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角井镇“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三重一大决策管理规定”。
七角井镇“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七角井镇党委对重大民生事项决策、重要岗位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第二章 “三重一大”范围
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可能影响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均属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
第三章 决策程序
1、由党委成员提出凡“三重一大”事项上会议题,镇党政办负责收集议题,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事先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并对拟定议题在党务公开栏进行预公开。
2、“三重一大”听证咨询会预告制。在听证会召开十天前,将拟听证议题、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在政务公开栏里公布,同时设立民意征求箱,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3、“三重一大”民主听证咨询会。对听证中听证代表(农民党员代表、村两委班子成员代表、四老人员代表、相关利益人等)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论证和采纳,镇党政办对于未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后报镇党委,经镇党委研究后将结果向听证代表说明。
4、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研究干部任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
5、党委会议在讨论议题时,决定事项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人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表决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