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企业)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内容及批复参考文本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内容:
已具备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各项条件后,申请筹备单位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报请业务主管单位核查。提交的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场所使用权证明、验资报告、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章程草案、内设机构情况、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业务主管单位要对筹备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认真的审查,认为情况属实,并符合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各项条件,应签发同意成立的文件。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民非单位成立的批复参考文本
关于同意沧州市××××成立的批复
沧州市XXXX筹备组:
你组报来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沧州市XXXX成立,并做其业务主管单位,该单位的业务范围为:XXXXXXX。
沧州市X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