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六五普法公务员习题集上下册答案_六五普法试题答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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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六五普法公务员习题集答案

上册

(上篇:第一、二、三讲)

一、填空题

1.价值追求;2.根本法;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4.民主法制;5.科学立法、民主立法;6.重要理论指导、思想基础;7.环节;8.笔试、面试、基本能力、思想基础;9.本质特征;10.核心内容;11.重要使命;12.根本保证;13.生命线;14.宪法。

二、单项选择题

1.A 2.B 3.A 4A 5B 6C 7B 8A 9B 10C

三、多项选择题

1AD 2ABCD 3ABD 4ABC 5ABC 6ABCD 7ABCD 8ABCD 9BC 10ABD

四、判断题X 2 √ 3 X 4√ 5 √ 6 √ 7 √ 8 X 9 X 10 X

五、简答题

1.答: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2.答:所谓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的信仰宗教的自由。信仰宗教是个人选择的事情,具体包括如下内容: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即有权选择宗教;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一种权力体系,主要有信仰的自由、宗教活动自由、宗教仪式自由构成,在有些国家还包括传教自由。

3、答:宪法的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

宪法作用:(1)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4.答: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要求;服务大局市由法治工作的地位和性质所决定的;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

5.答: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多层的科学要求;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6.答: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的先进性决定的;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的历史选择;坚持党的领导市法治建设的艰巨性决定的。

7.答: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首先是一种政治理念,是对国家与人民关系的基本定位;其次,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意味着国家权力为人民享有,而不能归于敌人;再次,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意味着人民应享有最广泛的自由和权利,同时意味着人民生活的高度自治化.要实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要树立公民意识,二要改革选举制度,三要缩小行政扩大自治,四要以法制手段巩固民主成果.六、论述题

1、答:法治理念对于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意义体现在立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各个环节和每个方面。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立法的思想前提。从立法的角度看,如果不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也不可能制定出符合社会客观实际,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立法遵循的理念是否正确,将对整个法治,对法治的每一个环节产生巨大的影响。立法在法治体系之中具有龙头与先导的意义,法治理念必须从立法开始发挥作用。只有有了立法上的法治理念正确确立,法治的理念才能被正确而全面地体现在立法之中,实现在整个法治之中。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执法的重要保障。执法是法律现实化的重要途径,是法治中纪委重要的环节与方面,是立法中所体现的理念能否现实化的关键。从执法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准确理解法律和执行法律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守法的必要保证。守法是法治中最基本的环节。从守法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守法的重要保障。在社会主义法治背景之下的社会生活必须具有与法治发展同步的法律理念。如果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可以肯定地说,在当今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时代,人们依然不会违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律监督的科学指导。没有正确的法治理念,法律监督的进行就可能出现失误和错误,其后果将比一般的执法和守法中的失误与错误的危害更加严重。法律监督如果没有法治理念的指导,就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就难以保障执法和守法的有效性。法律监督中的法治理念具有其他法治环节所不具有或者难以相提并论的意义。在法律监督的意义上,我们更需要强调和重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答: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现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决定了我们构建的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七、案例分析

1、(1)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

①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②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③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④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⑤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⑥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⑦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2)水流归国家所有(3)合法(4)不合法

2、答:县政府无权征收过路费,省一级政府才有权征收过路费。

杨某可以在60日内向该县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对该县政府征收过路费,扣押其车辆的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如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篇:第四、五、六、七讲)

一、填空题

1.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2.指定管辖、专门管辖;3.理想价值; 4.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5.设立、变更、终止;6权利义务;7协议、决定;8.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9.证券范围;

10.科学技术、文化艺术;11.持续、稳定、健康;12.中国人民银行; 13.不同纳税能力者;14.垄断;15.购买、使用商品。

二、单项选择题

1C 2C 3C 4B 5B 6C 7c 8D 9B 10B

三、多项选择题

1BCD 2BCD 3CD 4ABC 5ABC 6AB 7CD 8ABC 9ABCD 10ABCD

四、判断题

1、√

2、X3、√

4、√

5、X6、X7、√

8、√

9、X10、X

五、简答题

1、答:环境法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1)环境法市同一切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最斗争的重要武器;(2)环境法为国家的环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3)环境法为我国社会、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4)环境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工具。

2、答:(1)安全权,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情权,即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即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5)求偿权,即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6)结社权,即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7)获得有关知识权,即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8)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9)监督权,即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3、答:合同有自身的法律特点。首先,合同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法中关于法律行为的各种原则和规则都适用于合同。其次,合同的当事人至少是两方,合同市多个主体自有协商、多种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再次,合同的法律效果市产生了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我国,这主要是指债

权债务关系。最后,合同是当事人自由意思表达的产物,因此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等,都可以由当事人决定。

4、答:第一,产品责任,是指产品在消费过程中因缺陷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伤害所引起的民事责任;第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三,医疗损害责任;第四、环境污染责任;第五、高度危险责任;第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七、物件损害责任。

5、答:财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财政民主主义、财政法定主义、财政健全主义和财政平等主义四个方面。财政法的体系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财政基本法;(2)财政收支划分法;(3)预算法;(4)财政支出法;(5)财政收入法。

6、答:(1)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

(2)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

(3)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原则

(4)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

(5)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

(6)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

7、答: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六、论述题

1、答:

(一)罪刑法定的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也称之为罪刑法定主义,它和罪刑等价主义、刑罚人道主义一起,是资产阶级革命在反封建斗争过程中所提出的三大刑法原则,在历史

上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其具体内容主要有:不得法外定罪,不得法外处罚,不得溯及既往。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的原则,什么行为是犯罪,有哪些犯罪,什么是刑罚,有哪些刑罚,怎样认定犯罪,又怎样适用刑罚,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都由刑法加以明文规定。

罪刑法定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这两个方面都起到保障作用。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也称之为刑法平等原则,其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根据这一规定,任何人犯罪都要受到刑罚的追究,在定罪、量刑、行刑方面,都应平等对待。

(三)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称之为罪刑等价原则,其基本含义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主要依据。犯多大的罪,就处多重的刑。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当,罚当其罪。 我国刑法在刑事责任的处罚原则上,全面贯彻和充分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在实现刑罚目的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使得犯罪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提高人们同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同时它又使得罪犯感到罚当其罪,从而会接受改造和教育。

2、答:

(一)税收征纳关系是一种非对等的经济利益关系。征税的过程是国家强制地从纳税人手中取得社会财富的过程,纳税的过程是纳税人无偿地将自身财富贡献给国家的过程,税收分配是社会财富从纳税人向国家单方面转移的过程。相对来讲,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总是处于主动的地位,不必偿还给纳税人应纳税款的等价经济利益;纳税人则处于被动的地位,无法要求国家对其因纳税而损失的经济利益进行补偿。

(二)税收征纳关系是一种相对固定的法律关系。税法是规范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国家征税必须以税法为依据,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征收。纳税人需按照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缴纳税款。

(三)税收征纳关系上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实质。税收征纳关系是征纳税主体双方的关系,即国家和纳税人的关系。征纳关系的具体内容实际上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税收征纳关系存在的基础是课税对象。课税对象的存在是税收征纳关系得以存在或变为现实的客观基础。因为如果没有课税对象的存在,国家征税就会因缺乏标的物而失去经济基础,税款的最终来源就是无保障的。另外,如果没有课税对象的存在,纳税人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因为其无法缴纳税款,也不知道根据什么计算应纳税款。

(五)税收征纳关系具体表现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关系。由于税务机关是国家的税收执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力,是事实上的征税主体,所以税收征纳关系具体表现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在税收法律规定既定的情况下,税务机关的执法情况、征管模式和税务干部队伍素质等都会影响到税收征纳关系的状况。同样,征纳关系的协调首先也应该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协调。

七、案例分析

1、答:(1)挪用公款罪

(2)行贿罪

(3)不构成犯罪

(4)行贿罪

(5)放火罪

2、答:(1)不构成(2)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下册

(上篇:第八、九、十讲)

一、填空题

1、有限且有为的政府、透明廉洁的政府、诚信负责的政府

2、合法意识、合理意识、证据意识

3、行政分权原则、职权法定原则

4、决策咨询系统、决策执行系统

5、定员、结构比例

6、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

7、职务和级别8、2011年1月1日

9、国务院

10、善后、查明原因、舆论导向、改进

二、单项选择题

1、A2、C3、A4、B5、D6、C7、C8、C9、C C

三、多项选择题

1、ABCD2、ABCD3、CD4、ABCD5、AB6、ABC ABCD8、ABCD9、ABCD10、ABD

四、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7、、五、简答题

1、第一合法行政;第二合理行政;第三程序正当;第四高效便民;

第五诚实守信;第六权责一致。

2、第一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第二后法优于前法原则;

第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3、(1)身份保障权,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国家公务员的身份和职务受法律保障;(2)职责保障权,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权力;(3)经济保障权,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4)参加培训权,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以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5)批评建议权,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任何人不得进行压制,不得进行打击报复;(6)申诉控告权,对有关处分决定,例如降职降薪等处理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有关机关和负责人滥用职权违法处理的行为提出控告;(7)申请辞职权,可以依照国家公务员法规提出辞职,即由于国家公务员个人的原因提出不再继续担任国家公务员;(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4、㈠任职的积极条件:

①具有中国国籍;②年满18周岁;③拥护宪法;④具有良好的品行;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⑥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能力;⑦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㈡任职的消极条件: ①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

5、第一,建立决策信息系统和咨询系统,完善相关制度,保证决策者掌握实际情况,了解全面信息,使行使决策建立在充分科学基础上;

第二,公共参与制度;

第三,听证制度;

第四,责任机制;

第五,对行政决策的检查,评估和社会监督。

六、论述题

(1)主动适用法律原则;

行政机关即使不经当事人请求,也可以根据依法行政原则主动适用法律。这是与行政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联系在一起。当然,行政行为也包括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如在行政许可或行政复议中,行政机关也须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而适用法律。

(2)自由裁量原则;

相对司法机关而言,行政机关在适用行政法律规范时具有更为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在适用法律规范的过程中,允许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或者不与法律冲突的前提下,广泛行使其自由裁量权。(3)层级指挥监督原则。

与司法机关使用行政法律规范过程中的审判独立原则不同,行政机关在适用行政法律规范时,要受到上级机关的指挥监督,这与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结构是一致的。

七、案例分析题

1、(1)①不符合有关程序。

②因为公务员享有:身份保障权,即作为国务院的身份和职务应受到法律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职或处分。

(2)李某可以向原机关申请复核,同时有权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人事处理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其中对于处分觉得不服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3)①李某提出申诉的时间期限为30日。

②李某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同级人事部门或原处理

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行为之日起30日内直接申诉,申诉处理期限为60日,必要时可以延长不超过30日。

2、(1)①应受理。

②在适用行政法律规范时,司法机关应遵循:不得拒绝受理原则。

(2)由海关所在地 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

【理由】:海关处理的案件一审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中篇:第十一、十二、十三讲)

一、填空题

1、公民、法人

2、行政征税、行政收费

3、物质、精神

4、公民、组织

5、国家税收

6、公务员7、2003年8月27日

8、行政

9、步骤、方式、顺序

10、职权分配、机构设置、责任

二、单项

三、多项

BCD ABCD ABCD ABCD AB ABCD AC ACD ABD ABC

四、判断

√ × × √ √ × √ √ √ ×

五、简答题

1.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第一,处罚法定原则 第二,公开.公正原则

第三,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一事不再罚原则 第五,权利保障原则

2.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有那些? 答:第一,合法原则

第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第三,便民原则

第四,权利救济原则

第五,信赖保护原则

第六,监督原则

3.行政强制措施有那些特征? 答: 第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

第二,行政强制执行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前提.第三,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以强制的方式迫使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

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即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内容.4.行政指导特征有那些? 答:第一,非强制性

第二,引导性

第三,方式多样性 5.行政程序的内涵是什么? 行政程序是行政行为主体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行为的步骤方式.顺序和时限,有以下方面的内涵: 第一,行政程序是针对行政主体的程序,以规范和制约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行政程序不针对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职权行为,更不是相对人必须遵循的程序.第二,行政程序是行为的程序,行政主体的民事行为没有行政程序,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的行为也不表现为行政程序.第三,行政程序是作为过程的行政行为,任何行政行为都是实体与程序的统一。第四,构成行政程序的基本要素是行政行为的步骤,方式,顺序和时限。

六.论述题

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

(二)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三)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四)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五)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六)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七)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八)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下篇:第十四、十五讲)

1行政行为 2 监察、审计 3 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 4 公民、法人 5 立法及制度建设 6 广度 7 权益侵害 8 被申请人 9 风险责任 10 国家 单选题1A 2A 3B 4C 5A 5D 6D 7D 8B 9D 10B 多选题1ABCD 2ABD 3BC 4ABC 5ABCD 6ABD 7AC 8ABD 9ABC 10ABC 判断题1对2错 3对4对 5 对 6错7对8对9对10错

五、简答题

1.(1)依法行使职权的原则;

(2)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

(3)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的原则;

(4)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督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5)专门工作和依靠群众的原则。

2.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要为人民群众监督行政机关创造有利条件;更加注重接受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单位宣传报道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并对重大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塑造为民责任政府;构建勤政、廉政、优政行政文化理念;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造就高素质行政人才;从问责法制上升到问责法治。

4.1)、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原则。

合法原则,是任何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公开原则,此原则要求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其结果都要公开,复议参加人有获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利。

及时原则,是指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许可的期限内,以效率为目标,及时完成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便民原则,要求行政复议要方便行政相对人获得该种行政救济,而不因此遭受拖累。

(2)、书面审查原则。

行政复议则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它具有行政性,它不仅要追求公平,更要追求效率。行政复议不可能像行政诉讼那样要经过严格的开庭辩论程序,只需根据双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就可以审理定案,以求实现行政效率。(3)、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实施行政复议时,不仅应当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它的合理性。5.行政诉讼的执行,必须具备法律设定的一定条件才能发生,没有这些条件,执行程序也就不可能启动。主要有以下条件:1.须有执行根据。执行根据就是强制执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即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赔偿调解书。2.有可供执行的内容。并非所有的裁判文书都有执行的可能,裁判所确定给义务人的义务有的具有执行的意义,有的则没有执行的必要。3.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4.申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以内提出了执行申请。这个期限就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3个月。

六、论述题

我国的纠纷化解制度已经实现多元化,接下来的任务是实现纠纷化解制度的体系化,充分发挥纠纷化解制度体系的优势,是每一个社会纠纷都能得到公正有效的化解。大致而言,我国现有的纠纷化解制度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即社会组织化解纠纷,行政机关化解纠纷,法院化解纠纷。我们应当首先依靠社会组

织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其次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作用,并且让法院成为化解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

七、案例分析

1(1)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

(2)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人员。

(3)《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与党纪政纪处分并不相同,在具体适用时要注意正确把握。一方面,实行问责与党纪政纪处分不能相互替代,在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后,仍然可以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另一方面,实行问责与党纪政纪处分可以单一执行也可以共同执行,并不是对实行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都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是否给予处分应当依照有关党纪政纪处分的规定执行。

2(1)某乙不能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行政复议应由当事人自己提出,有权申请人死亡的,才由近亲属代为申请。(2)区政府作出不予受理的理由是错误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是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区政府电话通知是不对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是否受理应以书面告之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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