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习室电脑借用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在职研究生管理办法”。
附件五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习室电脑借用管理办法
需要借用学院电脑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签订《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习室电脑借用协议》 学习室电脑为学院所有,借用期限为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延长学制学生需要重新办理学习室电脑借用手续
遵守学院电脑使用管理办法(见《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习室管理规定》)
办理电脑借用手续后,电脑归研究生个人保管,若有丢失、损坏,由本人负责赔偿
出现以下情形,电脑将被回收,并取消电脑借用申请资格;造城损失,按实际情况赔偿;并记录在案,作为各类评优、评奖参考意见
①擅自拆卸电脑主机,并造城损失
②擅自将电脑主机搬离指定位置(研究生本人在学习室的位置)
③擅自与他人调换主机
④电脑长期闲置不用,即在检查中发现1/2以上时间未在学习室,而无正当理由
⑤将电脑做非学习、研究工具,即在检查中发现1/2以上时间用于娱乐等非学习、研究活动
电脑在借用期间,若人为原因非操作适当故意造成电脑中毒、软件故障灯问题,由研究生本人负责维修,若产生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上交电脑前,清除电脑内存有的私人文档和开机密码,一旦上交概不负责私人文档的保管与保存,若有私人信息泄露,由研究生本人负责。将整理好的电脑放置在指定位置,待管理人员统一检查清点完毕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本办法至发布起实行,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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