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朝阳变电所
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朝阳变电所肩负着嘉荫县朝阳镇、红光乡政治、文化、经济、生产和人民生活安全供电的责任,电力不仅是我县发展的基础,而且也是其它应急机制的基础,处于社会预警系统的前沿。为了有效的应对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理、善后恢复的组织工作,切实保障电力供应,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我电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分级定义
电力系统突发事件是指在朝阳变电所管辖范围的供电设施因设备故障、外力破坏、火灾、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原因以及突发事件,造成的供电中断或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
电力系统突发事件按照性质和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事故三个等级。
(一)特大突发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特大突发事件:
1.县电网发生因设备故障、外力破坏、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全县减供负荷损失在10%以上(指实际停电负荷,因设备自投或倒方式短时间停电后恢复的负荷不记在内),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
2.电力设备(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及以上事件;
3.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水害等其他灾害,造成直接损失达100万元及以上事件;
4.一次事故死亡5人以上事件;
5.发生2座及以上110千伏枢纽站变电站全停事故。
(二)重大突发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重大突发事件:
1.县电网发生因设备故障、外力破坏、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全县减供负荷损失在10%以下2%以上(指实际停电负荷,因设备自投或倒方式短时间停电后恢复的负荷不记在内),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
2.嘉荫县电业局所辖范围内故障停电负荷达到县域负荷的20%以上时(指实际停电负荷,因设备自投或倒方式短时间停电后恢复的负荷不记在内);
3.发生110千伏电压等级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
4.电力设备(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事件;
5.生产设备、厂县建筑发生火灾,直接损失达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事件;
6.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
(三)一般突发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一般突发事件:
1.嘉荫县电业局所辖范围内因故障停电负荷超过县域负荷的5%时(指实际停电负荷,因设备自投或倒方式短时间停电后恢复的负荷不记在内);
2.嘉荫县电业局所辖范围内110千伏线路故障掉闸经试发停电线路达到5条时;
3.110千伏线路因故障停电线路达到5条时;
4.嘉荫县电业局所辖10-35千伏线路故障停电事故累计条数超过15条;
5.发生一座110千伏负荷变电站全停、实际停电负荷达10万千瓦及以上时;
6.变电站发生火灾事故、水淹事故时;
7.发生地处嘉荫县中心区、繁华商业区、人口密集区、变电站变
压器、组合电器设备短路爆炸事故时。
当接收到局启动应急预案的指示或通知后,应根据应急事件的影响范围和重要程度,分别启动所相应的一般、重大或特大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
指挥:赵彬(同时担任局应急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成员:孙忠奎、许爱玲、赵岩山、张艳丽、姜庆军、毛吉胜、李欣、孙晶梅
值班电话:6190948(正常)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
处置突发事件要体现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
2.先期处置原则
电力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将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应急工作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恢复重要负荷,以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
3.统一指挥原则
电力系统发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由局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处理;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启动局的应急工作预案,由所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按照事故预案展开应急工作。
4.协同作战原则
在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电力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工作。
四、突发事件信息上报流程
(一)突发事件的信息归口。
突发事件的信息是启动应急体系的充分条件,因此接收突发事件信息的归口单位是应急体系启动的责任单位。归口单位按局、部门两级进行明确。
第一级:嘉荫县电业局突发事件信息归口单位。
1.调度室负责电网事故(35千伏-110千伏)及变电站事故信息的收集及反馈,直接反馈到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生产技术科。
2.10千伏出线及以下事故信息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信息直接反馈到指挥部应急办公室、调度室、线路工县、变电工县。
3.局应急办公室:负责接受来自系统内外的灾害预报和事故信息。
第二级:我所突发事件信息归口单位为局客服中心。
(二)特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上报流程。
当电力系统发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时,由各信息归口单位上报局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在迅速核实初步情况后,立即上报局应急指挥部,并通知各相关单位部门和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
(三)一般突发事件的上报流程。
1.当电力系统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信息归口单位反馈到局应急办公室时,由局应急办公室通知局应急指挥部,本单位各应急工作成员赶赴现场。
2.当电力系统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信息归口单位反馈到局应急办公室,由应急办公室将情况汇报局应急指挥部,并指挥本单位各应急工作成员赶赴现场。当出现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后,应急办公室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应急指挥部向上级指挥部报告。
五、突发事件的处理
当电力系统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对事故的处理,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组织专家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迅速抢修,及时恢复供电。当发生较大社会影响或需要外界支持时,局宣传工作组应启动本组应急工作预案,并在一个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材料内容: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发生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经过局领导审核后,将有
关材料上报。
(一)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
特大事故的判断权在局应急指挥部。发生特大事故应急,由应急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并建立中心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由应急指挥办公室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达工作地点,并安排指挥部副指挥或指挥部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启用特大事故预案。
宣传工作组迅速建立与县应急指挥部协调联系的相关单位保持无间隙连接。生产工作组准备发电车、UPS等电源设备,统一领导局与相关的抢修物资和备品备件,并根据情况随时调拨至事故现场;统一领导和协调局其它抢修力量和实施对二级、三级预备队的调用;负责善后恢复和总结分析工作。营销工作组开展供用电平衡工作,确保电网重要负荷能够及时恢复。后勤保障组负责对应急工作进行后勤保障。
局所属各部门,应根据局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展开工作,并保持与事故现场和局应急指挥部的无间隙连接。
当两级突发事件信息归口单位收到灾害信息预警,并初步判断可能会造成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负责重大事故应急的统一指挥,并建立应急指挥部值守制度;启用专项预案,宣布进入重大应急状态;后勤保障工作组进行各项后勤物资的检查和准备;生产工作组要求各级抢修队伍和预备队进入应急状态,各部门的抢修队伍进行常驻值守。事故发生,根据应急指挥部指挥,按预案展开应急工作。
(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
当发生经两级突发事件信息归口单位判断为重大的事故,立即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常务副指挥负责重大事故应急的统一指挥,要求应急指挥部立即到达工作地点,并安排指挥部副指挥或指挥部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启动相应事故预案。各工作组的工作要求流程同特大事故应急。
(三)一般事故的应急处理。
一般事故的最高决策组织为局应急指挥部。在接到辖区内事故信息和来自上级应急办公室的指令后,局应急指挥部将到达指挥部工作地点,并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抢修队伍,按照事故预案展开应急工作。
局应急指挥部负责抢修工作的统一指挥;应急办公室负责与县应急指挥部的联系;宣传工作组和保卫工作组将根据指挥部要求迅速与相关单位接通联系;生产指挥工作组负责应急物资、装备的充足和及时启用;抢修队伍根据指挥部命令尽快赶赴事故现场,并随时与指挥部保持联系;调度室应确保局公用电话网及应急值班手机有效通讯方式正常开通;我局预备队的使用权限在本单位应急指挥部。
本预案制定后要求严格按照制定的要求、标准、程序规范本部门、本单位应急指挥系统,形成平战结合的指挥体系,做到一旦发生事故招之即来、来之能战、长备不懈。
六、突发性事件的责任追究和奖励
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对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突发性事件中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以及破坏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由局或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由局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鼓励。
朝阳变电所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