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损溢管理办法补充说明0225(修改下发)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成品油损溢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
一、ERP油库出库
配送中心必须在ERP油品出库单备注栏中注明:油品原发重量(m原发)、标准体积(V20原发)、付油标准密度(ρ20)和铅封号。
油品出库单上的“提油数量”栏对应的升数不作为核算依据。
二、加油站库存体积账相关流程
加油站以《油品出库单》备注栏中油品标准体积作为原发数(V20原发),以油品销售出库单油品实发重量(过磅)的差量(m原发)与实际过磅重量(m
ρ20)-m
差)作为途耗及向承运方索赔的依据,同时将途耗
差/ [油库付油标准密度(换算成体积计入保管帐:V途耗=m1.1)/1000]。加油站销售以加油机发出升数作为销售体积(Vt);月末以账面数与实盘期末库存标准体积(V20期末)的差量作为损溢(V20损耗)。
三、加油站库存质量帐及相关ERP账务处理流程
1、油品入库
分公司营销科在ERP中根据仓储调运处下发的上月加权平均标 1 准密度(ρ加权)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吨升换算差量,填制《中国石油新疆销售公司加油站收货吨升换算凭证》。
吨升换算差量(m均标准密度(ρ
吨升差)
=原发体积(V20原发)×[(加权平
-出库单油品原发重量(m
原发)加权)-1.1)/1000] 吨升转换差量在ERP中“盘点盈亏处理”模块中处理
在移动原因中选择
4、油气损耗-吨换算损耗
2、油品销售
⑴枪出销售
营销科根据加油站提供的销售体积(Vt)导入ERP中。系统将根据加油站提供的销售体积(Vt)及调运处维护的上月加权平均标准密度(ρ 加权)计算出加油站的销售质量(m
销售),此销售量不含直销和索赔量。m销售=销售体积(Vt)×[(加权平均标准密度(ρ
加权)-1.1)/1000]
⑵加油站直销
直销油由营销科按质量计入A库,并根据下发的加权平均密度(ρ加权)计算出体积数导入
ERP系统作为销售出库,操作流程与枪出量一致。m索赔(向承运商的索赔量)的处理参照本流程执行。
3、自用油处理 自用油按照1.1]/1000处理。
4、期末库存盘点处理
营销科根据加油站提供的损耗体积(V20损耗)及仓储调运处下发的上月加权平均标准密度(ρ为:
损耗质量(m均标准密度(ρ
盘点损耗)
加权)计算出损耗质量(m
自用
=Vt
自用×[加权平均标准密度(ρ
加权)-
m
损耗)公式
=损耗标准体积(V20损耗)×(加权平加权)-1.1)/1000 同时在ERP中进行处理: 在移动原因中选择
3、油气损耗-定额损耗-正常损耗
4、月初库存转换处理
营销科每月初根据仓储调运处新下发的加权平均标准密度计算本月期初质量库存,并将本月期初质量库存与上月期末质量库存的差量在ERP中进行处理:
在移动原因中选择
3、油气损耗-定额损耗-正常损耗 各单位在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联系人:仓储调运处:
姜来
0991-2352795
营销处:
孙金峰
0991-2352656
质量安全环保处:邓
勃
0991-2352681
财务处:
王国伟
0991-2352815
姚秀花
0991-235281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