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系学生会监察部量化考核评比条例_公司监察部管理条例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6:33:5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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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系学生会监察部量化考核评比条例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的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学生会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学生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包括干部考核、干事考核以及学生会各部门考核和备注四部分。制定本条例的目的是使每个学生干部真正做到:乐于奉献,在奉献中成就自我;勇于创新,在创新中开拓进取!

第一章干部考核

考核对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

考核机构:学生会监察部

考核方式:考核采取量化考核方式,即每位干部有基础分1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每为干部的工作情况加减分,以学期为单位统计分数,最后由办公室汇总,主席团审核,监察部对外公布。

考核计分:

一 减分(累计减分不超过10分)

(一)例会、值班迟到扣1分/人·次;

(二)例会、值班无故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作缺席处理,扣3分/人·次;

(三)各部长不得缺席部长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团请假,无故缺席扣3分/人·次;

(四)对本职工作无故或借故拖延,情节尚不严重扣1分/人·次;

(五)每周例会各部长需对上周工作汇报,有问题不汇报或回报应付酌情扣1~1﹒5分/人·次;

(六)对于在学生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以及工作不积极扣2分/人·次;

(七)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对主席团分配工作不服从领导者扣2分/人·次;

(八)工作中不讲原则,严重影响学生会干部工作形象者扣5分/人·次。

二 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一)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变现突出者,可根据主席团意见酌情加1~2分/人·次;

(二)对学生工作提出口头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由主席团加0﹒5~1分/人·次;

(三)在大型活动中能够树立学生会形象,影响较大可经主席团商定加2分/人·次;

(四)干部可根据自身工作成绩提出加分要求,一般为书面形式,经主席团与各部门核实后可加1~2分/人·次。

第二章干事考核

考核对象:学生会各部门干事

考核机构:学生会监察部、部长

考核方式:考核采取量化考核方式,即每位干事有基础分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每位干事的工作情况加减分,以月为单位统计分数,由各部部长评分,监察部复

评,最后由办公室汇总,主席团审核。根据具体分数每月评选出优秀干事。学期末评选出优秀干事和不合格干事,不合格干事经主席团和各部部长商定其是否应离开学生会。

考核计分:

一 减分(累计减分不超过10分)

(一)例会无故缺席扣3分/人·次,如在一个月内连续缺席2次经主席团商定可勒令其退出学生联合会。

(二)例会无故迟到早退扣2分/人·次;

(三)开会不带笔记本,自由散漫,经点名批评的扣2分/人·次;

(四)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不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扣1分/人·次;

(五)对本职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扣2分/人·次;

(六)经检查发现干事的工作材料,计划、总结等不认真,敷衍了事扣1分/人·次;

(七)学生会或本部门举行的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3分/人·次;

(八)在举行的活动过程中没按时、认真地完成自己的相关任务扣2分/人·次;

(九)在工作、活动中不讲原则,严重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核实后由情节严重程度扣3~5分/人·次。情节特别严重的经主席团商定可以勒令其推出学生联合会。

二 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一)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可根据主席团意见酌情加1~2分/人·次;

(二)对学生工作提出口头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加0﹒5分/人·次;

(四)在大型活动中能够树立学生联合会形象,影响较大可经过主席团商定加2分/人·次;

(五)干事可根据自身工作成绩提出加分要求,一般为书面形式,经监察部核实后可加1~2分/人·次。

第三章各部门考核

考核对象:学生会各个部门

考核机构:学生会监察部

考核方式:考核采取量化考核方式,根据各个部门工作情况加减分,以学期为单位统计分数,最后由办公室汇总,主席团审核,监察部对外公布;并在学期末评选出先进部门。

考核计分:

一 减分(累计减分不超过10分)

(一)例会、值班各部门人员无故缺席扣该部门0﹒5分/次;

(二)例会、值班各部门人员无故迟到扣该部门0﹒2分/次;

(三)例会、值班各部门人员由于自由散漫等,经点名批评的扣该部门0﹒2分/次;

(四)工作不认真,不按时完成本部门基础工作扣该部门2分/次;

(五)不服从主席团调配,不能完成自己部门的分配任务扣该部门1﹒5分/次;

(六)部门开展特设活动需向主席团递交活动策划书(以备考核存档),如不交或迟交扣2分/次(策划书需写明活动名称,参与人,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经费预算等必要内容);

(七)活动后需交总结,如不交扣该部门1﹒5分/次;

(八)各个部门在工作或者活动以及其他事宜中不讲原则,严重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有损学生会形象的,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核实后由情节严重扣2~3分/次。

二 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一)每次会议、值班应到人员都能准时出席加2分/月;

(二)部门基础工作完成得较好受到好评加2分/月;

(三)活动影响较大,反映较好,能增加学生联合会形象加2分/次;

(四)可根据本部门工作成绩提出加分请求,一般为书面形式,经监察部和主席团核实后可加2~3分/次。

备注

1、请学生会的所有干部干事认真执行本条例;

2、本考核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工商管理系学生会监察部;

3、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工商管理系学生会监察部

二00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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