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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创建法治机关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中共沅江市委《中共沅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建设“法治沅江”工作规划〉的通知》(沅办发[2010]2号)的精神,推进法治创建进程,根据全市“法治沅江”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交通系统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动跨越发展、加快崛起进程、构建和谐沅江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坚持突出重点。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为重点,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依据,落实依法治理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
坚持创新实践。切实把创新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取得新成效,推出新举措,以持续不断的创新实践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创建目标及行动进程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价,巩固和深化依法治理成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增强价格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全局法治化水平有显著提高,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力争率先在全市达到法治机关创建标准。
(一)党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基本实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运行高效”的法治交通目标。
(三)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严格执法行为规范,严格公共服务全面开展,严格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严格执法环境良好。
(四)完善执法机制,基本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严格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
(五)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得到普遍增强。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2010年前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制定规划,广泛动员,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启动创建工作。并将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相关要求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提出和落实具体措施和办法。
第二阶段(2011—2015年):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
第三阶段(2016—2020年):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全面提高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推动交通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康发展。健全党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扩大党内民主,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内民主渠道。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行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制教育贯穿于干部选拔、使用等各个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努力提高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1、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着力转变机关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根据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和效能建设,推进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正确实施法律法规,改进监管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在政府管理中的作用。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切实做到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建立行政决策规则,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对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制度,定期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质量和绩效评估,及时修改和废止滞后或有明显缺陷的文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执法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统一受理申请、审查、告知意见、听证以及评估评价等。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坚持“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问责制、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监督制度,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完善行政投诉处理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
3、提高公务员队伍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规章,加强对纳入公务员范围管理的全体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坚持文明执法,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增强执法的人性化。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日常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领导干部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业务培训,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
(三)加强法治建设
努力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与实施,依法促进改革与发展,依法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加强机关内部法制工作制度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执法机构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文明执法,坚持“守法推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建立以教育为目的的预警执法制度,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端正执法目的,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为,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加强案卷质量管理,推行“一案一考评”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四)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强化监督实效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做到有案必受、依法办案、公正审理,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和诉讼意识,确保复议维持率和诉讼胜诉率100%;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
四、加强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的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创建目标的如期实现,必须强化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开展,关键在于领导重视,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要强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创建工作格局。要采取得力措施,重点加强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解决民生问题和舆论宣传等方面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整体协调、分工合作、信息互通、共谋发展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事关创建活动的重要领域,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强力推进的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注重基层群众的创造性,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建,努力形成各方有责、人人参与、法治共建的生动局面。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三项重点工作;围绕创建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深化以“规范执法示范单位”、“规范执法示范点”、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为载体的法治襄樊系列创建活动,把法治建设拓展到各领域、延伸到基层各单位;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各个层面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通过办实事显实效,让人民群众共享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
(四)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和工作成效,宣传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五)严格考核评估,确保法治创建工作规范运作。要建立健全法治创建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创建工作成效,推进工作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各种类型创建工作标准,细化各个层次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办法,使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要将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与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平安建设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等结合起来,以强化落实力度。
(六)认真落实保障措施。重视加强法治襄樊建设的推进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队伍的培训,提高创建工作能力。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以创新务实精神推动工作落实,促进法治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创建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0年月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