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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庆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大庆市保密局
庆保委办(局)发[2010]7号
中共大庆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大庆市保密局关于印发《大庆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保密办,高新区党工委保密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保密办,市直机关各部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大庆市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大庆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大
庆
市
保
密
局
2010年7月23日大庆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已于2010年4月29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为组织开展好全市《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推进大庆市保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委宣传部、省保密局、省司法厅、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黑保局发[2010]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领导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保密委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大庆保密工作实际,增强《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开展《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和广大公民,牢固树立国家安全利益高于一切、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的观念,把学习宣传《保密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促进各项保密法规的落实,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10年7月30日至10月20日。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大庆市《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振锟 市委常委、秘书长、保密委主任 副组长:李忠革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保密委副主任 郑志新 市司法局局长
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于 华 市保密局局长 孙建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吴秀菊 市委党校副校长
夏令新 市司法局副局长
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尹瑞春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 任:孔宪明 市保密局宣传督查科科长 副主任:王明国 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 周文龙 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张海鹏 市委党校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段德喜 市文广新局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保密局宣传督查科负责。联系人:李洪涛 电话:4666121
四、有关要求
1、《保密法》是保护国家秘密的基本法律,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基本遵循。新修订《保密法》的公布实施,是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深刻认识学习宣传《保密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保密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特别是要大力抓好施行前的学习宣传工作,为《保密法》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2、学习宣传《保密法》,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保密工作实际,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准确把握《保密法》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保密法》的修订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系统学习保密工作方针、定密制度、保密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重点把握《保密法》在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企事业单位保密管理、信息公开、涉密载体和涉密人员管理、涉外保密管理、违法责任追究、保密工作责任制等方面的新增内容。
3、要根据不同对象,明确学习宣传要求,突出学习宣传重点。要切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保密法》,不断提高依法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切实抓好涉密人员的学习,结合岗位需要,使涉密人员牢记保密行为规范,熟悉掌握保密法律知识和各项要求,自觉履行保密义务。特别是各级专兼职保密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为宣讲《保密法》打牢基础。
4、要运用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内容,增强学习宣传效果。市内各新闻媒体,要把《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纳入重点报道范围,制定翔实的报道计划,加大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报道的力度和密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单位、各部门要将《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纳入“五五”普法验收工作,作为检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保密法条文释义》、《保密法》宣传挂图组织开展《保密法》学习宣传月活动。要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专题培训、举办知识竞赛、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格局。
5、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取得实效。要对学习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及时发现和总结,形成宣传活动汇报材料,10月7日前报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好的典型和经验将给予总结推广,并向省国家保密局推荐。
主题词:保密法 宣传活动 工作方案 通知
中共大庆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7月23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