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与“同意”在任免干部公文中的正确使用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任免干部用什么公文”。
“决定”与“同意”在任免干部公文中的正确使用
“决定”与“同意”是任免干部公文中必须使用的两个词。当前,在任免干部公文中存在着滥用“同意”一词的现象。不少秘书工作者和组织部门的同志,无论是起草对特定会议如党代会、人大会、团代会等人事选举结果的批复公文,还是起草对届中干部职务调整的任免公文,都是使用“同意”一词,基本上没有使用“决定”一词。这种现象有损于任免干部公文的严肃性与准确性,必须予以纠正。
从“决定”与“同意”两个词的词义可以看出,二者之间存在着主体同客体的必然关系,即“同意”是主体,“决定”是“同意”的客体,应该是“同意”某“决定”。由此来看,对特定会议如党代会、人大会、团代会等人事选举结果的批复使用“同意”一词是正确的,“同意”的客体是会议“决定”,这种会议“决定”是符合我党的干部管理原则的,而在届中干部职务调整的任免公文中使用“同意”一词是错误的,试举一例分析:《中共××县委关于×××同志任职的通知》是这么写的:“县委同意:×××同志任中共××乡党委书记。”按照我党的干部管理原则,“×××同志任中共××乡党委书记”应该是县委作出的决定,这一任免公文显然成了县委“同意”县委的“决定”。正确的写法应该是“县委决定,×××同志任中共××乡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