生不景气或出现其他致使甲方不能继续举办下去的情况(包括出现战争和地震、飓风等不可抗因素),甲方应在十日内书面或者电话、短信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双方合同按甲方规定时间即行终止,双方均不为终止合同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出现本合同未提及事项(如出差等情况),按照甲方实行的现行政策执行。
(三)本款如有双方另外约定的事项,双方约定如下;如没有则本款无法律效力。
约定事项:
九、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十、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