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企业投资东南亚、南亚考察研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百度文库东南亚南亚”。
根据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统计 , 截至 2003 年 6 月 , 我国累计在东南亚、南亚设立各类境外企业 924 个,协议投资总额 154108.39 万美元 , 中方投资额 95689.31 万美元;分别占同期我国境外企业总数的12.87%,协议投资总额的 10.42%, 中方投资总额的 9.60%。
泰国的境外企业数、协议投资额和中方投资额都最多 , 分别占三个项目总计的 25.87%、24.52%、26.62%。文莱三个项目都最少 , 分别占总计的 0.11%、0.06%、0.05%。从境外企业数来看,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柬埔寨、印度尼西亚 6 个国家集中了绝大多数的企业 , 占东南亚、南亚全部境外企业数的78.35%;从协议投资额和中方投资额来看 , 泰国、印度尼西亚、缅甸、柬埔寨、越南 5 个国家占有绝对份额,分别占协议投资总额和中方投资总额的 71.98% 和 73.40%。
二、对东南亚、南亚投资的现状
本文作者对广东 9 家、浙江 7 家、上海 10 家、江苏 7 家、山东 9 家企业截至2002年底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被调查的 42 家企业分布在 6 大行业 , 其中制造业最多 , 共 30 家 , 以下依次是贸易5家、建筑业 3 家、农业 2 家、采矿业和房地产业各 1 家。从所有制方面看 , 国有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各 12 家 ,股份有限公司9 家 , 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和私营企业各 3 家。从资产、收入、利润三个方面来看 , 企业间差异较大。就资产总额而言(因 1家企业未填此项 , 故资产总额统计样本总数为 41 个),1 亿元以下的 11 家 , 1-10 亿元的 15 家,10-20亿元的 3 家 ,20-30 亿元的 3 家 ,30 亿元以上的 9 家 ;就销售 / 营业收入总额而言(因 4家企业未填此项, 故销售 / 营业收入总额统计样本总数为 38 个),1 亿元以下的 9 家 ,1-10 亿元的 12 家,10-20 亿元的3 家 ,20-30 亿元的 3 家 ,30 亿元以上的 11 家 ;就利润总额而言(因 6 家企业未填此项,故利润总额统计样本总数为 36 个),0.1 亿元以下的 15 家 , 0.1-0.5 亿元的 9 家 ,0.51 亿元的 3家,1-15 亿元的 1 家 ,15 亿元以上的 8 家。综上所述 , 样本企业的选择基本上符合统计抽样要求,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1、投资动机
将企业的投资动机分为 9 种 :
①开拓市场 , ②获取自然资源 , ③寻求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 , ④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率 , ⑤回避关税和贸易壁垒,⑥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 , ⑦利用外国的优惠投资政策 , ⑧国内产业转移的需要 , ⑨其他。从企业的实际回答来看,多数企业的投资动机是多元的 , 即出于多种原因进行境外投资。即使如此 , 企业仍然有其投资的首要动机 ,即最关键的投资因素。
投资首要动机共有 5 种 : 开拓市场 , 获取自然资源 , 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率 , 回避关税和贸易壁垒,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其中 30 家企业的首要动机是“开拓市场”, 占企业总数的 73.17%, 比例最高 ;分别有1家企业的首要动机是“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率”和“回避关税和贸易壁垒”, 各占企业总数的 2.44%, 比例最低。
从不同行业来看 , 农业企业的首要动机是“开拓市场”和“获取自然资源”,这是由其行业性质决定的;采矿企业的首要动机是“开拓市场”;制造企业的首要动机共 5 种 , 最
多的是“开拓市场”, 占该行业企业总数的73.33%,这主要是由该行业制造产品的终极目的决定的;建筑企业和贸易企业的首要动机都是“开拓市场”和“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这充分反映了这两个行业的经营特征;房地产企业的首要动机是“开拓市场”。
2、出资方式
投资主体在境外设立企业 , 出资方式主要是现汇、实物(包括设备、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等)和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技术、商誉、管理、营销网络等)三种或其组合。被调查的 42 家企业中 , 以现汇出资的 11 家 ,实物出资的17 家 , 现汇和实物共同出资的 9 家 , 实物和无形资产共同出资的 5 家 , 分别占企业总数的 26.19%、40.48%、21.43% 和 11.90%。
实物出资方式所占比例最高是因为 42 家企业中制造业企业占 30 家,而我国企业对东南亚、南亚投资主要是响应国家大力发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即境外加工贸易)的号召,其出资物主要是设备、原材料、零配件等实物资本。
3、投资主体的未来投资意向
将投资意向分为三种 : 增资、维持现状、撤资。被调查的 42 家企业中共有 38 家回答了此问题 , 其中 13家表示增资,25 家表示维持目前的投资状况 , 分别占 34.21% 和 65.79%, 后者几乎是前者的 2 倍。由此可见,很多企业对境外投资前景并不抱乐观积极的态度 , 或者说对投资预期并不看好。很显然,这种消极投资意向将直接影响到境外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和生存成长空间,对境外投资的长远、健康和持续发展极为不利。它的存在揭示出企业在境外投资中受到了一定的阻力和负面因素的影响。企业之所以持有“维持现状”的意向, 其原因多种多样 ,如东道国市场规模有限、企业要对未来发展重新定位、东道国对扩大投资无政策优惠及对东道国未来政策走向不明等。
4、境外企业的组织形式、行业类型及国别分布
境外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 : 独资公司、合资公司、合作公司。被调查企业共在东南亚、南亚设立了 68 家企业 ,其中独资公司20 家、合资公司 41 家、合作公司 7 家 , 分 别占境外企业总数的 29.41%、60.29% 和10.29%。企业之所以选择合资公司作为主要组织形式 , 在于该形式具有以下特点 :
第一 , 可以充分发挥各投资方在资金、技术、原材料、销售等方面的优势 , 形成优势互 补 ;
第二 , 不易受到东道国民族意识的抵制 , 容易取得优惠待遇 , 减少投资风险 ;
第三 , 在经营上较少受到各种限制 , 有助于打入新的市场。在行业类型上 , 生产加工企业 46 家 , 贸易企业 16 家,资源开发企业、农业和农产品综合开发企业、工程承包企业各 2 家。可见 , 生产加工企业在境外企业中占有绝对份额,这主要是我国国内投资主体中制造业企业居多的缘故。
在国别分布上 , 按境外企业数量多少排序依次是 : 泰国 14 家 , 越南 12 家 , 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各 8 家,柬埔寨、巴基斯坦各 6 家 , 新加坡 5 家 , 印度 4 家 , 菲律宾、孟加拉国各 2 家 , 斯里兰卡 1家。其中泰国最多, 占境外企业总数的 20.59%, 这与前面分析的我国对泰国总体投资状况基本特征相符。
5、境外企业产品销售渠道和区域
将产品销售渠道分为自己组织销售和通过中间商销售两种。被调查的 42 家企业中 ,18 家企业的境外企业采取第一种方式销售,8家企业的境外企业采取第二种方式销售 ,16 家企业的境外企业则两种方式并用。可见,自己组织销售是境外企业产品销售的最重要渠道。
将产品销售区域分为东道国本地市场、中国国内市场和第三国市场。被调查的 42 家企业中,23家企业的境外企业产品全部在东道国本地市场销售 ,5 家企业的境外企业产品销往第三国市场,13家企业的境外企业产品在东道国和第三国市场同时销售 ,1 家企业的境外企业产品返销中国国内和第二国市场。可见,东道国本地市场是中国在东南亚、南亚的境外企业产品的主要销售区域。
6、中外方合作关系
本次调查特别关注了中外投资双方的合作关系。被调查的 42 家企业中有 33 家对此作了回答 , 其中合作默契、关系良好的有 19家, 关系一般的有 12 家 , 双方经常出现分歧和矛盾的有 2 家 , 分别占 57.58%、36.36% 和 6.06%。可见, 绝大多数境外企业的中外方合作关系还比较正常 , 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不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但也应看到 ,合作关系良好的企业为数还不多, 而关系一般的企业的中外双方既有可能向良好方向发展也有可能逐步走向破裂 ,这是合作各方必须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的现实问题。
三、对东南亚、南亚投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走出去”战略 , 许多企业正在或准备进行境外投资,尤其对地缘优势明显和文化互通性较强的东南亚、南亚感兴趣。通过与企业座谈发现,无论是投资业绩斐然抑或是投资小有所得乃至刚刚起步的企业都面临着许多相似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国家境外投资政策、东道国政治经济环境、涉外经济人才培养和企业属地化等几个方面。
1、现行国家境外投资政策对企业支持力度不够 , 有待完善
企业普遍反映当前的境外投资政策在很多方面不利于企业“走出去”, 甚至有时构成了阻力,政策体系亟待更新完善。政策层面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是境外投资项目贷款困难。很多企业反映资金仍然是制约其境外投资的瓶颈。由于企业自有资金有限,因此在项目前期投资上急需国家给与相应扶持。对于新项目的开工建设 , 企业需要较多的前期市场开发费用,如营销网络的建立、广告支出、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相关费用、外国的关税壁垒、地方关系协调、劳资纠纷索赔等 ,这些费用都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 而国内企业多数自身流动资金不足 , 向商业银行贷款其操作难度又极大 , 从而影响到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甚至项目落空。对于待建项目 , 企业申请贷款的困难就更多。
二是出口退税制度实施不到位。国家早在 1999 年就对境外加工贸易有关的出口退税作了相应规定,然而这一政策长期以来却未得到很好的落实。例如一家农机集团 ,自 2001 年以来累计未到位的退税额就高达 2900 万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境外加工贸易带动的出口。这 笔迟迟未付的应收帐款给这家经营规模和利润都不是很高的企业造成了巨大的资金压力,严重挫伤了其境外投资的积极性。
三是境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繁琐、周期长。按现行政策规定 , 企业开展境外投资要经过各级外经贸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层层审批,所需上报材料十分繁杂 ,企业根本无法在短期内备齐。企业若想得到中央外贸发展基金、进出口银行政策性贷款、援外优惠贷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则要更费周折。另外 ,各审批部门之间还存在相互牵制的问题 , 如企业反映在审批工程中曾遇到主管部门相互让对方提供审批文件的事情,令企业无所适从。例如某采矿集团投资的一个黄金开采项目 , 从国内审批立项到办理银行贷款、投资保险等用了近一年多的时间,大大延误了企业境外项目的正常进展。
四是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政策与企业现实需要相脱节。企业普遍认为当前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一系列改革是及时有效的,很多措施解决了企业经营中的一些难题。但改革的彻底性或者说切实性还不够。主要表现在 :
(1)按现行规定不同业务方式之间不允许相互收付汇 , 只能分别结汇购汇,其汇差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例如一大型家用电器集团就存在这样的实际问题。该集团属下的电器产业公司负责出口收汇,国际贸易公司负责进口付汇 , 但双方却不能结购汇 , 增加了该集团的出口创汇成本。
(2)现行规定不允许企业内部各公司间进行外汇定向调拨 ,这极不利于企业解决内部外汇资金不平衡的问题。上述这家集团的电器产业公司外汇资金较为充裕 ,而其位于某出口加工区的工厂因成立时间短、资金匮乏需要调汇 ,但两公司间无法实现资金调拨 , 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
(3)按现行规定对已设立境外企业增资的,另须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关于设立境外企业的批复以及该境外企业设立时的资金来源审查意见、外汇资金汇出核准件、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外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法规性材料。这些重复性审查工作,不利于境外企业把握瞬息万变的市场机会。
(4)按现行规定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试点地区的企业增加境外投资可运用多种外汇资金来源,但对目前很多境外企业存在的大量应收帐款与增资间的冲抵问题却无明确说法。
2、东道国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 , 企业应对困难
一些国家政局不稳 , 国家领导人经常更迭 , 其经济和吸引外资政策也随之改变 ,这种政策的不连贯性直接影响到国内企业境外投资的开展, 同时大大增加了投资风险。例如 ,企业反映在柬埔寨投资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政治风险 , 其领导人的变换对政策影响太大 ,因此在柬投资企业都在该国大选前持观望态度 ,不轻易增加投资。
3、复合型的涉外经济人才匮乏
境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 , 要与形形色色的人员和部门打交道 , 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经济问题 , 因此,拥有通晓国际经济运行知识、懂技术、会外语、精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就显得十分重要。有些境外企业将那些对生产经营尤其是生产工艺、技术设施、质量控制等非常熟悉的国内企业员工作为首选目标,但他们的外语水平有限、外经贸知识水平不高 , 无法堪当重任。由于国内企业复合型人才十分短缺 , 甚至根本无人可派,严重制约了境外企业的发展壮大。
4、境外企业属地化问题
东南亚、南亚部分国家的劳动力素质较差 , 责任意识不强。例如有的企业反映,在泰国和柬埔寨的工厂经常面临工人缺岗问题。很多工人说不来就不来 , 根本不同管理人员打招呼, 尤其是在发放月薪后 ,缺岗的工人就更多, 一个 400 多人的纺织厂 , 经常缺员四五十人 , 直接影响工厂的正常开工运转。另外,一些国家假期时间过长。例如柬埔寨一年当中假期就占六七十天 , 企业根本承担不起停工的成本损失。还有些国家政府腐败 ,官员贪污受贿盛行 , 境外企业经常要支付大量的关系疏通费 , 才能保证工厂的运行。总之 ,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必须仔细研究和充分考虑东道国的风俗习惯、人口特征等属地化问题 , 以最大程度的降低其经营成本。
四、解决境外投资有关问题的政策建议
我国企业目前在境外投资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 , 既有自身主观劣势造成的 , 也有外部政策环境与企业境外经营相脱节产生的制度障碍,而后者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据此 , 针对政府现行的相关政策措施提出以下建议 :
第一 , 加强政府的境外投资风险保障机制建设 , 设立真正有助于企业境外投资的风险基金 ;
第二 , 强化境外投资信息建设 , 在目前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的基础上 ,提供时效性服务性更强的国别和行业投资资讯与动态;
第三 , 继续简化境外投资审批程序 , 从利于企业及时把握投资商机的角度设立相关审批内容 , 最大限度的缩短审批时限 ;
第四 , 坚决杜绝政府部门间的扯皮现象 ,由真正全面了解国际市场运行规律和投资软硬环境的一家政府主管部门作为境外投资管理的牵头部门;
第五 , 改革外汇收付汇办法 , 允许企业(集团)内部合理调配使用自有外汇 ;
第六 , 充分考虑企业境外经营的独有特点 , 适当延长出口退税的外汇核销期等。作者:冯赫博士(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