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管网”提高网络市场监管效能初探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网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以网管网”提高网络市场监管效能初探
一、注重记录和收集基础监管数据
立足当前人力、物力、财力和已经掌握的市场主体数据,采用网络监管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管,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探索监管规律,做好基础监管数据记录和收集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着力建立网络监管搜索引擎督促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建立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建立与大型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络对接、数据交流机制;在大型网络交易平台设立12315申诉举报链接点,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交易消费纠纷。
建立网络监管大型搜索引擎是网络监管平台的基础,也是实现“以网管网”的重要手段。目前,部分省区市工商局建立的搜索引擎分为两种,一种是全网搜索引擎,另一种是垂直搜索引擎,主要是对结构性数据和关键字进行搜索。笔者认为,应以整个网络市场主体数据为样本,在国家工商总局层面建立网络违法行为关键词特征库,结合资金、物流、域名、IP地址等数据,建立全系统共享的大型网络监管搜索引擎。各省区市和基层工商机关可根据职能和权限,建立中小型垂直搜索引擎,做到大中小相结合,全网搜索和垂直搜索相结合,以此实现快速、准确发现网络违法行为。
三、建立网络监管平台,实现“以网管网”
在现有市场主体数据和对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加强监管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网络监管覆盖面,通过委托专业公司设计、开发、合作、培训等方式,逐步完善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提高数据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提高网络监管效能。要不
断提高监管数据收集能力,必要时可与历史数据对照,多角度验证数据的全面性和可信性;不断提高监管数据存储能力,按照一定规则对数据进行分类,便于日后检索;不断提高监管数据处理能力,对大量动态数据进行分析,获取有效信息;不断提高监管数据预测能力,为市场服务,为宏观经济发展决策服务。
四、建立监管数据横向协作机制
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交易企业与监管部门进行数据对接的权利义务、工作规范和保密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部门间数据交流共享机制和异地协作机制。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