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中小学幼儿园(含私立)内部治安保卫目标责任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幼儿园治安保卫责任书”。
内乡县中小学幼儿园(含私立)内部治安保卫目标责任书
根据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为确保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私立)内部安全稳定,不发生暴恐袭击案事件,不发生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反恐怖防范工作有关标准,签订本责任书。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二、单位应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制定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案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等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保障单位内部安全。
三、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易被暴恐分子袭击的目标,重点加强安全防范,落实24小时值班守护,确保不发生暴恐袭击案事件。
四、单位要通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开展安全及法律知识教育,有效降低单位内部种类违法案事件的发案率,确保单位内部不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案事件。
五、公安机关依法指导、监督和检查本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六、凡因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学校教体局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
2014年5月26日
内乡县教体局反恐怖安保工作责任
保
证
书
内乡县教体局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
内乡县教体局反恐怖安保工作责任保证书
为切实做好我县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私立)的反恐安保工作,确保首都北京不发生来自内乡的涉恐干扰,确保我县不发生重大恐怖袭击事件,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现向县教体局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作出如下保证:
一、加大情报信息工作力度,提高发现涉恐情况的能力。
加强对涉恐情况信息的搜集、研判和预警工作,及时发现本地、本单位(系统)涉恐活动的种类情况,准确报送情报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二、加强对各种涉恐犯罪活动的查处,提高精确打击能力。对本地涉恐重点嫌疑人员和场所,落实侦控措施,实施分级动态管理,确保控制得住;加强涉恐专案和涉恐线索查证工作,依法快速侦办。对现行犯罪及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结合,做到露头就打、发现就抓,加强网上信息监控和特定信息侦控工作,严厉打击网络恐怖活动。
三、加强基础防范工作建设,提高防范恐怖袭击的能力。扎实开展反恐怖“基础调查”工作,以查促防,以查促管,全面提升防范能力;加强对反恐怖重点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制定重点目标科级防范措施和标准,落实防范措施和工作责任制。
四、加强反恐怖应急机制和专业力量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结合本地、本单位(系统)实际,制订反恐怖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明确指挥机制、职责分工、应急响应、协同配合、力量调动、处置措施等具体
规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系统)重点行业、部位成立反恐怖专业队伍,明确和规范各专业力量“第一时间”第一梯队的任务、数量、装备、通信和协同办法,确保全天候能够拉得出、反应快、处置好,提高整体战斗力;按照实战要求,开展“实兵、实时、实地、实装”的实战性、检验性、对抗性反恐怖应急演练演习工作,摩合机制、锻炼队伍,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五、认真落实反恐怖工作的组织、经费保障和装备保障。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反恐怖专项经费列入政府、本单位财政预算;进一步落实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加强反恐怖装备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加强恐怖事件现场处置、侦察检测、指挥系统个人防护、有效攻击和救援等装备建设。
六、确保本地不发生恐怖袭击事件,为全乡镇、全县、全市、全省、全国创造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乡镇、学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
第一责任人
分管责任人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安全防范保证书
2014年5月28日
安全防范责任保证书
县教体局:
为加强我乡镇教育系统及所属单位、学校的安全保卫、治安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暴恐”案件、“极端个人暴力”案件和涉及安全的各类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协同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乡镇(学校)特向县教体局保证如下:
一、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制度,设立治安执勤岗,每天有两名治安巡防队员(戴袖标),加强门卫值班、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入登记和管理区内巡防,配齐安保防护器材,并将教育系统各单位门前左右100米范围作为本单位安全防范区,开展平安楼院、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案事件。
二、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各类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师德教育和学生安全知识教育,确保防患于未然,刑事案件发案率、重大治安案事件发生率实现“双零”目标。
三、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加强关系民生政策措施的执行监督,确保不发生因政策落实不到位或执行偏差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确保不发生极端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四、保证对本系统及所属单位、学校的安全保卫、治安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落实人防、特防、技防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五、在本保证书签订后三日内,乡镇(学校)对本单位、本系统进行认真安排,并与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私立)签订《安全防范责任保证书》。督促各学校与本地综治委签订《安全防范责任保证书》。各学校与学校各处室层层签订保证书。
六、如发生安全防范方面问题,愿接受县教体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追究,承担一切后果责任。(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学校公章)中心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