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务院安全生产政策”。
国务院: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负责人终身
禁止执业
http://.cn2010年07月23日23:46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3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23日说,刚刚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有关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禁止执业的规定有双重用意,一方面是加重了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另一方面是严格职业准入。
根据刚刚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国将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黄毅说,这个规定加重了事故责任人的处罚。中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对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只要发生了重特大事故,在坚持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这一规定的同时,依照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终身不能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领导职务。这可以理解为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实施更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此外,这个规定还是严格职业准入。企业需要任用主要负责人如矿长、厂长、经理等,就不得用上述人员,无论是本地区还是跨地区,用了就是违规。下一步,安监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及其负责人信息披露制度,并实现区域联网、全国联网,以备检索、核查。对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企业上述人员,任何地区、部门和企业单位都不得违规任用。黄毅表示,对于没有发生事故,但3个月内2次及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按照“国务院446号令”,要予以关闭,并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事发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矿长。
安监总局: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通知有
十大创新
http://.cn2010年07月23日23:46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3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23日说,刚刚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比较突出的十项制度创新。
一是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事故查处实行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
二是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要求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其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的,要严肃处理。
三是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对安全生产起到重要支撑和促进作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规定推广应用到位的时限要求,其中煤矿“六大系统”要在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
四是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规定企业在制定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落实地方和企业对国家投入的配套资金,研究提高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并适当扩大范围,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
五是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规定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制度。规定先期建设7个国家矿山救援队,配备性能先进、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明确进一步推进6个行业领域的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
七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八是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核准制度。规定加快制定修订各行业的生产、安全技术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要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把安全准入关。
九是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规定提高赔偿标准,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工亡补助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十是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规定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我国将大幅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
性赔偿标准
http://.cn2010年07月23日23:46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3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23日表示,根据刚刚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我国将大幅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正在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也将与这个通知的规定相衔接。黄毅说,为维护伤亡职工和家属的权益,提高事故单位的违法成本,近年来,安监总局与有关部门对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问题,从法规制度上不断进行研究和探讨。一些地方法规也明确规定,赔偿总额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一些地方在实际赔偿中还高于上述标准,但其规范性、制度性和法规的强制性不足。
他指出,国务院刚刚发布的通知大幅提高了赔偿额度。2004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取全国平均值最高为15万元左右。此次通知明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经测算,按2009年度全国平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的水平,全国平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4.35万元,比原规定翻一番还多,加上同时实行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供养2位亲属测算),三项合计约为61.8万元。其中前两项为一次性支出,后一项按工亡职工供养人口长期、按月发放。
黄毅说,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牵头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将与这个通知规定相衔接,确保2011年1月1日公布实施时保持一致。据介绍,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依据不同地区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实行浮动费用率和差别费率,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事故多发的企业单位,通过调整缴费比例,促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特别严重生产事故将追责省部
级领导
http://.cn2010年07月24日01:56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杨华云)中央政府对安全生产发出严厉的要求,矿领导不下井将按擅离职守处理。
本月1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重点指向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规定多达32条。
矿领导须轮流现场带班
为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通知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企业安全考核将通报银行
通知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级考核评价,结果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旅游车须装卫星定位装置
此次中央政府特别强调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对强制要求的设备列出时间表。通知要求煤矿、非煤矿山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于3年之内完成。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等要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特别严重事故追责省部领导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中央政府加大了对官员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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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事故死亡33876人
国家安监总局23日通报称,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类事故共死亡33876人,同比减少4174人,下降11.0%。
从行业(领域)来看,工矿商贸事故死亡4595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40.6%。其中,煤矿事故死亡1261人;火灾事故死亡656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7270人;水上交通事故死亡166人;铁路交通事故死亡817人。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