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第10期:信息公开透明化与网络谣言的博弈_网络传播谣言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6:40:5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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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第10期:信息公开透明化与网络谣言的博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网络传播谣言”。

信息公开透明化与网络谣言的博弈

刘鹏飞

网络媒体兴起以后,普通人也可以成为信息发布者、意见表达者,随着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SNS社交网络、尤其是微博和3G手机等新媒体的蓬勃发展,中国已经进入了网络舆论空前活跃的时代,由网络舆论引发或推动的大量热点事件层出不穷。

但与此同时,网络“双刃剑”的作用也不断得以显露,网络谣言的产生就是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常见问题。近年来社会各界纷纷就网络谣言话题进行过认真的研究和激烈的争论,并对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危害和对策基本形成了初步共识:

一方面,网络谣言的产生具有复杂的社会和市场背景,甚至包括社会管理机制、思想观念、媒体素养和社会监督不完善等深层原因,难以避免和完全根除;其次,网络谣言的产生,一定程度上冲击了社会正常信息传播秩序。如2010年“金庸逝世”谣言就惊动了全国媒体。

另一方面,对于克服谣言危害的对策,多数观点认为,首要对策在于推动信息公开透明化,建立健全权威信息发布机制,压缩谣言滋生和蔓延的空间;其次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执行;最后,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媒体和网民的责任意识和媒体素养,完善社会立体式监督体系和自律机制。

“谣言止于公开”。在互联网的生态治理中,信息公开透明化是克服网络谣言的有效手段。网络谣言整治的过程,也是我国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发展的过程。

在信息公开透明化和网络谣言的博弈中,政府可以通过权威信息的及时公开,维护政府公信力。企业能够在舆情应对和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中,实现品牌价值的维护。网民则争取通过网络表达,表达观点看法和利益诉求。

这种博弈的乐观成果是最终将有效监督贪污腐败等社会丑恶现象,抵制网络谣言的滋生,打击非法商业竞争和行为等。但如果信息公开的推进过于迟缓,事实往往不能赢得与网络谣言的赛跑,这种博弈的消极后果就是谣言满天飞,政府陷入“塔西佗陷阱”,丧失公众的信任;企业品牌形象和市场经营一蹶不振;网络商业行为大行其道,社会真实意见构成和网民合法权益在恶化的互联网环境中受到冲击。因此,我们要预防出现消极的后果。

一、信息不透明将滋生网络谣言

在人类历史中,“谣言”是“一种关于事件的未经验证的叙述或解释,它传播于人与人之间,并与公共关系中特定的对象、事件或议题相关。但是,网络作为一种信息传播工具和技术手段,和网络谣言并没有与生俱来和根本的联系。谣言也几乎与人类历史同龄。在古代社会中,信息传播手段落后,信息常常不透明,口头舆论场占据优势,政治谣言和战争谣言等屡见不鲜。“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每则谣言都有听众”,可见谣言具有惊人的威力,发布谣言者或有意而为,或不知所为,或为其所害。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普及,谣言更为常见。网络是一个具有开放性、匿名性和互动性的平台,排除了当面交流的诸多障碍性因素,但却获得一种强烈的现场感,由此更关注信息内容本身,增强了人们获知真相的期待。社会监督的链条缺失,降低了防备心理,使谣言更容易在未经验证的情况下迅速扩散并产生大范围的社会影响,可能导致“破窗效应”和“群体极化”现象。因此,信息不透明产生的真空给谣言的滋生提供了巨大的空间,而网络传播加剧了这种可能性。

从社会心理学分析,通常而言,人们转发小道消息的动机包括:排解情绪、警示危机、分享信息、寻求真相、引起注意、摆脱尴尬沉默、满足好奇心和娱乐等,也可能是源于日常习惯和从众行为。

莫斯科维奇的《群氓的时代》、勒庞的《乌合之众》认为群体行为的根本特点就是非理性,容易陷入到一种无意识的混沌状态当中,群体也可能变得非理性和野蛮。自由开放的网络使人们拥有了更多表达和影响他人的可能性,放大了人们个性表达、传播和反馈的心理预期。谣言传播不再受制于低效的人际传播,任何人都可以使一条谣言在瞬间传遍全世界。正因如此,网络谣言才呈现出不同于一般性谣言的广泛性和社会影响力。

综上所述,网络谣言的散布处于不同的原因,主要有四种:第一种,因个人情绪,或嫉妒,或愤世嫉俗,或仇视他人等不良情绪,而 发表的谣言;第二种,出于对新鲜事物的猎奇心理而产生的谣言;第三种,面对现实的某些重大灾难和不稳定的天气变化等引发的谣言;第四种,出于恶意指责,相互攻击而故意发表的谣言。

尚且不管谣言是出于那种动机,其危害都是可怕的,小则被眼泪淹没,大则拿生命澄清清白;小则心有余悸,大则人心惶恐;小则内部一笑了之,大则颠覆政权;小则官员引咎辞职,大则社会*„„这其中,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影响是不可小视的。

二、信息公开与网络谣言博弈态势

近年来的多数网络舆情热点,一旦涉及贪污腐败、“官二代”、“富二代”等敏感话题,一些未经证实的以讹传讹的猜测,导致更多人信以为真,如河北大学交通肇事案、郭美美事件、“7.23”甬温线动车事故中等均出现过大量未经证实的信息。这一方面说明,在社会转型期,我国改革发展中面临很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另一方面,信息不透明和网络传播能力从不同方面放大了社会矛盾隔阂。

前几年网络上充斥着“俯卧撑”、“被自杀”、“被就业”、“华南虎照”等网络“罗生门”事件,还有“躲猫猫”、“鞋带上吊死”、“喝粥死”、“喝开水死”等令人啼笑皆非的网络流行语。这集中凸显了权力背后公众知情权的社会焦虑,也暴露出地方有关部门“信息公开透明化”误入歧途,歪嘴和尚念错了经。

另外,一些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于权威信息发布不及时,网络谣言随即滋生蔓延,混淆公众视听,误导受众,甚至可能造成社会恐慌,如非典疫情、河南钴60事件、云南曲靖铬污染事件等。

近年来不少网络谣言和炒作,还来自于“网络推手”的一手包办和策划。网络推手、网络打手和网络公关,善于策划和包装,通晓网络的操作规则,熟息大众的接受心理,利用网民人气,在兼并扮演导演和意见领袖的角色,利用网络把关力量,对网络舆论产生影响,并逐渐走向组织化、规模化和商业化,如“以丑为美”,打造各种网络红人、制造热点话题等。网络推手还巧妙地借用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心理环境,急功近利地以透支公信力为代价,有目的地实施短期行为,如2010年农夫果园砒霜门事件、霸王洗发水致癌事件、章光101事件等,都被媒体指出疑似竞争对手在幕后攻击。

2011年以来,在全国范围产生影响的网络舆情和网络谣言多发地区分布也不尽平衡。较多分布于东部、中部、西南、华北地区,而这些地方也是突发舆情高发地区。据初步分析,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利益群体多元化,本地网友表达诉求更频繁。浙江省今年连续出现多起重大舆情事件,其中伴有未经证实的流言出现,政府公信力受到质疑。

而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网络舆情与谣言多发并存,在一些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中,还出现很多无效、甚至适得其反的信息发布,激化了矛盾,因之而起的谣言,本身就反映出对相关部门的长期不满。另外,近年来,涉外舆情在互联网上多发,一些未证实消息“出口转内销”,也引起舆论关注。

随着网络舆论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互联网环境逐步得到治理,我国政府和企业部门对于网络舆情的逐步重视,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促进了信息公开。尽管网络谣言仍时有发生,局部领域和地区仍然很严重,但整体局面有所改观,在涉警舆情和党政机构微博领域的迹象最为明显。以“抢盐”事件为例,全国各地的网络舆论和微博上的网友言论却多以辟谣为主,不少人认为网络具有“自净”功能。另外,民间辟谣力量的出现,也引起舆论关注。这些也是信息公开透明化的有一个重要方面。

三、信息公开透明的常态化趋势

近年来,网民通过自媒体发布各种信息和言论,有关部门、企业、组织和媒体,随即对消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调查或“辟谣”,已经成为、并将长期成为社会监督的常见现象。这种趋势也改变了过去传统媒体时代的社会舆论格局。

在新时期,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将受到更充分的尊重和保障。与之相对,权利与义务也要实现法律上的对等,如果网民的自由表达可能伤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严重伤害了公共利益,这种自由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合理制约。

如3月份“抢盐”事件发生后,一时人心惶惶、不知所措,市民跟风地加入抢盐队伍中去。最终各地政府和盐业公司紧急调运存盐,稳定市场,及时发布各种辟谣信息。浙江杭州警方和广州警方先后逮捕了多名谣言制造者,平息了这场**。但这起引起社会恐慌的谣言 **,不禁让人想起江苏响水县化工厂爆炸谣言事件、2011年蜱虫咬死人事件等。

而值得肯定的是,我们也从近年来的大量案例中,看到政府和企业信息公开透明化的努力。迟报、瞒报的情况逐步减少,政府、企业、媒体和网友的观念、心态和媒体素养也不断提高。

“速报事实,慎报原因,持续发布,再报进展”,有效避免重蹈以往频频“失语”和“雷语”的覆辙。网络舆情应对和突发事件处置相结合,网上问题在网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妥善解决,理顺信息发布和舆情沟通机制,将从根本上改善我国互联网生态,避免网络谣言的危害,进一步提升创新社会管理水平。

今年8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再次强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面对网络监督的常态化,政府和企业应该逐步改变被动应对的状况,面对网络舆情,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也应该更加积极主动,使信息公开成为常态。

四、信息公开进入公共关系时代

为防控网络谣言的不利影响,政府和媒体机构主要通过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机制,密切跟进网络热点议题;针对可能引发社会恐慌的谣言,及时发布官方权威信息,消解公众的疑惑和不安等。但整治网络谣言又往往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社会各界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在互联网制度建设、媒体自律、法律监管、各种新技术手段和公民媒介素养教育等方面共同加大力度,才能有效预防网络谣言的产 生,防止其对社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营造和维护更加规范有序的互联网环境。

2010年7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设立公共关系领导小组,将以“公众、公平、公开、公信、公益”为支撑点,与社会和公众进行真诚、公开、及时的信息沟通,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化解社会矛盾。这种迹象表明,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都已经开始逐步设立“公共关系局”或“公共关系部”推动信息公开透明化。

2011年09月16日,中央决定,把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赋予协调和指导社会管理工作的职责,充分体现了中央对社会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标志着我国政府和企业开始从单维度“外宣”和“维稳”进入了新的多维度“公共关系”管理时代。信息公开透明化的有序推进,不但有利于克服网络谣言,更将会提高创新社会管理水平,使我国互联网更加健康和有序,社会更加繁荣进步。

(作者系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主任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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