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责任目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2011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责任目标
1、行政执法规范。文件合法率达100%。行政处罚行为合法规范,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率、合法率达100%。
2、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调整前,继续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故,按时上报相关信息。认真开展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职能调整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对辖区餐饮企业(单位)检查2次以上。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实施量化分级、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每县有2家以上餐饮单位获得示范店称号。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达100%,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3、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调整前,建立监管基础档案,加强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监控。对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及时移交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查处。
职能调整后,开展专项整治,做好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建立监管档案。健全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档案,每月10日前报上月监管信息。
4、医疗器械监管。每季度召开1次重点监管产品质量安全分析例会。抓好专项检查,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开展高风险医疗
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体系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点监控经营企业和县乡级医疗机构每年至少进行1次突击性检查;完善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管理工作,对上年度确定为警示等级的生产经营企业,每半年实施突击性检查1次;对确定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实施突击性检查1次;覆盖率均达到100%。全年MDR报告数量不少于25份,不发生重大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按时完成年度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任务,对重点监管品种及重点监管企业每半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上报一次日常(专项)监督检查记录(复印件)及相关报表。
5、药品专项整治。做好专项整治的牵头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上半年、下半年分别开展一次督查,督查情况由县政府通报,并报市整治办。每月向市整治办报送2期以上工作信息。
6、药品安全监管。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室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不出现药物事故。各县局明确专人负责ADR报告的收集上报工作,每百万人口报告数不低于前两年平均数。
7、药品流通监管。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的药品100%进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经营的药品100%统一配送。深化“两网”建设,95%以上的行政村实现药品供应配送进村。
8、药品稽查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一般程序案件结案率达93%以上;群众举报、投诉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查处率达100%;市局转办举报(投诉)、协查函、督办案件办结回复率达100%;符合追踪查源条件的假劣药品案件追踪查源率达100%。国家基本药物专项监督抽验合格率达98%以上。
9、基本药物监管。对基本药物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级诊所监督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将购销渠道、储存条件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实施工作,3月底前,基本药物经营企业按规定全部入网,并对已经赋码的基本药物实行网上核注核销、上传数据。监督辖区内基本药物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健全ADR监测机构和应急措施;对抽验不合格的基本药物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未使用部分监督企业全部召回。
10、宣传统计工作。在食品药品行业报刊发表稿件1篇以上;在市级以上报刊、电视、电台刊播稿件5篇以上;每月省局信息不少于2条,全年被市局和当地党委、政府采用信息10条6以上。督办督查事项按时完成上报率达100%。按时上报列入国家局统计范围的统计报表,准确率达100%。
11、药品检验工作。提高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所按照法定标准开展全检的能力,检验报告书准确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