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建系学生会心理部章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心理部章程”。
水建系学生会心理部章程
我们为了能保证质量的完成各项任务,对部门成员也有严格的要求,因此制定了心理部章程。
章程如下:
第一条:
心理部的性质:
是以帮助同学解决普通的心理问题,提高同学们心理素质的系学生会部门。
第二条:
心理部宗旨:
以人为本,关注同学们的心理健康为宗旨。配合院系学生会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同学们塑造良好的心理素质,营造和谐的学习气氛。提高同学们的心理自助和助人能力。
第三条:
工作方向:
维护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提高道德水平,预防心身疾病。为水建系每一位同学创建一个相互交流的沟通空间,通过组织有益活动来完善同学们的心理健康。
第四条:
部长的权利和义务:
1.心理部长全面主持部内日常生活工作,对外代表部门参加各种相关会议。发布会议精神,行驶部长职责。
2.部长必须遵守系学生会章程,能服从安排,维护学生会团结的义务。
3.部长必须起到良好的带头和监督作用。使心理部保持向上积极地发展态度。
第五条:
干事的权利和义务
1.干事必须遵守心理部章程。有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和维护本部团结的义务。
2.干事有参加心理部有关会议和各类活动,以及提议工作方案,讨论工作计划的权利。
3.在工作中各干事应相互合作,共同搞好各项工作。
4.干事应具有很高工作热情和强烈额工作责任心。
第六条:
具体规章制度:
1.心理部内各成员在开展各活动或会议时。务必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若有原因无法参加的,必须提前请假。
2.在公共场合,必须做一个有道德有修养的文明人。身为学生会一员就必须有个模范作用。
3.有同学请求帮助时,一定要尽心对待,不能敷衍了事。
4.不能用学生会的身份为自己开“方便之门”。
5.部内成员之间必须团结向上,当出现意见分歧时,需用合理的方法达到统一。
6.做到工作学生两不误
水利建筑工程系心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