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相关项目调整说明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校本研修学分认定表”。
关于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相关项目调整说明 为认真贯彻市教育局下发的安教发【2013】180号文件精神,按照该文件制定的认定标准,将我校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相关项目做以下调整:
一、研修申请表统一按市局要求的表格填写(待后下发),并按照项目顺序整理好材料装袋,以前学校制定的表格不再填写。
二、学时认定标准按照学校下发的认定标准执行。教师填写自评表时,按照学校办法填写。各组认定结束后,按照“认定学时数÷4×0.75=研修学时数”来核算填表。
三、新表格中“备课检查”部分,最高学时认定为15学时/每学期。本年度上学期以教导处检查结果为依据,下学期以教师个人提交教案为认定依据,检查合格即认定为15学时,未上交或不合格不予认定。
四、学校原有 “校本培训”项目分别计入新表中的“教学沙龙”和“学科培训” 项目认定。2013年,我校学科培训3天(3月9、10日、8月26日高效课堂理念及方法培训),教学沙龙活动3天(7月2日上午语数外三科高效课堂研讨、8月27高效课堂实操沙龙、28日班主任工作沙龙、10月15日下午教学实操沙龙)。
五、原有的“外出培训” 项目纳入新表中的“联片、大学区研修、学科培训”项目认定。
六、原有“教研组活动”项目纳入新表“集体备课”项目中认定。
七、原有“质检课、赛教课评审工作”纳入新表“评课”项目中认定。
八、“导学案”项目的学分认定以教师自制导学案为依据。(最高学时认定为15学时/每学期)
九、“校本教材”项目纳入到“研修成果”中文本类成果认定。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领导小组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