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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克思的创新理论看中国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摘要]现代农业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土地规模经营是建立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马克思的创新理论认为,制度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关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必然结果是土地规模经营:科技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零散化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阻碍了科技创新,科技创新的客观要求是土地规模经营;管理创新的前提是土地规模经营,家庭承包经营向规模经营发展才能实现管理创新,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土地制度;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
[作者简介]周良武,广东海洋大学思政课教学部讲师,广东 湛江524088;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广东 广州 510641 [中图分类号] A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2)1004 建设现代农业已成为21世纪世界农业发展的方向,现代农业是指“由现代科技、现代装备、现代管理、现代农民等要素构成的,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资源产出率和农产品商品率为主要目标的现代产业”。我国农村一家一户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属于小农经济,适应不了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使我国分散、零碎化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化。在土地规模经营方面,学术界主要是借鉴国外的理论、经验,并结合我国现实国情,从实证研究方面加以论述,而鲜有学者从马克思的创新理论角度加以分析。其实,马克思的理论中包含着丰富的创新思想,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创新理论大师熊彼特曾明确表示他的创新理论只是马克思研究的一小部分。本文试图从马克思的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方面探究我国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一、制度创新的必然结果是土地规模经营
制度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关键。马克思十分重视制度创新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他所定义的“制度”比熊彼特分析的“制度”的外延要广泛得多。熊彼特的“制度”主要指工厂、企业等微观组织制度,马克思分析的“制度”,既包括工厂、企业等微观组织的具体制度安排,也包括宏观层面的经济、政治制度,甚至最根本的社会制度。因为,一方面,工厂、企业等微观组织是开展创新活动的载体,这些微观组织制度安排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创新活动的实施;另一方面,一定的经济、政治制度,以及根本的社会制度是企业、工厂等微观组织赖以生存的外部环境,因而这些宏观层面的制度是企业创新的间接制约和影响因素。
工厂、企业是直接开展经济活动的微观组织。马克思认为,工厂制度及其生产组织方式促进了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近代工业部门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一旦工厂制度达到一定的广度和一定的成熟程度,特别是一旦它自己的技术基础即机器本身也用机器来生产,一旦与大工业相适应的一般生产条件形成起来,这种生产方式就获得一种弹力,一种突然地跳跃式地扩展的能力。随着工厂制度的发展和随之而来的农业的变革.不仅所有其他工业部门的生产规模扩大了,而且它们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宏观层面的政治、经济制度创新也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促进因素。任何生产都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及相应制度环境下进行的,人类历史上先后出现的生产关系及制度具有不同的生产效率。马克思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高效率于封建制度的原因,主要在于资本主义相对自由、平等竞争的政治、经济制度是对封建社会人身束缚、等级制度的否定,正是这种制度创新释放出巨大的生产力,促进了生产的飞速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产生的。后者的解体使前者的要素得到解放。直接生产者、劳动者,只有当他不再束缚于土地,不再隶属或从属于他人的时候,才能支配自身。其次,他要成为劳动力的自由出卖者,能把他的商品带到任何可以找到市场的地方去,他就必须摆脱行会的控制,摆脱行会关于学徒和帮工的制度以及关于劳动的约束性规定。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
制度创新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在我国土地家庭承包制建立之初,表现得异常明显。家庭承包经营制相对于“生产队”制经营方式是一种制度上的创新,在“生产队”制下,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都属于集体.并且上级集体可以随意调拨下级集体的劳动成果。而在家庭承包经营制下,家庭在性质上类似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工厂等组织,具有一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微观经济实体的性质。农民生产的成果“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现在全都由农民自己支配)。正是由于家庭承包经营制下生产经营方式、劳动成果分配方式的创新性,促进了我国粮食产量的巨大丰收。据统计,我国粮食总产量,1981年为325.02百万吨;1982年为354.50百万吨,比上一年人均增长7.48%;1983年为387.28百万吨,比上一年人均增长7.68qo;1984年为407.31百万吨,比上一年人均增长3.8%。
但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21世纪初,我国粮食生产出现增速放缓与徘徊状态:粮食总产量,1985年为379.11百万吨,比上一年人均增长-8.18%:1986年为391.51百万吨,比上一年人均增长1.75%;1987年为402.98百万吨,比上一年人均增长1.29%;1988年为394.08百万吨,比上一年人均增长-3.77%:虽然1990年为446.24百万吨,比上一年人均增长7.90%;但1991年下降为439.25百万吨,比上一年人均增长-3.78%;1993年为456.44百万吨,比上一年人均增长—3.23%;1994年为445.6百万吨,比上一年人均增长_3.46%。面对严峻的粮食生产问题,从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粮食省长责任制”等措施,以改善粮食生产的窘况。1998年我国粮食总产量创造历史最高水平,达到512.29百万吨。1998年以后,粮食产量又开始下降,2001年粮食产量为452.62百万吨,2003年又降为435百万吨。
中共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党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加快制度创新,使我国粮食产量得到较大的提高。2011年粮食产量达到11424亿斤(5712百万吨),自2004年始,我国粮食产量实现了历史罕见的“八连增”,自2007年开始连续五年过万亿斤。其实,我国粮食生产仍面临巨大的挑战。如2007年到2010年我国粮食连续四年过万亿斤中,每年递增2.89%,这四年同比的需求增加每年为4.7%。
我国粮食产量出现这种窘况的经济体制创新方面的根源表现为: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实行之初,我国占主体地位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还处于试点、探索阶段,社会化大生产还没有真正形成。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1992年中共十四大规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发展并不断趋于完善。市场经济的原则是优胜劣汰,我国农业经营方式主要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都非常低,千家万户小生产与社会化的市场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据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显示,2006年末,全国农户1.84万户,耕地面积18.26万亩,户均耕地不足10亩嘲。美国耕地面积比我国多50%,而农场只有200万个,农场的平均规模为200公顷(3000亩),是我国的300多倍。马克思也论述了简单的家庭经营适应不了社会化大工业生产,但是事实的力量终于迫使人们承认,大工业在瓦解旧家庭制度的经济基础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家庭劳动的同时,也瓦解了旧的家庭关系本身。所以,零散化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在性质上属于小农经济,在市场经济的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这种分散经营方式显示出了明显的不适应性,必须走规模经营的道路。
二、科技创新的客观要求是土地规模经营
科技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恩格斯曾这样评价马克思对科学创新的态度: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任何一门理论科学中的每一个新发现——它的实际应用也许还根本无法预见——都使马克思感到衷心喜悦。马克思在具体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活动时,一方面直接使用“科技进步”、“技术变革”来表达他的科技创新思想。例如,他认为随着工业的发展,科技进步愈益成为创造财富的决定性因素,随着大工业的继续发展,现有财富的创造较少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科学技术变革有利于剩余价值的生产,而且随着每一个新的科学发现,随着每一项新的技术发明,劳动力的一天产品超出其一天费用的那个余额也在不断增长,因而工作日中工人为偿还自己一天的工资而工作的那一部分时间就在缩短。
另一方面,马克思通过新的“生产方法”、“机器改良”等来表达其科技创新思想。马克思认为资本家采用新的生产方法可以追求超额剩余价值,获取额外利润,资本家狂热地追求新的生产方法、新的投资、新的冒险,以便取得某种不以一般平均水平为转移并且高于一般平均水平的额外利润。机器生产可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增加了剩余价值,像其他一切发展劳动生产力的方法一样,机器是要使商品便宜,是要缩短工人为自己花费的工作日部分,以便延长他无偿地给予资本家的工作日部分。机器是生产剩余价值的手段。
现代农业是以科技为支撑的产业,农业科技已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一方面,直接生产离不开科技创新。面对我国人口不断增长和耕地严重减少的严峻形势,科技进步是解决未来粮食短缺的根本途径。21世纪是生物技术的世纪,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世界。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分析,全球农作物提高单产,良种的贡献率在25%以上。另一方面,农产品加工要在质量、种类、样式等方面符合市场需求,满足消费者对健康保障和精神享受方面的需要,也必须以先进科技为基础。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提高农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能力是促进中国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环节。我国粮食生产“八连增”也证实了科技创新的作用,2010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超过52%,比“十五”末期提高了5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2010年达到52%,比2005年提高16个百分点。
然而,我国科技贡献率仍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70%-80%的水平。同时,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不足第二产业的1/7,不到第三产业的1/3。其原因主要表现为我国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在科技创新方面存在先天不足。一方面,家庭本身由于规模狭小,农民文化水平低,没有科技创新的能力,也承担不起科技创新的风险。据调查,目前留乡务农劳动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为5%。另一方面,由于土地过于零散化等原因,不利于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问世的农业科技成果有6000多项,而真正在生产中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不足1/3。所以,科学技术在农村单凭这种分散的家庭经营模式很难实现创新,即使有了科技创新,其成果也很难转化为现实的农业生产力,为此必须走土地规模经营的道路。在这方面,日本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日本耕地非常有限,并且农地面积也在不断减少,但农户平均经营土地面积却在不断增加,2008年农户平均经营规模达到1.84公顷(27.6亩)。几乎是我国的三倍。
三、管理创新的前提是土地规模经营
管理已成为现代生产力系统的一个重要因素,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现象的分析,看到了管理创新的巨大作用。在生产管理创新方面,马克思认为分工、协作有利于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这种发展,最终总是归结为发挥作用的劳动的社会性质,归结为社会内部的分工,归结为脑力劳动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在这里,资本家利用的,是整个社会分工制度的优点。通过分工、协作可以创造一种新的生产力,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这里的问题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创新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且不说由于许多力量融合为一个总的力量而产生的新力量。在大多数生产劳动中,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
同时,马克思也论述了资本家采用换班制、工资管理方式的变革来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在一昼夜24小时内都占有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要求。但是日夜不停地榨取同一劳动力,从身体上说是不可能的,因此,要克服身体上的障碍,就得使白天被吸尽的劳动力和夜里被吸尽的劳动力换班工作。虽然计件工资的形式同计时工资的形式一样是不合理的。但是实行了计件工资,很自然,工人的个人利益就会使他尽可能紧张地发挥自己的劳动力,而这又使资本家容易提高劳动强度的正常程度。
我国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是一种按亲情关系组织起来的劳动组合方式,生产方式基本是封闭的自给自足式生产。由于家庭成员数量的有限性、科技文化水平的落后性,家庭组织内基本上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专业分工关系。而现代农业是一种高度组织化的产业,它要求农户生产与先进的工业化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实现产前、产中、产后,以及从田间到餐桌的一体化。为此,必须将我国分散的农户通过生产、市场关系组织起来,才能改变我国单纯、孤立的家庭承包经营生产模式,实现管理方式的创新。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规模经营的具体形式上,目前出现了一些具有初级规模的合作组织形式,如“农户+协会+公司”、“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农产联’+公司+农户”等等。这些组织形式,在理论上集中了马克思的分工、协作、工资管理、资本集中等管理创新理论;吸收了股份公司的优点,实现了各种生产力要素的优化组合,是管理方式上巨大的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超过50多万家嗍,它们在我国粮食生产、加工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引领作用。马克思曾深刻论述了股份公司对于扩大生产规模、资本更加社会化、分工更加专业的作用,股份公司的成立。由此(1)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2)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3)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我们应以此为契机,借鉴发达国家农村规模经营的有益经验,不断深化改革,逐步扩大我国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以实现管理方式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